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的主要服務對象是在美國有某種合法非移民身份,但護照上麵沒有簽證的人,即你應該在美國先轉為F1身份,再去墨西哥簽證,否則很可能不被受理,除非你有墨西哥的長期簽證(如留學或工作簽證,永久居留等)
你現在是H4,隻要遞交I-539,在F1批準下來之前,隻要你那位還是H1B,你H4身份就一直有效,有什麽來不及的?除非另一半要馬上被擂
不建議你這樣的情況到墨西哥簽證行,原因是美國的北美第三國簽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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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版主!但是我不太明白你的意思
-小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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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3/2006 postreply
18:5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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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糾正一下,我不是斑竹,咱們班主任是高小姐
-xiaobait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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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3/2006 postreply
19:17: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