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人往事(676)

來源: FormatRun58 2023-07-01 11:22:30 []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次 (74323 bytes)
 

和老伴離婚,全是算計

2023-06-27 14:0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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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鹿大萌

想用文字記錄折騰的生活

在一個交友飯局上,我結識了知性文雅的藍律師,她待人親和,沒有一點架子。我來了興趣,讓她講講辦過的“有意思”的案子。或許是實在是拗不過我的厚臉皮,她冷不丁地問:“你結婚了嗎?”

“我一直單身啊。”

“那我給你講講我剛辦過的一件離婚案,還真是典型。”

1

去年春節後,律所給藍律師派了一件離婚案。以前她是主打公司經濟糾紛案的,對耗費精力的離婚案並不感冒,但那時疫情肆虐,各行業都不好幹,她好久沒開張了,於是就答應和當事人先接觸看看。

見麵的那天,兩位老人帶著一個年輕女士來到律所。

老頭坐在輪椅上,身上散發出濃濃的藥味,鼻子上插著氧氣管,一隻手握成雞爪狀,另一手不停地抖動;老太太精瘦,衣料沒有一絲折痕,一頭白發明顯是精心打理過的,整個人散發著一種書卷氣;年輕的女士則滿臉滄桑,她用一根鉛筆胡亂盤起頭發,白色的口罩把她的黑眼圈襯得更明顯了。

見年輕女士一口一個“爸”“媽”,藍律師沒有多想,上來就問:“叔叔阿姨出了什麽問題要離婚?”

沒想到老太太連忙擺手,一臉的嫌棄:“不不不,別亂說,我是她前妻,跟這個倒黴鬼離了二十年了,別瞎說。”

藍律師懵了,把目光轉向那位年輕女士。對方趕忙解釋:“是我爸要跟我繼母——啊,是要跟‘那個女人’離婚。”說完,她慌亂地看向自己的母親,不過老太太在看手機,什麽表情都沒有。

帶著前妻與現任妻子離婚,這種情況,藍律師也是頭一回見,她隻能先細細地聽這一家三口的講述。

老頭身體不好,說話很慢,但思維還很清晰。他自稱姓李,原是市化工集團的高級工程師。老太太姓王,退休前是某中學的副校長。李女士講,她父母是典型的“配對夫妻”,他們年輕時都是社會精英,經人介紹認識,覺得雙方條件差不多就結婚了,看似圓滿的婚姻卻沒什麽感情基礎。由於兩人都是單位骨幹,工作很忙,無法照顧家庭,婚後他們吵架成了常態。有了女兒以後,生活矛盾加劇,甚至開始打架,婚姻關係名存實亡。

李女士講到這裏,她母親王老師冷不丁地插了一句:“所以,他就出軌了。”

李工程師說話費力,但立馬用力反駁:“我……沒……有。”

據說,這個“出軌”對象就是李工的現任妻子孫阿姨。當年他們在一個廠子裏上班,孫阿姨是資料室管理員,有段時間李工為了攻克一個技術難題,要經常泡資料室,孫阿姨就等他走了再關門下班。

孫阿姨的老公是地質勘探隊的隊員,長年在外,夫妻感情也很淡漠。她和李工常常孤男寡女共處一室,流言蜚語就傳了出來。一開始,李工認為自己身正不怕影子歪,就沒理會。後來這桃色緋聞越傳越邪乎,連雙方的配偶都聽說了。王老師是個好麵子的女人,她心裏窩火,可表麵還裝作若無其事,甚至還主動關心起丈夫的生活。但孫阿姨的老公卻忍不了,他來了廠子鬧了好幾次,還堵著廠長要說法。

公家一出麵,這事兒就徹底鬧大了,王老師直接提出離婚,李工也過夠了爭吵的日子,就同意了。可如此一來,他跟孫阿姨的關係就更說不清楚了。接著,孫阿姨的老公把李工揍進了醫院,然後跟妻子離婚,遠遁外地。孫阿姨心存愧疚,就去醫院照顧,一來二去,兩人真的產生了情愫。

不久之後,李工和孫阿姨決定在一起了,但他們沒領結婚證,一直是同居,這樣的日子一過就是十八年。李工說自己當年也想領證的,但怕剛離婚又結婚,怕影響不好,就想再等等:“後來我發現啊,姓孫的一直覬覦我的財產,這些錢我是想留給我閨女的,所以我就想等閨女長大了,給她置辦完家業再說。”

直到前些年女兒結婚了,李工看孫阿姨跟了自己這麽久,覺得也該給她個名分了,這才答應領證。領證後,李工覺得感情穩固了,才把自己的大部分財產交給孫阿姨保管——他是技術專家,有好幾項發明專利,每年都能帶來不少的收入。

2018年,李工突發腦梗,之後半身不遂,大小便失禁,孫阿姨卻把他扔在老房子裏不管不顧。女兒得知這一情況後著急上火,王老師也看他可憐,就在女兒家附近租了間小房子,請了一個護工照顧他。外人覺得王老師念舊情,但王老師卻說,她這麽做完全是為了減輕女兒的負擔:“我倆離婚的時候就已經兩清了,但是我們都虧欠女兒,他欠的隻能用錢來還。”

生活無法自理、又得不到妻子照顧的李工想離婚,拿回屬於自己的財產。他表示這麽多年來,他給孫阿姨的錢加起來也有一百多萬了。他的工資他就不要了,但他的專利費他要收回——那些錢,在孫阿姨的女兒結婚時花了一部分,現在大概還剩下七八十萬在孫阿姨手裏。

錢還不是最重要的,李工更關心的是房子——“房改”的時候,孫阿姨父親的單位出了一套一百多平的“房改房”,職工可以出錢買下。當時這套房子的產權分屬好幾家,孫父沒錢拿下,最後李工就用他的名額,自己出資,挨個買下了其他人的份額。現在這套位於市中心的房子已經成了本地的“頂級”學區房,市場價在五百萬左右,李工的親外孫快上小學了,他想把房子要回來給自己的女兒。

我問:“送人的財產還能要回來?”

藍律師說:“這就是老頭精明的地方了,他買房的收據一應俱全,每筆轉賬流水都有。”

我心說,這老頭真會算計,他把這些東西保存這麽些年,還是防備著孫阿姨。

 

藍律師分析了案情,認為討回錢應該不難,畢竟這些大部分屬於李工的個人婚前財產。那些轉賬也有備注,就算是歸為夫妻共同財產,也能要回大部分——但想要回房子就比較麻煩了,那房產證原是孫阿姨父親與李工共同持有,但沒有標明二人的占有比例。孫父去世後,孫阿姨繼承了他的房產,目前房產證上寫有孫阿姨的名字。

李工不斷地說,這房子是他花錢買下的,應該全部都歸他:“新婚姻法規定誰買的房子是誰的嘛,我們是在‘新婚法’頒布後領的證,應該保護我的權益啊。”

藍律師表示,房子分割分很多種情況,需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不過我會爭取維護當事人的最大權益。”

末了,李工再三強調,他要回房子和錢不是為了自己,而是要留給自己的女兒。他說這話的時候,眼神一直瞥向一旁的李女士,那不像是父女之間的溫情流露,更像是一種討好。李女士不接話茬,他就有點自討無趣了。

谘詢結束,三人離開了藍律師的辦公室,但沒多久,李女士又突然折返。她對藍律師表示,不希望跟孫阿姨上法庭,還是私下解決這事最好:“看在她跟我爸過了那麽多年的份上,我可以給她留下一半的錢養老,房子她們願意住就一直住,我其實就想要那個學區的戶口,我自己不缺房子的。”

2

應李女士的要求,藍律師決定約見孫阿姨,看有沒有私下和解的可能。她醞釀了很久才撥出了電話,但孫阿姨一聽她的來意就發了飆,各種髒話噴湧而出,大罵她掙黑心錢。這種情況藍律師已經見怪不怪了,她心平氣和的把自己該講的東西講完,那邊還是罵罵嚷嚷,還掛了電話。

