如果是我,我肯定在過期前先讓我媽回來,再讓我爸去簽,

等兩人都去過美國,而且按期回來了,再讓兩個人一起去簽,由於以前都有良好的信用,肯定都簽得到。
不過說句實話,我爸隻來了一次美國,就說他再也不想來了,我媽來過幾次,隻有一次住滿了六個月,其它都是兩三個月就回去了,他們住不慣這邊,覺得沒有什麽朋友很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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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複:如果是我,我肯定在過期前先讓我媽回來,再讓我爸去簽, -wmb401- 給 wmb401 發送悄悄話 (62 bytes) () 11/16/2006 postreply 18:00:45

很抱歉,實在想不出別的辦法來幫你 -xiaobaitu- 給 xiaobaitu 發送悄悄話 xiaobaitu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11/16/2006 postreply 18:0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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