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曼mini-bond在出問題之前的幾年,回報率都是遠高於類似債券的,一個賣,一個買,這裏麵不存在誰貪便宜的問題,但是問題暴露出來後可以看出雙方的責任,銀行誤導顧客,把CDO說成債券,前者的default risk很高,沒有說明。而顧客沒有閱讀相關文件,仔細理解也是有責任的。
根據樓主的描述,我們可以看出廣告和合約說的不一樣,銀行工作人員沒有解釋合約具體條款,核心條款又沒有出現在廣告上,明顯東亞銀行有責任。樓主如果說有責任,是應該在簽合約的時候仔細閱讀各條款,哪怕工作人員不進行解釋。
兩件事情的區別在於雷曼mini-bond本身非常複雜,解釋是銷售銀行也未必清楚具體結構就拿來賣很不負責人,而東亞銀行這個促銷具體規定非常簡單,銀行不在廣告說明清楚責任是很大的。
不是貪便宜,是誤導顧客和顧客不理解這種證券的結構
所有跟帖:
• 可能我說“雷曼事情告訴我們“不確切 -boluomi- ♀ (227 bytes) () 03/03/2009 postreply 01:49:57
• agreed -znprc- ♂ (0 bytes) () 03/03/2009 postreply 03:24:17
• 迷你債卷其實是賣保險:迷你債卷投資者變保險公司 承保132間公司 -pisces-hk- ♀ (122 bytes) () 03/03/2009 postreply 06: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