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上說的情況是因為公民一方先提出離婚,這樣非公民的一方就要

證明符合以下兩條中的一條:
1,受到身體或精神的虐待
2,如果被迫離境,會使美國公民,永久居民遭遇極大困難,如他們的孩子或非公民一方的父母等
如果是非公民一方主動提出離婚,不需要證明遭到虐待或是他人極大困難,而且男的也可以。本壇有位網名“沒沒沒沒”的網友,也是男的,剛在離婚後通過I-751麵談,得到移民官理解,你可以查一下他的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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