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DEPARTMETN出一封EMPLOYMENT LETTER,DEPARTMETN HEAD不在,係秘書代簽的字,簽的名為----XXX FOR 係頭----,同時附上他的名片, 他的名片為ADMINISTRATIVE SPECIALIST TO THE CHAIR, 你認為INS會接受如此的簽名信麽?
小白兔等律師行的朋友們請提個建議,看看如此的簽名信用起來有沒有問題。
THANKS A MILLION。
信的簽名問題,請小白兔或2分錢提點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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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複:如果是EB1B的Offer Letter: 不行
-radiolog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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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7/2006 postreply
18:38: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