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老師,今年的合同是7月31日到期。老師是個比較特殊的職業,就是說,暑假裏不管你是否工作,學校都照樣給你發薪水。我昨天收到H4了,有效期是從6月20日開始,我還能繼續拿工資麽?學校發薪的時候,同時向IRS file record. 我再拿工資是否違法?學校的財務說這部分錢是州裏去年就撥下來的,隻能給我。他要堅持給我發工資。
我該怎麽辦?怎麽才能合法的拿到我應得的收入?謝謝大家!
非常棘手的問題,H4來得不是時候,請您出主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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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叫他們當作獎金 -GCluck- ♂ (0 bytes) () 06/22/2006 postreply 15:29:23
• 回複:叫他們當作獎金 -一路跑來- ♂ (160 bytes) () 06/22/2006 postreply 15:33:33
• 回複:回複:叫他們當作獎金 -gcluck- ♂ (97 bytes) () 06/22/2006 postreply 16:03:03
• 拿了就拿了,五萬以內沒有問題的。 -aguat16- ♂ (66 bytes) () 06/23/2006 postreply 01:28: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