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經口頭, 和email 的形式告訴他們很多次了, 我現在是h-4, h-4是不能在美國合法工作的。 而且, 我的OPT也早在OCT 2003就過期了。
我不想讓他們以為, 臥在那裏沒事找事。
對了, 這是個公司, 不是non-profitable 或者education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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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複:如果我從他們的lawyer那裏拿到信說我可以哪?
-mytwoc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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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3/2006 postreply
15:5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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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謝謝你了, 拿我要好好想一想了。
-我怕長皺紋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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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3/2006 postreply
17:0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