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鍵不是管理費, 是業主委員會的產生, 以及物業管理公司的聘用的決定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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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是。但大業主其實掌握著決定性票數。永遠是贏家。小業主永遠無法開除管理公司。症結所在。
-丁一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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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8/2011 postreply
07:2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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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是STRATA的物業應該沒有大業主啊,不是所有單位都賣給各位小業主了麽?可能是沒人願意牽頭.
-臭鼬,花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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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8/2011 postreply
19:13: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