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來定在9月9號上庭。可是鬼使神差的那天我錯過了上庭。也是因為最近工作忙暈了。更何況一年前定的日期,很容易就錯過了。當天下午下班前才意識到,哎,已經晚了,老公為此還和我吵了一架。我知道如果我不出庭,當時就會被判有罪。很可能過幾天保險公司就會寄來漲保險的通知。
所以今天趕緊又去法庭,他們讓我添申請(to reopen the case),但是心裏沒底。有沒有人有我同樣的經曆,我到底有沒有勝算呢?從判有罪到保險公司寄來通知有多長時間?如果能重審,我還有沒有時間申訴呢?
想到我一時的疏忽換來保險加倍,真的很不甘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