最後,還是李女士親自出馬,約好了孫阿姨——孫阿姨的女兒是個講道理的人,她也不希望母親這麽大的年紀還要上法庭。

到了約定的時間,雙方見麵,孫阿姨還帶了一位姓孔的律師。孫阿姨身材肥胖,燙了一頭大波浪,麵容飽經風霜。一陣寒暄後,她和善地說:“我還以為是個什麽樣的厲害律師,沒想到是個年輕的小姑娘,跟我女兒差不多大。”

藍律師有點意外,她定了定神,把李工的訴求講了出來。孫阿姨聽完一言不發,孔律師則表示一個也不能接受,她們已經做好了應訴的準備。

至此,言多無益,藍律師準備離開了,孫阿姨卻突然說:“不知道姓李的老東西是怎麽跟你講的我們的事,但他肯定沒講我的好話,小姑娘還沒結婚吧?我告訴你,千萬別信男人的嘴,事情完全不是他講的那樣。”

律師最怕當事人對自己有所隱瞞,這可能會導致庭審時有意外發生。孔律師急忙按著孫阿姨的胳膊,想製止她繼續說下去。孫阿姨卻撥開了孔律師的手:“有些事我得說,不能讓外人以為我貪了人家的錢。”

 

孫阿姨說,他們確實是各自離婚後才慢慢處出感情的,至於為什麽同居十八年沒領證,她則另有一套說辭:“為啥?因為這個老X登不想擔責任,想省錢唄!”

按照她的說法,一開始,兩人是打算領證的,但不巧的是,那時她的父親突然重病,需要人照顧,她的工資又不高,還要養孩子,所以急切地想抓住李工與她一起分擔。可李工卻臨陣退縮了,他怕領了證就要承擔照顧老人、養育小孩的責任。麵對她的步步緊逼,李工開始拖延,不是說工作忙,就是說父母、親戚那裏還沒說通,最後連雙方的八字不合都講了出來。

孫阿姨不是沒看出李工的心思:“可我一個女人有什麽辦法啊?總不能拿槍逼著他去領證吧。真把他逼急了,把我一踹,我們一家人真的活不下去了。”

為了生活,孫阿姨隻能屈服,兩人商議後決定繼續同居,條件是李工要上交工資補貼家用,但不用他照顧老人小孩。李工每個月都有外快掙,那些工資對他而言隻是毛毛雨,他十分享受有人照顧又能保持自由之身的感覺,所以很爽快地答應了。

後來,孫阿姨的父親緩了過來,孫阿姨的負擔減輕了不少,又提出要跟李工領證。這次,李工又換了一個說法。他說前妻一直逼他,說如果他再婚,就不讓他見女兒,除非他先把名下財產都轉給女兒。

“那老東西講,證就是一張紙,離過婚的人都知道那張紙約束不了什麽。不領證,錢就握在他手裏,想給我多少就給我多少;領了證,他的錢都給前妻女兒了,我啥都撈不到。我當時真是迷了眼,信了他。”

至於幾年前為什麽又突然領證,孫阿姨講:“那老家夥的身體越來越差,怕自己病了沒人照顧,就忽悠我領證。本來我是不想的,他就說把名下的財產都給我,我才答應的。聽起來我拿了他不少錢,可這些錢當我這麽多年的工資都不夠。”

同居時雙方各取所需,感情也算融洽,但領證之後,觸及到彼此真正的利益,一些問題就會放大,成為不可調和的矛盾。

孫阿姨說,她不是不願意照顧生病的李工,而是根本顧不過來——她既要照顧老年癡呆的母親,又要帶外孫。

“剛開始,姓李的病得不重,生活能自理,我提出請個護工也沒多少錢,但這個該死的偏要我照顧。他說自己為我犧牲了這麽多,妻離女散的,又把錢都給我了,我必須對他負責。”孫阿姨有事外出,李師傅沒事就給她打電話,提出很多不合理的要求,不答應就罵人,“哪個正常人能忍受?”

在孫阿姨看來,李工得病完全是他自作自受——他生活習慣很差,常年煙不離手酒不離口,腦梗後依然如此,還不按時吃藥、複查,“這二十年要不是我照料,他不知道哪年就把自己作死了”。

孫阿姨講了很多,中間還哭了好幾次,她說過去王老師都不願照顧李工,但離婚的這些年,他們一直不清不楚的:“他一生病就被王老太太領走了,圖啥?不就是想要他的遺產。”

3

雙方終究未能在私下達成和解,2022年,這場離婚官司還是要開庭了。

在正式開庭前有個調解,受疫情影響隻能在線上進行。到了日子,李工看著鏡頭裏的孫阿姨,眼淚嘩嘩地往下掉,他一口一個“小孫”的叫著,情緒不能自控。孫阿姨不說話,從表情看,她心裏很複雜。

藍律師不知道李工是故意打感情牌還是真實情感的表達,起碼暴躁的孫阿姨平靜了下來,讓她看到了些許希望。可是鏡頭一掃,王老師的身影出現了,孫阿姨立刻換了一副凶惡的麵孔,破口大罵起來,說王老師又來勾引她的老公,越罵越難聽,連法官都沒製止住,最後這場調解不歡而散。

疫情緩和後,庭審開始了,李工身體不便,隻有藍律師代理出庭。雙方先就存款進行交鋒,藍律師主張這錢都是李工婚前的個人財產,結婚後才交由孫阿姨保管,所以應該返還。孔律師則主張這錢是李工在婚後自願轉讓的,應該算是贈與。

二人領證時,微信已經普遍使用,在聊天記錄中,孫阿姨一再強調這些錢會用於夫妻二人的共同生活,而且各種消費支出也表明了這一點。這些錢起碼能歸為夫妻共同財產,加之李工原本就沒想把錢全部要回,藍律師看目的已經達到了,也就沒有繼續反對了。

但這時候,孫阿姨突然喊了一嗓子:“這錢是彩禮,就應該是我的!”

此話一出,孔律師的臉都黑了——《民法典》禁止婚前索取巨額財物,更何況那是一百多萬。很明顯,孫阿姨完全是衝動才說出這話,事先並未與孔律師通氣。

在藍律師的接連反問之下,孫阿姨才發覺自己說錯了話,在法官麵前失了利。她開始哭鬧,一會兒說她與李工的感情沒有破裂,是王老師破壞他們的感情,她要反訴王老師;一會兒又說這個婚她早就想離了,隻是不能由李工先提出……她在法庭上又哭又笑,甚至說自己的精神有問題,不能離婚。

最後,法官都忍不下去了,多次提醒孫阿姨注意言行。孔律師也在安撫她,示意她不說話就是給自己幫忙了。見到法官沒站在自己這一邊,孫阿姨突然兩眼一閉,躺在椅子上捂著心髒,喊著要救護車,法官沒辦法,隻能宣布休庭。得逞後,孫阿姨把臉一抹,又恢複了往日的神色。她跟孔律師談笑,但孔律師一臉的嫌棄,收拾東西砰砰作響,沒理會她就直接走了。

藍律師心裏有喜有悲。喜的是,孫阿姨裝瘋賣傻沒什麽用,還會引起法官的反感;悲的是,孫阿姨的用意很明顯——李工時日不多了,上次調解失敗後他又發了一次腦梗,醫生都讓家屬準備後事了——她就是想拖死李工,隻要他們還是合法夫妻,那遺產分起來又不一樣了。

可這麽明顯的盤算,藍律師的當事人還蒙在鼓裏。

 

休庭期間,李工一家卻安靜得出奇,仿佛一點都不著急。直到有一天,律所同事找到藍律師,問她當事人是不是要撤訴,她才警覺起來。

從一開始,李工一家就不斷強調請律師的費用過高,藍律師耐心解釋過,好不容易談妥,他們還是會動不動就埋怨。據說,李工找到律所打聽退費的條款條件,還隱晦地表示希望另找個收費低的律師。

藍律師被氣笑了——他們已經簽過協議,現在官司進行到了一大半,不管當事人撤不撤訴,該付的費用一分不能少。她旁敲側擊地對李女士說,不能為了省小錢給自己“埋雷”,如果不跟律師一條心,最後坑的往往是自己。李女士說自己前一段時間在外地出差,對此事完全不知情,她表示私下調解是她爸的決定,“是孫阿姨一直求情,我爸老糊塗了,心軟答應的”。

李女士拿出一份協議——雙方同意調解離婚,錢全部歸孫阿姨,房子歸李工。這份協議看著很合理,但裏麵有個最大的漏洞——時間不明。

藍律師說:“你相信孫阿姨的承諾嗎?她要是不願意簽字怎麽辦,你們能強迫她去民政局嘛?再重新打官司?你爸的身體情況你也知道,要是在這個過程中,你爸突然去世,那孫阿姨作為配偶有權繼承財產,就是另外一種說法了。”

李女士又拿出一份自己父親立的遺囑,上麵說自己去世後全部財產都歸李女士所有。藍律師一看就說這個遺囑無效:“現在你爸名下的財產有很大一部分是夫妻共同財產,你爸無權自主分配,最後還是要由法院判決。那時,孫阿姨作為合法配偶有很大優勢,能比現在離婚拿到的多。不在你爸活著的時候把財產掰扯清楚,你有把握以後能拿到更多?”

