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者應該是戶籍的登記記錄(也就是戶口本),可以理解,假公證太多

移民局也懶得去大陸查,隻要你不是軍人,戶口總是有的。出生公證之外,醫院的出生證是peimary evidence,有關人員的宣誓證詞是second evide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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