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該不會,因為你有I-551章,在這個章有效的情況下,即使在你

離境期間被拒絕,你還是可以進得了境,除非你自己撤銷入境申請,自願放棄,否則你有權利要移民法官聽證,以對該案做出最好決定。隻是這時你不能再以永久居民身份,而是以Parolee身份入境,之後要去上法庭見法官講你的道理。法官如果認為你有理,可以當場判決批準remove臨時綠卡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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