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要情況:
來美四年半,未回過國.兩小孩兩歲半及七個月, 目前H1, 綠卡485已interview, 在等排期, 快了.
我父母2003.9曾來美探親,當時一簽成功, 但簽證上有字"看女兒,三個月".在美住了九個月, 簽證有延期,2004.6回國.後來因為我又要生老二, 父母準備再來. 2005.4 被拒, 2005.9再被拒.據他們說, 簽證官問"為什麽你當時說去看女兒三個月卻住了九個月, (不誠實, 言外之意)"
因聽說, 拿了綠卡, 父母就更難簽了, 所以想讓他們再試一次. 但邀請信都沒有任何新鮮理由和變故.我一直都在一個醫學院, 先是postdoc, 後是junior faculty,沒有relocation.
請問各位有何建議?
一個朋友說她父母是一簽被拒後, 分別去二簽, 就都過了. 可我的顧慮是,分別去, 第一人是好簽了, 第二個人, 要是簽證官問你老伴呢, 那不就慘了, 肯定得實話實說, 還能簽的了?
有類似經驗的朋友給個主意?
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