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我收到了USCIS的通知,我的F1轉F2的申請批準了

這個是他們的錯誤.詳細的過程我在這裏有寫過:
http://web.wenxuecity.com/BBSView.php?SubID=immigration&MsgID=179743

我的第二次資料是4月中下旬遞交的,5/24審核,從5/25起生效.還算快.從3/37到5/31,兩個多月的時間,精神壓力挺大的.還花了律師費.

從信裏看,他是以第一次交申請的時間算的,第一次被句和第二次申請就不在檔案裏了.所以,朋友們說我還是幸運的,因為最後我要回了我的身份.

但是,卻沒有退回我的再申請費385刀.這個錯誤完全不是我的責任,我要寫信去要回這錢.不過,真要不到也沒辦法.你說,我能要回嗎?這信,該怎麽寫比較好呢?

謝謝你的建議.

所有跟帖: 

祝賀你呀,到子女壇可別說,要不又被砸,那裏險惡的很. -chineseguy555- 給 chineseguy555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06/01/2006 postreply 11:21:30

回複: -joymama- 給 joymama 發送悄悄話 joymama 的博客首頁 (256 bytes) () 06/01/2006 postreply 11:28:13

俺也決定不去了,太難受了.決定在此替兔子答點簡單題.. -chineseguy555- 給 chineseguy555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06/01/2006 postreply 11:31:05

真的?你也被攻擊過?不過,做點實在事情還是比較好的 -joymama- 給 joymama 發送悄悄話 joymama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06/01/2006 postreply 11:53:46

錢是肯定要不回來的,移民局錢向來是隻進不出,不管是什麽原因 -xiaobaitu- 給 xiaobaitu 發送悄悄話 xiaobaitu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06/01/2006 postreply 16:1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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