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H1B,想邀請父母來美探親旅遊.不知道邀請人是寫我自己,還是我和老公同時邀請?隻寫自己,會不會讓簽證官懷疑? I-134需要兩人的簽名嗎?我們開的是共同銀行戶頭. 但是老公最近layoff,加在邀請人裏可能需要提供公司在職證明,但他沒有. 矛盾中,萬望大俠們出個點子.
另,看以前的貼子,說要公司出具邀請信. 什麽是公司出具的邀請信? 我隻讓公司開了在職證明. 也請大俠們confirm.
Thank you for your help!!!
請大俠們看看我該怎麽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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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部美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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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4/2006 postreply
20:1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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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你的回答.放心多了
-急死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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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4/2006 postreply
20:35: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