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有過婚姻不會導致k1被拒,不過如果他以前為別人申請過K1,但後來

對方來美國後又沒結婚,可能對K1有不利影響,那樣就以先在加結婚後申請K3(不是K2,K2是K1的小孩,K4是K3的小孩)為好
否則都問題不大(我同班同學就有K1從大陸來的,LG以前也結過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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