李女士慌了,立刻對藍律表示感謝。藍律故意提醒她:“律師比當事人更想贏,不要因小失大。”

 

不出藍律師所料,到了約定在離婚協議上簽字的時間,孫阿姨果然反悔。她提出協議不公平,大鬧了一場,把李工當場又氣進了醫院。等藍律師去看的時候,人剛從ICU裏出來,氣若遊絲。藍律師對他講明了當前情況,他突然把眼睛睜得大大的,大有離婚前堅決不死、一定不讓孫阿姨得逞之意。

人的意誌力很強大,李工硬是在鬼門關轉了一圈又回來了,醫生說他再留院觀察一段時間就可以回家休養了。

4

可還沒過一個月,變故又發生了。

一個周六的下午,李女士給藍律師打了十幾個電話,終於接通後,隻聽她哭得語無倫次。藍律師聽了好大一會兒才明白,最近李女士在外出差,王老師身體也不好,娘倆就把李工留在醫院由護工看護。可孫阿姨得知這一消息後,竟跑到醫院“搶人”,要以妻子的身份給李工辦理出院。李工的身體已經恢複了一些,但此時貿然離開醫院,結局肯定好不了。李女士急得不得了,電話通知了一幫親戚去醫院攔人,但又怕打起來不好收場,就想委托藍律師前去協調。

藍律師一聽,頭都大了。可沒辦法,她還是硬著頭皮趕到醫院。到了地方,她看到孫阿姨正跟一幫人對峙。一邊要接人出院,一邊死活不讓,眼看矛盾就要升級,她趕忙插到中間打圓場。

孫阿姨看到藍律師來了,態度緩和了些:“小藍,從法律上講,老李現在還是我的老公,我有權接人吧?”

藍律師知道孫阿姨吃軟不吃硬,就說周末自己不上班,現在不講法,隻講理:“你們兩口子的事大家都清楚,你把李工接走,他要是出了什麽事您可就說不清楚了。而且醫生也說了,李工還不到出院的時候,你要是真為他好,就讓他繼續治療。而且,李工已經請我幫忙立下遺囑了,我能保證維護我的當事人權益。”

話不用說透,孫阿姨的神色也緩和了些,給自己找了個台階下:“我怎麽可能害他?我給他找了個中醫,想回家給他調理去。既然這樣,我就回去了。”

第二天,從外地趕回的李女士帶了一堆禮物來感謝藍律師,握著藍律師的手緊緊不放開。藍律師叮囑李女士,最好還是給李工轉院,派人看好他,更要對孫阿姨封鎖消息:“現在,你爸活著最重要。”

 

李工終於等到第二次開庭,這次的焦點,是那套房子的歸屬權。

說起這房子,李工的行為也不光彩。當年孫阿姨父親去世後,母親也要治病,家裏的經濟十分緊張。孫阿姨求李工給點錢,但李工卻一直打馬虎眼,先說自己的錢被股市套牢了,又說借給別人了,總之就是不給。

孫阿姨被逼得沒辦法,就差給他下跪了。眼看火候到了,李工便提出了一個方案:按照繼承法,孫父去世後,其名下的那部分房產應由其妻女繼承,孫阿姨母親可以出讓屬於她的那部分份額,他花錢來買。

當時孫阿姨急需錢給母親治病,雖然惱恨李工的做法,但也隻能接受。就這樣,他們簽了協議,給房子辦理過戶,那張房產證就這樣變成了孫阿姨和李工共同持有。

在法庭上爭論的問題,出在這個房本上沒有注明雙方占比。孔律師主張均分,藍律師卻拿出了孫母當年簽的出讓協議,主張孫阿姨即便“加名”,也隻是繼承自其父親的一半產權,即全房的四分之一。

孫阿姨說,她母親當時已經患有老年癡呆症,意識不清醒,是李工欺騙她簽的協議。這一招打得很準——畢竟孫母如今就是癡癡呆呆的,當年簽協議時又沒有見證人。

但這沒有難住李工,他早就準備好了一箱子的證據——孫母當年的病曆。作為工程師,這個男人的生活技能一團糟,但無論什麽材料,隻要經他的手,他都要整理得整整齊齊。當年他出錢給孫母治病、辦理出院,就把她的病曆也收了起來。醫生在病曆上寫得很清楚,孫母是因為骨折住院的,“意識清醒”。而且,李工還有一個攝像的愛好,他收錄了好多影像,幾年前孫母還沒有摔到腦袋,與人對話條理清晰,記憶準確。

於是孫阿姨的說法不攻自破,她隻能改口說那份協議是受脅迫簽的,“因為不簽就拿不到錢”。但這也說不過去,畢竟不是暴力脅迫,說白了,還是一個願打一個願挨。

眼看情況不妙,孫阿姨又提出想調解,於是在法官的見證下,第二次調解開始了。

這次,李女士親自出麵了。一見麵,她怯生生地喊了一聲“孫姨”,孫阿姨柔和地答應了,又說李女士最近瘦了,照顧父親辛苦了,要她保重身體……

這次調解很平和,孫阿姨同意離婚,她能分到大部分存款,她名下那四分之一的房產份額也由李工按市場價買下。調解書上寫明,先騰房再給錢,但孫阿姨簽字後又覺得自己虧了,她不認賬,非要先拿錢再騰房。雙方僵持不下,孫阿姨又把老母親接來躺在玄關處,法院執行更難了,這事就這麽拖了下來。

李工終究沒有挺過去。他在彌留之際,反複要求女兒把他的離婚證一塊火化。藍律師再三解釋說,法院判離婚沒有離婚證,調解書就能代表婚姻關係解除。為了讓父親安心離去,李女士找了個離婚證放在了他的手中。

5

一切塵埃落定,李女士來律所繳清餘下的代理費,並再三感激藍律師。閑聊中,李女士透露,自己也在考慮離婚了。

藍律師沒有立刻接話,打交道這麽久了,她確實還沒見過李女士的老公。

藍律師斟酌了一下,問:“是不是原生家庭給了你心理陰影?”

李女士先點頭,後搖頭,最後說,她覺得父母早早離婚挺好的。小時候,她父母都非常忙,兩人經常為了家庭瑣事吵架,從記事起,她就覺得自己是家裏最大的累贅。有一次,父母又為了誰送她去幼兒園吵了起來,最後他們賭氣似的,騎上各自的自行車走了,把她自己留在家門口大哭。

反而是父母離婚後,她看到他們皺起的眉頭都舒緩了。李工似乎想起自己還有個女兒,有空的時候就把她接到身邊小住,“那時候,我經常跟孫姨一起吃住,後來我長大了,生孩子的時候,孫姨還來照顧我月子”。

奇怪的是,李工並不喜歡女兒跟孫阿姨走得太近,經常跟她講,“要小心孫姨,我的錢以後都留給你”。隻要李女士對孫阿姨表露一點好感,他就挑事,會故意當著女兒的麵和孫阿姨吵架,背後還數落孫阿姨的不是。

漸漸地,李女士也品出了其中的門道:“其實啊,我孫姨是被逼成潑婦的。我爸跟孫姨在一起,除了給錢就是給錢,孫姨就是他請的保姆。我也是女人,知道感情需要嗬護,但我爸以為錢可以控製人,隻要孫姨稍稍違背他的意思,我爸就翻開賬本問來問去,故意挑刺。他倆領證後,我爸更防備了,幾乎是強硬斷了我跟孫姨的聯係。也是前段時間我才知道,我爸對孫姨也沒少說我的壞話,他罵我不孝,承諾把自己的錢都留給孫姨。”

