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複:請大俠們看看我該怎麽辦

來源: 南部美妞 2006-10-04 20:17:56 []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次 (570 bytes)
1.你有工作,以你自己的名義就可以了,如果你沒工作,你LG有工作,那就要拉上你LG一起了,現在是你有工作,又是你自己的父母親,那就OK了,以你自己的名義寫邀請信就可以.

2.你工作單位出示的不是邀請信,是雇傭證明,就是你的在職證明就OK了.

3.你的工資單,稅表,和銀行存款證明,即使是共同帳號,有你的名字就OK了.

4.中英文邀請信隻寫你的名字就OK了

5.給大使館的簽證官的邀請信也隻寫你自己的情況和名字就可以了.

6.1-134隻簽你的名字就可以了

..........

總而言之,你有工作,什麽都以你自己的名義辦就可以了.

隻是千萬別讓你父母說來看小孩子,照顧小孩子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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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你的回答.放心多了 -急死人了- 給 急死人了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10/04/2006 postreply 20:3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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