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律師非常的敬業、負責,我們全家的案子2004年聖誕節前遞出去的,2005年三月份I140就過了,同年六月份I485過,月底綠卡就已經揣口袋裏了。
我之所以發了好幾個貼子、闡述一些事實,因為我平生最看不上的就是拿人錢財卻不認真幫人辦事的家夥。大家在外麵都不容易,還要被同胞敷衍(我不想說是騙錢,還沒到那地步),心裏實在是不平。
他根本沒有得罪我,我隻是看不上任何瀆職的人而已。何況
所有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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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我支持你.....回複:他根本沒有得罪我,我隻是看不上任何瀆職的
-iamclientofste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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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7/2006 postreply
22:5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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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有同感堅決支持
-doIhavet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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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8/2006 postreply
16:16: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