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複:請教∶關於B2結婚轉身分
1,這樣做可能導致一些問題:因為在你申請B簽證的DS-156表格中,有問你是否在美國有未婚夫(妻),如果你當時沒有如實填寫,而在來美國後很快結婚,移民局可能因此認為你在申請B簽證時隱瞞了這一事實,而給你在美國轉H4和申請綠卡帶來麻煩。
2,這個辦法比較好,但你們要先結婚,之後你才能申請H4,這時你的B簽證將被取消,不管是否到期,因為他遞交I-140後你們結婚已經顯示了你的移民傾向,所以你沒有資格再持有B簽證,但是H4是可以簽發的。
3,如果你選擇了領館處理,你要等到他的I-140批準後在廣州麵談,麵談通過後拿到移民簽證(而不是綠卡),之後你可以以永久居民身份進入美國,綠卡將在2-3周後收到。在此之前你沒有可能拿到B簽證或AP,拿不到B簽證原因是移民傾向,拿不到AP原因是,隻有美國遞交I-485(而不是I-140)的人才可以有申請AP的資格。I-140批準後是要排期到才可以申請I-4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