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那樣(來美六個月之後才結婚),你還不如直接申請K1,移民局

申請I-129批準書大約3個月,之後在加拿大約領館簽證也不過1-2個月半年內就可以來美國,之後拿綠卡通常都很順利。如果是在加就結婚申請K3,也是差不多時間(比移民快得多),而且K3是十年多次簽證(K1一般隻是一次入境)。關鍵是遞交I-485後,你就不能再用加拿大護照免簽證入境了,否則I-485會被aviod掉,如果拿到綠卡之前想離開美國旅行,K3是最好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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