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沒辦AP就出境,I-485會被認為已經放棄,再以免簽證入境會回到

普通訪客身份。另外我曾發現多起使用短期身份入境後很快結婚的案例,在申請綠卡時都不很順利,可能和移民官懷疑申請人在申請簽證或入境時沒有說真話有關,所以建議是使用未婚夫/妻的簽證K1入境,之後結婚,或在加結婚後申請公民配偶簽證K3入境,再申請綠卡,這樣一般比較不會令人懷疑。
至於以免簽入境的情況,通常是不允許在美境內申請轉換和調整身份,而且在加申請美簽證也不是什麽難事,還是別把麻煩留到後麵為好

請您先登陸,再發跟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