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讚成樓上罵人,但是這個案子確實很難挽救,除非你母親先回國

來源: 2006-11-16 14:46:26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你母親探親逾期不歸,這種情況確實對其配偶申請來美國造成負麵影響,讓VO認為其目的是兩人一起在美國長期居留。
這種情況下,唯一辦法是你母親先回國,用實際行動證明沒有滯留美國的意圖,其它的理由都沒有可能說服VO他們真的是之想短期居住。
另外為你帶孩子也被認為是非法工作(盡管很多父母這樣做,並不能證明這樣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