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也常碰到已經提供的材料,之後又被要求的情況,通常是由於兩個原因:移民官沒有注意到該文件,或在轉案子過程中丟失了部分文件。你的出生公證應該是可以滿足要求,再遞一次就好了。
至於你老公,我不知道他在哪裏離婚的?如果在美國,一定要家事法院法官的判決,其它文件都不承認
回複:小白兔,請幫忙看看LOCAL USCIS 來的信,我該怎麽辦?
所有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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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我看那意思,我的出生公證還不夠,還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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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6/2006 postreply
23:3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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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者應該是戶籍的登記記錄(也就是戶口本),可以理解,假公證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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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6/2006 postreply
23:5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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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白兔,再請教:哪些人算有關人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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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7/2006 postreply
00:5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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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知道此事的證明人都是有關人員,戶口即使注銷公安局仍有記錄
-xiaobait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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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7/2006 postreply
07:2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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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到派出所管篇民警,讓他/她將蓋了注銷章的戶口底冊copy給你再公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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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7/2006 postreply
07:40: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