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過律師了,但還是覺得很奇怪

我是H1,LG是F1(opt),去年交140和485。140批了。我們很想回國一趟,票已定了。
LG回來是不可能簽F1的,隻能用AP回來並使用EAD。律師說是如果使用EAD太長時間以後即使有公司願意辦H1也不好從EAD轉H1,所以建議我LG在走之前交轉H4的表,然後用AP和EAD。EAD和H4可以共存。我非常非常懷疑這點。
不知道各位高人有沒有什麽建議。謝謝了。

所有跟帖: 

EAD和H4 CANNOT 共存 -Suggest!!- 給 Suggest!!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04/01/2006 postreply 21:16:51

真的嗎? 我的律師再次確認可以共存。我明天再去問另一個律師。謝 -荒漠甘泉- 給 荒漠甘泉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04/02/2006 postreply 06:5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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