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如說我結婚後辭去工作,還可繼續居留在香港嗎?
-- 結婚後辭去工作,身份就從雇傭轉為受養了,當然可以繼續留在香港。
或說我的簽證身分可轉類別,換工作不必受到一般工作簽證的約束?
香港的簽證政策很奇怪:合法居留的受養人可以不受限製隨便換工作,而持工作簽證的,即使是受養人的sponsor,換工作都要申請新的工作簽證。
對你來說,持工作簽證換工作,要比你結婚做受養人多一道手續:需要新雇主為你再申請一次工作簽證。
回複:有個關於在港身分的問題想請教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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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複:回複:有個關於在港身分的問題想請教大家 -城是不足- ♂ (310 bytes) () 06/19/2009 postreply 03:5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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