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我收到了USCIS的通知,我的F1轉F2的申請批準了

來源: 2006-06-01 11:18:20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這個是他們的錯誤.詳細的過程我在這裏有寫過:
http://web.wenxuecity.com/BBSView.php?SubID=immigration&MsgID=179743

我的第二次資料是4月中下旬遞交的,5/24審核,從5/25起生效.還算快.從3/37到5/31,兩個多月的時間,精神壓力挺大的.還花了律師費.

從信裏看,他是以第一次交申請的時間算的,第一次被句和第二次申請就不在檔案裏了.所以,朋友們說我還是幸運的,因為最後我要回了我的身份.

但是,卻沒有退回我的再申請費385刀.這個錯誤完全不是我的責任,我要寫信去要回這錢.不過,真要不到也沒辦法.你說,我能要回嗎?這信,該怎麽寫比較好呢?

謝謝你的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