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聞報導,死亡者,賠四十萬,另每月付父母三千。
這樣設想,工人工資才900,死了倒3000了,他肯定一受挫,就受不了啦,受夠啦,不如死了算了,還3000呢!活著幹嘛。
賠償也要根據受賠者情況。
說實話,我家就展開過討論,家人說,如果死了有一千萬,每月付家屬十萬,他也去死。
一千萬,在我眼裏也不多,完全可以掙來,辛苦一點,需要一點時間累積。但如果死亡,就不必時間累積了,馬上到手,真是"死了算了"這想法揮之不去的。
受過教育的人,有著良好的生活條件,都受不住誘惑,何況在高強度下勞動得全沒生存希望的人,更容易產生這種念頭,不足為奇。
是資本家用高賠償,誘惑了貧窮的工人。
看,咱得了好處還賣乖。
40萬,月薪900要掙多少年?
活著900,死了3000~~~你反正活膩了,又照顧了你的父母,這時,真是難免不生死念的呢。你說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