作為前妻,王老師對這一切洞若觀火。她說李工這麽幹,是怕女兒跟二老婆合起夥來不對他好,所以他就以財產為誘餌,讓兩方鬥起來,爭著對他好——他最愛的還是他自己。

李女士講:“可我知道又能怎麽辦呢?我做不到像我爸一樣冷血對待身邊人。”

李女士的婚姻也不幸福,似乎走上了父母的老路。她跟老公都忙於工作,嫌隙不小,但為了孩子有個完整的家,隻能湊合過:“夫妻兩個人啊,不能都忙,也不能都閑,我倆的工作都是跑來跑去的,這家庭啊必須有個人能夠扛起來,處理各項事務,可惜我爸媽跟我們兩口子都不是。”

自從李女士把癱瘓的李工接到身邊住後,她老公就經常找借口不回家,如同當年李工不願意跟孫阿姨領證擔責一樣,也在逃避。李女士本不指望老公能幹什麽,但他的這種態度讓人生厭。等錢要回來了,李工也去世了,她老公又突然冒出來獻殷勤,開口閉口就是錢和房子。

李女士問藍律師:“這種我繼承來的財產,算是夫妻共同財產嗎?”

“如果你爸在遺囑或贈與協議裏點明這些財產隻給你一個人,那就不是;如果沒有點明,那就是。”

李女士搖了搖頭:“啊?我爸走的時候啥都沒留下,之前的遺囑也因為離了婚讓我給撕了。那這樣也太可笑了,我從我爸那裏得來的遺產成了夫妻共同財產,真要離婚了還得分他一半,他跟我爸一樣,太能算計了。”

 

後記

後來,藍律師在一場活動上見到了孔律師,兩人又聊起了這樁離婚案件。

孔律師覺得,孫阿姨看著挺精明,卻總是自作聰明做出一些荒唐之舉。她防備心很強,不聽律師的話,在談離婚條件時,孔律師本想為她爭取家務補償,但孫阿姨搖頭,說她也很累了,不想再糾纏了。

其實孫阿姨在乎的不是錢,而是要爭一口氣,她給李工白當多年的保姆,不想讓他那麽輕鬆地離婚。於是她故意惡心李工一家,就是要報複他。她還想要法院給一個說法,表示自己拿到的東西是這些年她付出應得的,而不是對方施舍的。至於不退房子,她說那是因為李工答應給的錢遲遲不到位——李工要孫阿姨先退房再給錢,可孫阿姨早就不信任他了。

最後孔律師說,經過這個事,她都有些恐婚了:“都說跟律師結婚,小心最後連褲衩都分不到,其實律師也是人啊,如果自己也陷入了離婚糾紛,也不一定能理性處理。畢竟法律是最低的道德標準,衡量不了人心。”

藍律師突然想起了大學時,老師在講《婚姻法》時說過的一句話:“婚姻的本質是一場價值交換,但是還是希望大家能為了愛情結婚,多談談感情,少一些物質,能夠所托之人都不辜負。”

文中人物均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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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為母親”這件事,她們後悔了

2023-06-26 13:5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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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奧娜·多納特

1976年出生,目前於以色列高校任教,研究領域為女性所麵對的社會期待。

前言 “你絕對會後悔沒有生孩子!”2008年,當以色列社會學家奧娜·多納特開始進行一項名為“後悔當媽媽”的社會調查時,這句警告始終回蕩在她的腦海裏。 母性是天生的嗎?成為母親是女性的天職嗎?奧娜曆時五年,與三代母親對話,聽她們說出這份被視為禁忌的“後悔”,從而寫就《成為母親的選擇》一書,奧娜在“結語”中希冀: “我們女性需要把世界掌握在自己手中,而不是隨波逐流。我們女性需要主宰自己的身體和人生;也需要主宰自己的思想、感受和想象力。” 本文選自第五章,在奧娜抵達之前,一個女性後悔成為母親了,她能說出來嗎?能向誰說?能獲得理解嗎?最關鍵的對象——她的孩子,要告訴TA嗎?

最近幾十年,情勢已經變化到我們可以談論母親身份,以及母親身份所引發的情緒。盡管“好媽媽”的形象形成一道屏障,使女性難以坦承她們在處理養育小孩而衍生的困難時多麽受限,並導致她們隱藏自己的感受。

近幾十年來,這道神話的圍牆正在慢慢坍塌,雖然社會仍然期待女性要表現得和睦穩重,但已經有更多的母親堅持她們有權利表現出她們的失望、敵意、沮喪、苦悶和矛盾。

特別是,這樣的改變肇因於現今時代更廣泛的變遷:今日有越來越多的社會團體要求擁有發言權,他們要求獲得地位和權利,讓他們能夠積極地表達自我並最終讓情勢產生變化。然而,盡管世界已經這樣變遷,關於什麽能說什麽不能說的限製正在被打破,但母性的感受遠比單純的喜樂和滿足更為複雜。人們認為這些母性感受正日益與固有的“天生的”母性經驗互相衝突——那些不滿的、困惑的和大失所望的母親的發聲,仍容易受到限製與譴責。

舉例來說,2013年4月,伊莎貝拉·達頓撰寫了一篇文章。達頓是英國人,是個媽媽,也已經當了祖母,但她後悔自己有孩子。達頓所寫的文章在發表後得到數千個評論,如以下這些:

“多麽卑劣、冷酷又自私的女人!真是令人難以置信!我替她肯定已經讀過這篇文章的孩子感到難過,想想她的孩子會因此而多麽傷心,尤其這居然還是印出來讓公眾閱讀的文章。真的太可怕、太讓人傷心了!我也不知道她的丈夫要怎麽看待她,謝天謝地!孩子們至少還有個慈愛的爸爸可以照顧他們!”

“為什麽你要說出這麽可怕的事情?為什麽?為什麽你不能保守秘密?你的孩子真是太可憐了。”

有人可能會說達頓活該承受這些打擊,因為她在沒有隱瞞姓名和長相的情況下袒露了她的後悔。但是用化名和匿名,在避免孩子得知真相的情況下來討論一位母親的後悔,是否就能避免這樣的打擊呢?我們可以在德國關於後悔的母親的討論下看到類似這樣的意見:

“下一個我們要在網絡上加上熱門標簽,一邊顧影自憐一邊公開討論的人生後悔事物是什麽啊?……好好改變你的生活吧,我想向那些母親和父親喊話:把你生活中的災難歸咎到孩子身上實在是不厚道。因為你的哭哭啼啼而把責任推到一台嬰兒車上,實在是太容易了。”

“但你公開這麽說……,說如果你能回到過去重新選擇,你絕對不會生孩子,你對自己成為母親這件事感到深深的後悔,我覺得這太讓人震驚了。先不說你周圍的其他母親、伴侶、朋友、鄰居,就說你自己的孩子吧,因為他們有一天會讀到這些文字並了解其中的含意,他們的母親想要把他們‘退貨’,那他們會有怎樣的感受?你讀了文章,然後發現你是你母親一生當中最大的災禍?”

