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複:如果沒辦AP就出境,I-485會被認為已經放棄,再以免簽證入境會

非常感謝你的答複。

還有問題需要指教:如你所說,即使加國公民與美國公民結了婚,在申請綠卡過程中,加公民如需多次出入美國也得需要簽證,必須一定要回到加國申請簽證嗎? 如加國公民與美國公民結婚後,不立即申請綠卡,那麽就有自由隨便出入美國境了, 問題是:加國公民如去美國旅遊隻可以停留三個月,那麽需要什麽手續才能是加國公民(結婚後)在美國隨便居住呢?

Thanks aga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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