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讚成樓上罵人,但是這個案子確實很難挽救,除非你母親先回國

你母親探親逾期不歸,這種情況確實對其配偶申請來美國造成負麵影響,讓VO認為其目的是兩人一起在美國長期居留。
這種情況下,唯一辦法是你母親先回國,用實際行動證明沒有滯留美國的意圖,其它的理由都沒有可能說服VO他們真的是之想短期居住。
另外為你帶孩子也被認為是非法工作(盡管很多父母這樣做,並不能證明這樣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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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複:不讚成樓上罵人,但是這個案子確實很難挽救,除非你母親先回國 -wmb401- 給 wmb401 發送悄悄話 (230 bytes) () 11/16/2006 postreply 14:52:06

我不覺得VO會相信你的話,因為你甚至不能說服我 -xiaobaitu- 給 xiaobaitu 發送悄悄話 xiaobaitu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11/16/2006 postreply 15:00:51

拒簽的原因會不會被記錄?? -wmb401- 給 wmb401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11/16/2006 postreply 14:56:56

是會有簡單記錄,DS-156表格右上方帶有offical use only -xiaobaitu- 給 xiaobaitu 發送悄悄話 xiaobaitu 的博客首頁 (40 bytes) () 11/16/2006 postreply 15:0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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