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明符合以下兩條中的一條: 1,受到身體或精神的虐待 2,如果被迫離境,會使美國公民,永久居民遭遇極大困難,如他們的孩子或非公民一方的父母等 如果是非公民一方主動提出離婚,不需要證明遭到虐待或是他人極大困難,而且男的也可以。本壇有位網名“沒沒沒沒”的網友,也是男的,剛在離婚後通過I-751麵談,得到移民官理解,你可以查一下他的帖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