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些問題想谘詢大家。
我的RIR LC應該剛剛被批準(PD: 02/2002,certified online, haven’t receive office notice yet),我的雇主說一旦收到正式批件,就會繼續下麵的申請程序。然而,我的雇主建議我到時候先遞交I-140,等到拿到receipt後再遞交I-485的申請(連帶我太太的)。
問題:
1. 我是否應該聽雇主的,先遞交I-140,然後立刻遞交I-485;還是說同時遞交I-140和I-485?哪個更有利的?是不是在I-140批準前提交I-485的申請,就算同步申請?還是必須把I-140和I-485同時郵寄出去,才算同步?
2. 我的H1b明年六月底就到六年了,按照AC21,我是不是還可以延期呢?如果我的I-140在未來幾個月批準的話,好象我就不能延期H1b了,是這樣的嗎?如果是的話,那我還能延期嗎?
3. 我太太明年畢業,想請父母來這裏參加畢業典禮,請問到時候她父母申請簽證的時候,問到子女時候在申請Immigrant,他們該怎麽回答呢(假設I-140到時候已經批準了)?
4. 我太太明年五月畢業,我想讓她申請OPT一年,不想立刻讓她申請EAD,怕她因此失去獨立身份,這樣想的對嗎?
多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