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情況比較特殊,此類個案移民局有自由裁量權,而且又沒有子女

等可以以hardship等人道因素在移民法庭挑戰的理由,所以不宜狂催,我見過有人催太急把事情搞糟的,而且還是女的,最後用了三年時間才在法官手裏搞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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