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就是不理解你說的“自首”是什麽意思,填寫I-485時當然要

如實寫上,反正指紋也核對得出來,企圖隱瞞是自尋死路。
“自首”的意思一般是指做了壞事沒有被發現,而自己去投案,她不是這種情況,該坐的牢也坐完了。那你的意思是她不應該遞交I-485,就這樣永遠耗下去嗎?那OPT過期了是會有麻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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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思就是在搞清以前,不去申請什麽485. 申請就是自首. -mytwocents- 給 mytwocents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08/31/2006 postreply 15:2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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