 

事實上,不管母親的敘述會不會暴露孩子的身份(不論是因為主動曝光或是因為暗示而曝光),結果沒什麽差別,這顯示在這些譴責之下還隱藏著其他東西。他們重申那些關於母性的陳舊“真理”,那些痛苦憂傷的母親經驗沒什麽好談的,談論這個是十分粗鄙的事情,而且這樣的女人會被視為是病態的。他們就分類等級和傳統觀點來評判這樣“任性”的母親,認為這樣的女性經曆是沒有價值、文化低級的,所以她們都應該依照社會期望讓她們的主觀感受——作為女人或作為母親都是——繼續維持緘默或是重新整理一番。

女人和母親會因為廣泛的社會認知而受到譴責,說我們生活在一個為了一點小事就抱怨的“嗷嗷叫時代”,所謂的自我放縱流行病橫行的年代。我們可以說:正因為有越來越多不同的社會族群已經“獲得允許”現身為自己發聲,以破壞這個壓迫性的社會秩序,因此這個社會更會迫不及待地為這些母親貼上標簽——“另一群被寵壞的、誇大的、言過其實的懦弱家夥”。(當然,不會有人去聽這些母親訴說的,因為沒有必要。

在這種情況下,社會集體的如意算盤是,讓“後悔”繼續成為母親簡曆上的一個內疚的秘密,是個人的失敗,一切都是因為她們自己的問題。無怪乎這些後悔為人母的女性,談到這些時都麵臨極大的恐懼,不管是在家裏、家人間、朋友當中及工作場所都一樣恐懼。

 

被迫沉默

我在2011年3月與提爾紗碰麵。她先打電話給我,問我是否仍在為了研究而繼續尋找訪談對象。她在一份以色列的報紙上看到這件事,有興趣參與。

幾天後我去她家拜訪。提爾紗時年57歲,獨自住在以色列中心的一個小鎮中,兩個孩子已經不住在那裏了——他們在三十幾歲的時候就已自立門戶——而且也已經為人父母。

我們在她的廚房裏進行訪談,而事實上,我們從那之後就一直在討論這件事。她一開始告訴我的其中一件事情是她在一家醫院工作,她在我們的談話過程中幾次提到這件事。她試著和同事談到她後悔成為母親,但沒有一個人願意聽。

她對我說:“我的生活一直圍繞著嬰兒、父母和生育治療,所以我知道很多女性的想法跟我一樣,但她們自己都不敢承認,遑論告訴那些和她們最親近的人。我理解那有多難,我深深明白,那對我來說也是一樣艱難,當社會與政治的意識形態如影隨形時,要從既定的秩序中剝離出來實在是太困難了。

“和我一起工作的同事中,有許多人是醫生,他們不懂我想從他們那邊得到什麽。對他們來說,我像是隻奇怪的鳥,他們不認為我是變態或其他什麽,而是一隻怪鳥,是的,他們就是這麽看待我的。當我開始試著簡短地跟他們談起這個話題時,他們都努力地避開話題並逃跑,他們改變話題並駁回我的想法以試圖壓製我。在我們單位,我的想法完全沒有任何存在的空間,我工作的部門負責生產並鼓勵孩子出生,而我的想法受到譴責。我覺得很遺憾,大多數人不知道他們正在做什麽,也不想去了解,像隻鴕鳥一樣把自己的臉和耳朵埋入沙裏,隻隨著慣性的力量移動。”

直到今天,提爾紗還持續在她的工作環境談論她對母親的觀點,但沒有人理解,也沒有人想去理解。

 

參與本研究的其他女性也提到類似的感受,她們試圖和配偶、朋友及其他家庭成員(如母親和姐妹)談這個話題,或是在心理治療過程中談到這個。

布倫達有3個20歲出頭的孩子。她說:“當我試圖要跟朋友談起我的感受時,他們馬上不讓我繼續談下去。‘你想跟我談這個?試著感激你所擁有的一切吧!’我想,這真是當頭一棒啊!所以我喃喃地對自己說,就安靜吧,這樣他們就不會把我送去醫院治療,接受吧,繼續活在這虛偽的幸福中吧,戴上麵具表現得跟其他人一樣,繼續這場遊戲。也許他們其中的一些人,或許不是全部,但也有些人跟我有著相同的處境卻不敢說出來。”

關於這一點,索菲亞則承受了更大的壓力,她有兩個不到5歲的孩子。這樣的壓力甚至是來自她的家庭,她的另一半。

“我的心理醫生知道我有這樣的幻想(想抹去母親身份),但我不認為她非常認真地看待我的幻想。……我的丈夫逃避現實,他不許我讓任何人知道我的想法,他要我裝作沒事,裝作和其他人一樣。……當我在網絡論壇如‘我的人生已經了結’上寫到這件事時,我立刻成為毀謗的中心。某些人很難接受這件事,他們的反應很大。許多在論壇上的孕婦都很害怕將來也會跟我有類似的感受,所以在我發言後她們馬上又發了其他主題來試著讓自己振奮起來。”

害怕被壓製或害怕被指為異常,使得某些女性在接受訪談之前從來沒實際觸碰過這個話題。而另一個導致她們自我強製消音的原因,是害怕破壞她們親人的人生,她們希望保護她們的摯愛,希望他們永不知情。

馬婭有2個孩子,一個不到5歲,一個不到10歲,受訪時還懷著身孕,她說:“我的丈夫不知道,我所有的朋友也都不知道,因為我不希望這個負擔落在他們的肩膀上。他知道了以後又怎樣?他會說他有個慘兮兮的老婆嗎?我不需要這個,他腦海中的事情已經夠他操勞了,他的生活很不容易,無論如何我都不想把這個強加在他身上。所以這是我的堅持,我不和其他人談論這個。”

在我詢問她們是否公開談論過後悔為人母,以及她們是跟誰談論時,這些女性非常健談,許多參與者表示她們會跟周遭的人談論起這件事。

歐德雅有1個不到5歲的孩子,她說:“我的姐妹知道,她們非常清楚我很後悔,我曾經很明白地告訴其中一位姐妹說:‘你知道我的想法和感受,如果你可以幫幫我——就幫幫我吧!’而她對我施以援手。……我的姐妹理解我。”

巴莉也有差不多大的孩子,她說:“我的母親知道,我的伴侶也知道,他們知道那件事(同時和嬰兒玩耍及說話)對我來說有多艱難,那對我有多可怕。”

“還有其他親友圈的人知道嗎?”

“沒有了。”

“為什麽?”

“我難以坦承這件事,這就像是……恥辱。我覺得很羞愧。”

 

幾位母親提到,在談論“我後悔當媽媽了”時,最有效的方法是用幽默感拐著彎說。能避免招致羞辱的方式是嬉笑著談論自己的苦痛,然後其他母親能夠加入一起吐吐苦水(而非直接說出後悔),或是跟那些還沒成為母親的女性談這個。

夏洛特有2個孩子,一個十來歲,一個十七八歲,她說:“當我在職場談這件事時,我的同事一開始被我嚇了一跳,這話題讓他們發笑,因為他們知道我是在誇大,這就是我應付這個的方式。而且我注意到,當我在跟人對談時,如果我把所有的底牌亮在桌上,她們就會比較願意開誠布公地談論這件事情,突然間這件大家一直不敢言說的事情也變得沒那麽可怕了。……所以我的策略是公開說明,這樣的策略能保護我和我的孩子。”

在我采訪提爾紗的幾個星期後,她給我寫了一封詳細的長信,在長達8頁的手稿中,提爾紗試著厘清更多她想在訪談時分享卻沒能說出口的其他想法:

“在我努力寫這封信(或者更確切地說,我正在試著努力組織起我腦中的想法),並解釋我個人為什麽後悔生了兩個孩子時,我發現這些文字正在減輕、削弱並推開那些令我痛苦的事實所帶來的負擔,而除了文字以外,我沒有其他用以溝通的方式。(當然沒有。還是說其實有呢?也許可以用跳舞的方式表達?)這些話使得那些難以承受的代價變得……讓我比較能夠忍受吧。”

這些試著找出對策來應付後悔這個情感態度的發言,本身就可能是折磨人的,而當人們和孩子討論到這個問題時,社會將變本加厲地認為這樣的討論應該被視為危險的行為。

 

“孩子們知道嗎?”

在過去的八年中,我針對後悔的母親進行研究,一次又一次被問到這個問題:“那些母親們會跟自己的孩子提到這些事嗎?”

