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一個遞交485的問題

當I140 approve了之後,是
1)立即遞交485,然後等待4-5年的排期,直到有名額了之後485被approve;
還是
2)等待4-5年的排期,直到有名額了之後得到移民局通知,再遞交485隨後很快approve?

另外,申請返美證是哪個期間?是遞交了485之後的那段時間?如果是2)的話豈不是隻有很短的一點時間?那用處也不是很大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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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不能遞I485 -toosad- 給 toosad 發送悄悄話 (320 bytes) () 04/05/2006 postreply 23: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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