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棘手的問題,H4來得不是時候,請您出主意

我是老師,今年的合同是7月31日到期。老師是個比較特殊的職業,就是說,暑假裏不管你是否工作,學校都照樣給你發薪水。我昨天收到H4了,有效期是從6月20日開始,我還能繼續拿工資麽?學校發薪的時候,同時向IRS file record. 我再拿工資是否違法?學校的財務說這部分錢是州裏去年就撥下來的,隻能給我。他要堅持給我發工資。
我該怎麽辦?怎麽才能合法的拿到我應得的收入?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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叫他們當作獎金 -GCluck- 給 GCluck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06/22/2006 postreply 15:29:23

回複:叫他們當作獎金 -一路跑來- 給 一路跑來 發送悄悄話 (160 bytes) () 06/22/2006 postreply 15:33:33

回複:回複:叫他們當作獎金 -gcluck- 給 gcluck 發送悄悄話 (97 bytes) () 06/22/2006 postreply 16:03:03

拿了就拿了,五萬以內沒有問題的。 -aguat16- 給 aguat16 發送悄悄話 (66 bytes) () 06/23/2006 postreply 01:2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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