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上置頂的範律師認為F1遞交I-485後就失效了,完全變為AOS

回答: 請教:LG是H1,我是F1joymama2006-09-22 11:38:25

另外BIA有一個判例,是針對移民法官判F1申請綠卡被拒者是departable,當事人不服,上訴BIA,但BIA也維持了移民法官的判決,將appeal給dismiss掉了。這個判例全文我以前在此壇轉過。我認為F1在配偶綠卡沒有批準前最好不要遞交I-485,或是應先轉成H4後再遞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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