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複:請教∶關於B2結婚轉身分

本帖於 2006-08-08 13:06:02 時間, 由版主 知名度比較高 編輯

1,這樣做可能導致一些問題:因為在你申請B簽證的DS-156表格中,有問你是否在美國有未婚夫(妻),如果你當時沒有如實填寫,而在來美國後很快結婚,移民局可能因此認為你在申請B簽證時隱瞞了這一事實,而給你在美國轉H4和申請綠卡帶來麻煩。
2,這個辦法比較好,但你們要先結婚,之後你才能申請H4,這時你的B簽證將被取消,不管是否到期,因為他遞交I-140後你們結婚已經顯示了你的移民傾向,所以你沒有資格再持有B簽證,但是H4是可以簽發的。
3,如果你選擇了領館處理,你要等到他的I-140批準後在廣州麵談,麵談通過後拿到移民簽證(而不是綠卡),之後你可以以永久居民身份進入美國,綠卡將在2-3周後收到。在此之前你沒有可能拿到B簽證或AP,拿不到B簽證原因是移民傾向,拿不到AP原因是,隻有美國遞交I-485(而不是I-140)的人才可以有申請AP的資格。I-140批準後是要排期到才可以申請I-4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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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複:回複:請教∶關於B2結婚轉身分 -aloft- 給 aloft 發送悄悄話 (132 bytes) () 08/03/2006 postreply 21:36:41

通常是領館處理快於美國境內處理I-485,但是也要等排期排到 -xiaobaitu- 給 xiaobaitu 發送悄悄話 xiaobaitu 的博客首頁 (82 bytes) () 08/03/2006 postreply 22: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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