正如我們將要看到的,這個答案遠比“是”或“否”要複雜得多。而對我來說,更耐人尋味的是:我察覺到,問我問題的人幾乎都期待聽到否定的答案——也就是聽到這些母親不會在家裏談論這件事,因為他們覺得母親跟孩子說自己後悔為人母是邪惡中的邪惡,這是一個邪惡母親確鑿的罪證。有時候讓孩子知道母親後悔了,比母親後悔為人母本身更可惡。

提問者在問這個問題時,浮上腦中的腳本是:一個母親因為她自私的需求而投注仇恨的目光在孩子身上,因為他們毀了她的生活,所以這個母親後悔生下他們,她毫不考慮這將如何影響他們及整個家庭關係。

我們可以在下麵這段話中看出這樣的單一腳本:“沒有孩子應該從他們的媽媽那邊聽到她不想要他們,這很殘酷,很不公平,很不人道。”

這樣的內容在現實中也可能上演,一個女兒對一個後悔為人母的媽媽頗有感觸地寫道:

“在孩子出生後讓他們知道自己的存在對母親來說是個恥辱……這完全不是件好事,你不僅需要很多勇氣,還要像病態人格那樣冷漠。我向上帝祈禱,這些孩子永遠不會聽到媽媽怎麽看待他們的出生,但我敢肯定他們都能感覺到母親不想要他們、他們不該在這裏、不該存在,這樣他們的媽媽會比較好過些。

“……我的母親就是這樣,她因為我的出生而指責我,即使在我還是個小孩子的時候,她對我大吼:‘要不是因為你,我的生活會截然不同,我會比現在快樂。’那時候這件事讓我幾乎昏厥,我的肩膀被壓上一個重擔,直到今天。我花了很長時間來了解我的母親曾經受到怎樣的傷害,她是多麽無奈而有那樣的感受,我明白了她有多麽不成熟,直到她……”

我不能也不願忽視這個痛苦的女兒的陳述,她需要承擔來自母親的責難,而且這不是她的錯,她的聲音必須被世人清楚地聽見。然而母親和孩子間不同世代的關係也存在其他可能性,例如,我們可以在另一位有著後悔母親的女兒的敘述中看到:

“在我12歲時,我的媽媽告訴我,她後悔生了我。‘我希望你在成為母親之前能夠用夠長的時間好好思考一番,’她在一個溫暖的夏日早晨這麽告訴我,‘如果可以讓我再選擇一次,我不敢肯定我是不是會生小孩。’

“天哪!在我12歲時,她的話刺痛了我,我不知道她是什麽意思,或者她為什麽要這樣說,她真的希望我沒有出生嗎?而到了現在,20年後,我自己有了3個孩子,我才懂她的意思。那並不表示她不愛我,並不是說她希望沒有生下我,而是因為她明白為人母意味著:她的人生不再完全屬於她自己了。”

在說與不說的兩難間進退維穀。母親們除了在不考慮孩子幸福的情況下責怪孩子以外,還可能因為多種原因而情感紊亂,繼而迷失方向。

英國裔澳洲學者薩拉·艾哈邁德將在社會及情感上迷失的經驗,比擬為進入一個黑暗的房間或是在房間裏麵蒙上眼睛:如果我們身處一個熟悉的房間(因為我們先前曾經去過那兒),可以伸手去摸索並判斷觸碰到的是什麽,先前的經驗使我們得以確認自己身處的空間;但如果我們身處一個不熟悉的房間,伸手摸索無法協助我們導航。我們不清楚即將麵對的是什麽,這使我們不確定和無法決定什麽時候要轉彎,在這種情況下迷失方向是必然的。而在這之後,我們會懷疑人生是否真是一條直線。我們會發現我們所處的境地並不穩定,而且這種時候我們會開始想象其他的可能性。

當成為母親的體驗裏包含後悔,想做出正確的選擇,卻無法獲得外部指引時,許多母親會感到孤獨。她們覺得自己被留在一個黑暗的房間中,迷失了方向,必須重新展開探索,以找到原本的人生腳本中不存在的可能路徑。

接下來我們會看到,參與本研究的每一位母親都在兩難困境中(說或不說自己後悔、明確地表達或間接地提到為人母的困境、討論為人母的不值得及不為人父母的可能性)試著找到自己的方法。

 

保護孩子,保持沉默

有些參與研究的女性基於三個理由而決定不跟孩子提到她們的母親經驗及後悔:為了保護孩子、為了維持和孩子的關係、為了保護自己。

索菲婭說:“為什麽我不參與論壇(以色列的網絡論壇‘不想生孩子的女人’)上的討論?我差一點就那麽做了,但……我怕有一天他們長大時會讀到論壇上的文章,這讓我十分害怕。當然我可以使用假名,但我還是害怕他們會發現我不想要他們。當然他們都知道,孩子們其實都知道。他們可以讀懂我的心,我們一起經曆過這些時間,他們對這些事情很敏銳,但我不希望他們真的讀到那些文章。當然關於這個問題(如果我沒有孩子的話),我想寫的東西都可以成一本書了,我會公開做這件事並說就是有這樣的情況,但我真的很害怕孩子們會受傷。”

布倫達說:“(對於我要引述她的回答)我沒問題,你可以以你需要的方式引用,但請依據我們簽署的保密協定,不要泄漏我的真實信息。……我不希望我的孩子讀到‘如果媽媽可以選擇的話,她不會生下任何孩子,她事後回想起來,覺得後悔生了孩子’。但這主要是因為這麽多年來他們根本沒有父親,在孩子們的父親已經拋下他們以後,如果他們知道媽媽也不想要他們的話,孩子們會怎麽想?你能想象這樣的情況嗎?”

卡梅爾有1個十七八歲的孩子,我問她:“你身邊是否有人知道你後悔了?你的家人知道嗎?”

“嗯……他們可能知道,因為我曾經幾次脫口而出,但我不跟他們談這件事情。其他很多人也知道,老實說我沒有隱瞞,我會小心選擇坦白的對象,可是我不曾真正去隱瞞。這很有趣,當我聽到有人說她後悔,我會上前鼓勵她,告訴她:‘好。很好。繼續堅持你的真實想法。’這真的很有趣,我跳出來鼓勵她。”

“你是指其他不想要孩子的人嗎?”

“是的。”

“你怎麽說?”

“這樣很好,我跟你站在同一陣線。”

“你跟伊多(卡梅爾的兒子)談過這回事嗎?”

“不,不,那毫無意義,我隻告訴他我很高興隻生了他一個,但沒有告訴他,嗯……也許我會告訴他,因為以色列的情況,所以我現在不會生孩子了,或者其他類似的話。但是我沒有告訴他,將來也不會告訴他,那有什麽用?那沒有意義,真的沒有意義。”

 

我問她們是為了保護誰而保密及保持沉默,以及要保護他們免除怎樣的危險?有些母親,像索菲婭、布倫達和卡梅爾,已經決定不會跟孩子們談論她們為人母的經驗和後悔,無論是暫時性的保密還是徹底保密,這都是為了讓孩子不會受傷,她們認為“告訴孩子”是多餘的。

她們希望保密的原因建立在這樣的假設上:在麵對孩子時,人們很難清楚區分“後悔當媽媽”和“後悔生孩子”、“後悔當媽媽”和“愛孩子”、“當媽媽可能不像社會所告訴我的那樣,值得我付出一切”和“我後悔生了你”。在跟孩子談到這個議題時,如果沒有辦法妥善區別這些差異,那麽告訴孩子母親後悔了,就會產生這樣的後果:母親的後悔會被解讀為後悔生了孩子,孩子們可能會無可避免地認為他們的媽媽不想他們出生在這世界上。

此外,這樣的認知可能會導致孩子們落入內疚和害怕的處境——以為是他們自己的性格和行為表現引發了母親的後悔情感,而沒想到母親們後悔的是“成為母親”這件事,而不是孩子本身。

但就算不談到害怕孩子們會內疚而影響他們的人格和行為,她們也會考慮到孩子們可能還是會覺得自己的出生是種罪惡,自己讓母親受到折磨痛苦,讓母親的人生變調。這種複雜的憂慮可能導致母親害怕她們跟孩子的聯結會崩解,也許母親並不認為母親身份本身有多大價值,但她們還是可能非常珍惜和孩子之間的聯結。

孩子和母親之間的紐帶通過對彼此不對等的認知而構成:社會期待母親對孩子的一切知之甚詳,但依據“不適當法則”,社會往往認為了解母親作為人類的感情世界和見解是一種負擔,是必須避免的負荷。正如卡梅爾所說,“沒有必要。”

在現今的社會文化期待中,人們很難把母親作為獨立存在的個體並獨立於孩子之外,母親們被視為次要的,社會期待她們保持沉默。這個文化的結構從一開始就是孩童導向的,社會並不將母親視為有著需要和願望的人類。

