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快樂!
現有一有關夫妻移民加拿大的問題要問各位大俠。
我和老公正在準備移民加拿大,老公是主申請人。在自我評估時,我們並沒有發現有關付申請人工作經驗的評估項目,所以現在隻是辦了老公的工作公證。
我的相關材料有下列項目:
1。婚姻公證
2。無犯罪公證
3。 出生公證
4。國內的成績單和學位證書裝在一個sealed信封裏
5。美國的學位證書複印件。
可是今天在查看正式的checklist(7.work experience)發現付申請人好像也需要工作經曆證明.不知道我們的理解有沒有錯誤?
對於以上付申請人的材料如果有所補充,請一並給我們指出來,謝謝了先.
急問有關夫妻移民加拿大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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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問:急問有關夫妻移民加拿大事宜。
-律政新人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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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1/2006 postreply
11:3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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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當時確實都是做了,你可以等等,如果他們沒有說你資料不全,就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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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1/2006 postrep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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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複:我們當時確實都是做了,你可以等等,如果他們沒有說你資料不全
-律政新人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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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1/2006 postrep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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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複:急問有關夫妻移民加拿大事宜。
-H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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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1/2006 postrep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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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複:回複:急問有關夫妻移民加拿大事宜。
-律政新人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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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2/2006 postrep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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