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如說我結婚後辭去工作,還可繼續居留在香港嗎? -- 結婚後辭去工作,身份就從雇傭轉為受養了,當然可以繼續留在香港。 或說我的簽證身分可轉類別,換工作不必受到一般工作簽證的約束? 香港的簽證政策很奇怪:合法居留的受養人可以不受限製隨便換工作,而持工作簽證的,即使是受養人的sponsor,換工作都要申請新的工作簽證。 對你來說,持工作簽證換工作,要比你結婚做受養人多一道手續:需要新雇主為你再申請一次工作簽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