例如說,對卡梅爾而言,後悔是可以公開談論的事情,但她不能在家裏談,為了保護兒子,她劃出一個需要保密的“私人領域”,以及另一個可以自由公開討論的“公共領域”。她們在家裏保守秘密,將自己調整到完全符合孩子需求的狀態——即使孩子們可能已經進入青春期或成年了。

 

除了希望保護孩子並保護母子關係以外,對自己的後悔保持沉默還能保護另一個對象:母親自己。

提爾紗說:“要我跟兒子這樣說:‘抱歉,我覺得我犯了個錯,我不應該生孩子,我是個壞媽媽,我不想當個媽媽,我對此毫無興趣,為人母使我感到厭倦,母親身份毀壞我的人生並持續困擾著我。’這真是太難了——但那些話是事實,而另一個事實是,我們無法讓時光倒流。

“我從沒跟孩子們談過這件事,但我肯定他們能感覺出來。很多時候我這樣想:在死去之前我得寫封長信好好說明這件事。但這是個進退兩難的困境——為了什麽而寫這封信?我要在信裏寫我很抱歉自己不是個好母親,(我沒有)給予他們,(我有所)保留,我缺乏耐心,我對他們跟我說的事情、對我們之間的遊戲和哼唱的歌曲毫無興趣?”

她進退兩難,她認為和孩子談後悔是沒有必要的,又覺得跟他們談這個有其價值,能讓孩子了解她。現在她仍然徘徊在隱瞞和坦承之間,為了逃避孩子們的視線,因為孩子們可能會凝望著她,批判她和其他“標準媽媽”比起來是個壞媽媽。在搖擺之間,她讓自己保守秘密,她使用“保持緘默的權利”,希望能夠借此保護自己。

提爾紗認為自己夾在談論後悔及坦承自己是“壞媽媽”的兩難處境中,然而卡梅爾不像她,卡梅爾劃分得很清楚,她知道自己後悔為人母,但她也深深了解自己眼中及孩子眼中的母子情誼。

“就個人來說,現在的我知道自己根本不該成為母親,這並不是因為我欠缺為人母所應有的能力,相反,我是個好母親,伊多在任何時刻都會認同這一點。”

因此,對那些在研究中認為自己符合“好媽媽”標準的女性來說,她們之所以在孩子麵前保持沉默,是因為要保護自己不被強製標記為“壞媽媽”,被貼上“不適任”的標簽,而這樣的標簽是建立在這個假設上——後悔是糟糕的情感態度,而且這樣的態度必然反映出母親的行為不當。

不同於這些決定不談論後悔的母親,其他母親也可能為了同樣的理由——保護——而做出不同的決定。換句話說,母親可能為了保護孩子而對自己的後悔保持緘默,但同樣地,母親也可能為了保護孩子而選擇跟孩子們談論自己的後悔。

 

保護孩子,選擇言說

蘇茜有2個十七八歲的孩子,她對我說:“你認為他們能自在地接受我的觀點嗎?因為我跟他們談論了我的後悔。”

“你是怎麽告訴他們的?”

“我說如果……嗯我記不清楚了,這星期我女兒問我,嗯……‘如果你可以讓時間倒流,你會不會生孩子呢?’我回答她我不會。……我說了‘不會’,現在我夜夜難眠,擔心得要命。”

“如果你的女兒未來告訴你,她不想要孩子呢?”

“我會告訴她生孩子確實沒必要。”

德布拉有2個十來歲的孩子,我提問:“你覺得有一天你會和你的孩子談論這個嗎?”

“某種程度上我會和他們談論。我無法直接走過去和他們說:‘我後悔生了你們。’因為沒有孩子應該聽到這樣的話。但是我會說的,尤其是和我的大女兒,告訴她我從來都不想當媽媽。她知道這個。她之前聽我說過。有時候她會用這個來回擊我:‘噢,你根本不愛我。你甚至都不想要小孩。’我告訴她:‘是的,我從不想要小孩,但是我有了你,我非常非常愛你。有孩子和沒孩子是兩個完全不同的世界,當你長大之後會做出自己的選擇的。’”

羅絲有2個孩子,一個不到10歲,一個再大點,“在時機恰當時,我很確定我要跟孩子來一場‘母子對談’——至少我得告訴他們我有的信息和認知,讓他們知道為人父母是怎麽回事、不當父母的合理性等。”

不管怎樣,有些母親決定和她們的孩子談論為人母及後悔的經驗,或是考慮在將來和孩子討論,因為就她們的角度來看,這也是一種對孩子的保護。在她們的觀點中,對為人母的主觀感受保持緘默,可能會危及孩子和自己,因此為了保護自己和孩子,她們必須跟孩子分享為人母的苦難及這樣的苦難可能不值得的想法。

賈絲明有1個很小的孩子,我問:“你覺得自己有一天會跟孩子談你的後悔嗎?”

“跟謝伊(賈絲明的孩子)談嗎?我很確定我會跟他談這個。我可以告訴你,我讀了很多關於為人父母的書及學習談話的方法,而且這些書裏也談到我們必須跟孩子談,即使他才兩歲大。所以,每天睡前和起床時,我們都有幾分鍾的交流時間。

我跟他分享我的想法,我告訴他我的感受。……從懷孕時我就拍了許多照片,它們非常令人驚奇,其中一張照片上我有著大肚子。我們坐在我的房間裏麵,我告訴他:‘知道嗎?謝伊,就在兩年前我有了宮縮。’我開始跟他分享,我說話,而他坐著靜靜聽我說。我給他看了一張他還在我肚子裏麵時的照片,告訴他我的感受,生下他時多辛苦,我一開始對他的感受如何,而他的魅力又是如何讓我漸漸地愛上他。

我真的跟他談論這些,而且我相信我該這麽做,我的母親也是這樣養育我們長大的,她告訴我那些我可能不喜歡聽的話,這使我成長為現在的模樣,而且這是好方法。停止討好孩子吧。我不討好謝伊,他是我的兒子,我不是他的朋友,我不相信明確的分界,而是相信完全的開誠布公。我真的如此相信。雖然在現實中要這麽做並不容易。”

馬婭說:“看吧,我一直這樣想,並告訴我自己,等我女兒長大了——我會跟她談這個。……但同樣地,我們無法預料未來會怎樣,她可能會想要孩子,而她也可能真的生了孩子並且一切都好,但我知道如果她生了孩子並有了跟我一樣的感受——那將全部都是我的錯。如果她在往後的人生裏有跟我一樣的後悔,我會知道我在最重要的時刻犯了錯。”

 

在這些憂心忡忡的話語中,馬婭指出了一種對女兒的特別責任,一個許多人沒想到的觀點:“為孩子的人生做準備。”這是父母的重要功能之一,社會期待家長們能教育他們的子女世界是如何運轉的,讓他們能夠融入這個世界並受到社會大眾的接納,找到自己的歸屬。

一般來說,這樣的引導多半是通過教導孩子重複其他人曾走過的路,包括那些父母曾經做過而且有效果的事;但從另一方麵來說,為孩子的人生做準備也包括引導孩子不要重複父母曾有的錯誤和不當行為。

在生活中的其他領域,當父母要孩子們謹慎小心,希望拯救自己的子女免於傷害時,這是可以被接受的,甚至是值得讚揚的:“小心!換個方式吧!”但婚姻和生兒育女例外,不管父母感受到的挫折有多深,或是在離婚或疏離後感到多失望。但看起來大多數人還是引導孩子尋找伴侶及生兒育女,不僅是以愛為名,也因為社會的共同假設:這是必須遵循的“自然人生軌跡”。

因此生育的傳統被一代一代傳承,社會鼓勵我們一起前行,從人生的一個裏程碑走到下一個裏程碑,這個假設使得所有的男孩和女孩朝同一個方向“長大”,並自然地導致他們走入婚姻、為人父母,即使他們其實並不想要。

