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律師非常的敬業、負責,我們全家的案子2004年聖誕節前遞出去的,2005年三月份I140就過了,同年六月份I485過,月底綠卡就已經揣口袋裏了。 我之所以發了好幾個貼子、闡述一些事實,因為我平生最看不上的就是拿人錢財卻不認真幫人辦事的家夥。大家在外麵都不容易,還要被同胞敷衍(我不想說是騙錢,還沒到那地步),心裏實在是不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