酷兒理論反對這樣的假設,酷兒理論認為童年是一個更多元化的曆程,孩子並不是沿著一條筆直的道路“前進”,在他們眼前其實有許多“岔路”。在生命的早期階段,幼兒在玩樂及自我探索時是毫無顧忌的,他們認為自己可以變成喜歡的任何模樣。他們可以在想象世界中成為消防員、航天員或是環遊世界的旅人。對他們來說,一切皆有可能。青少年(雖然他們大多數會因為同儕壓力而羞於與眾不同)則常常反抗成人的禁令,並以“事情如何運作”為起始點問出一大堆問題。

正因為孩子不會自然地趨向同一方向發展,所以社會認為孩子們需要被好好引導“調整”一番,以便往“正確”的方向發展:“如果我們的欲望、取向及存在模式一開始就已經是規範化及異性戀的,那麽父母不需要嚴格指導我們便能將我們全體推向共同命運——結婚、撫養孩子、異性戀生殖。”

也就是說,“男孩和女孩們需要引導和大力的推動,去走那條筆直的路線”這個假設本身,恰恰證明了這些孩子是沒有秩序及不受時間左右的紊亂者,所以“推動”他們走向擺在麵前的道路(而非其他岔路)是很重要的。也就是說,男孩和女孩們隻能從周圍環境放在他們眼前的有限選項中選取。他們會偏向於我們所提供的任何東西,任何“靠得夠近”的東西,任何擺在他們麵前的各個領域的東西:陰柔氣質、陽剛氣質、性別認同、性傾向、婚姻、懷孕和養兒育女。

 

與這樣的引導相反,有些母親可能會拒絕(或考慮拒絕)繼續讓下一代複製這條“筆直的路線”,她們的方法是利用一種不同的親子對話——就如同馬婭所陳述的,希望保護孩子們,不要重複父母犯過的錯誤。因此,通過談論父母身份的含義,特別是探討後悔,這些父母向孩子展示其他可能的路徑,一條和異性戀規範及推崇為人母的文化截然不同的道路。

德布拉說:“她(德布拉的女兒)的確談到有一天會找個男人交往。至於孩子,她說:‘如果我有孩子或孫子,那麽……’我很喜歡她用‘如果’。我說自己是個好家長,好吧,這件事更證明了我是個好家長。我讓孩子有權利或能力去考慮她的選擇,處理這些事物,並為自己做決定。而我認為這是我們身邊每個人都應該擁有的權利,特別是孩子們。

“如果這件事是最重要的,那我要說我是全世界最好的媽媽了。在我的世界觀中最好的。我很喜歡我女兒——在正視我這些事的時候——還願意給那些被認為是十分明確和十分必要的事物打個問號,我真的很喜歡她這點。你知道嗎?如果我想的沒錯,我甚至不期望有外孫。”

提爾紗:“這聽起來可能有些奇怪,但在我的兒媳婦生下第一個孩子之前,我買了一本《女人所生》給她,讓她讀一下。我不知道她是否讀了那本書,送她那本書的時候,我腦中所想的是想讓她知道為人母是怎樣一回事,孩子是怎樣一回事,為人父母的政治學及母親身份代表的意義,她需要為她的後半生付出怎樣的代價。”

除了試著通過送書傳達信息以外,提爾紗還沒下定決心——從受訪那時,直到今日——是否該跟孩子們直截了當地談論她身為母親的經驗以及她的後悔。她在受訪後寄給我一封信。信中,提爾紗還在繼續思考著不去遵循社會所給出的唯一路徑:

“如果我們已經有了孩子(特別是對女性來說),我們應該教育他們,消滅那些我們成長過程中被灌輸的價值觀、意識形態及自我辨明,這是很重要的。這一切是為了不要落入刻板印象和因循守舊的網中,是為了不繼續對自己說謊,並對我們的孩子和孫子輩坦承。我們要以外科醫生的精確程度,去檢視那些已經變得如此“正常”和“自然”的委婉話語,例如“孩子是一種喜悅”“孩子是一種祝福”“血濃於水”,或者“家庭第一”。如果我們不去小心看待這些委婉用語的破壞力,它們就會構成社會和文化DNA的一部分,我們就會相信事情應該就是這樣的,並且永恒流傳。

“後悔生了孩子並不是罪惡。……真正的罪惡是不對自己坦承,也不對孩子們坦承;真正的罪惡是留下一個不能說出、不能寫下也不能透漏的黑暗秘密死去。”

然後,提爾紗描繪出另一種世代傳承:父母有義務向孩子說明其他路線的存在,而不是直接引導孩子沿著“那條直線”走。然而,如果她透露了自己的另一麵,可能會影響孩子、影響她自己、影響親子關係,所以她仍然不確定要采取怎樣的方式:

“我找不出什麽理由去把所有這些事情都寫下來,但我應該這麽做的。也許將來有一天我會這麽做。我還在思考著這是否重要,讓他們知道我是怎樣的人、我的想法和我對為人父母的態度,這所有的一切。”

 

在維持現狀還是改變現狀之間的仔細斟酌,源自於反複考量說出或者不說出後悔可能會導致的後果。雖然母親可能會為了多層麵的保護而選擇沉默,但選擇不將自己的後悔說出口,可能會使她們付出昂貴的代價:為了繼續留在那條“好媽媽”的狹窄道路上,社會希望這些母親能夠繞開她們的真實經曆並自我篩選,以創造出一套符合社會期待的說法。

那套說法會是偏頗的,隻包括社會期待她們說的那一部分,好讓她們能被視為有道德的女性和母親。她們被要求隻表達那些得到同情和讚賞的部分,隻留下社會“允許”她們說的部分。而那些不符合霸權體係的部分必須被摒棄、過濾、拋在腦後。

這種希望母親能對自己的經曆和感受保持沉默以保護兒童的社會期待並不罕見。我們可以在各種文獻(無論是大眾文學或學術資料)中看到不同的案例,它們都希望母親不要從她們的觀點來敘事。

這既是因為缺乏語言,也是因為難以想象她們的故事如何不破壞她們所珍視的東西:保護孩子,讓他們生活在幸福的環境中(而這會壓縮母親的空間),與孩子保持一定的聯結。在我所找到的最好的散文集之一《為何是孩子們?》裏,編輯說他們找過那些對成為母親這件事感到不滿的女性。他們確實找到了,但這些母親卻不願意撰寫文章。因為這些女性擔心如果承認自己有多麽不喜歡當媽媽的話,將會傷害到自己的孩子。至於那些在違背自己意願的情況下當媽媽的女性呢?一樣的,還是“孩子在知道媽媽不想要他們時是會受到傷害的”。

在這種情況下,我們真的很難找到母親來談論那些違反(各種角度)她和所屬社群定義的“好媽媽應有的想法、感受和舉止”的事。而當有人願意談時——自覺或不自覺地——又有許多人陷入了困境,在符合她們經驗的自述和符合社會可接受範圍的表述之間徘徊。

夾在自己與孩子之間,她們繼續付出代價。當媽媽因為自己的經驗不被社會接受而無法跟孩子分享自己的經曆時,孩子就無法從母親的重要經曆中得到借鑒。他們無法得知“成為母親”可能隻是文化和社會期待的副產品,“成為母親”並非是或不完全是遵循自然;而那些分享真實經驗的母親,則被從家庭人際關係中切離。

母親為了保護孩子而將她們的陳述包裝成符合社會期望的樣子,但這可能會阻礙孩子了解母親作為一個人是怎樣考慮、思索、評估、渴求、希望、夢想、記憶、哀歎、想象、欣賞及決定的。

在這些方麵,公眾眼中、家人眼中及母親自己眼中,母親形象是沒有臉孔的,或是往往隱藏著自己的臉孔,就如同露西·伊利格瑞精妙的描述:“你看著鏡子裏的自己。很快有了女兒,成為母親。在這兩個形象之中,哪個才是真正的你?你自己的空間在哪裏?哪一個形象是你純粹的自我?你該如何越過所有的麵具,讓自己真正的臉孔顯露出來?”

本文選自明室Lucida 北京聯合出版公司《成為母親的選擇》,略有刪減

本文頭圖選自電視劇《我的天才女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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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色外星人帶她去火星看地下人類!穿越時空,她看到諸葛亮的真麵貌 -FormatRun58- 給 FormatRun58 發送悄悄話 (194 bytes) () 07/01/2023 postreply 12: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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