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巴窯殺童案:新加坡靈媒廣攬“聖妻”,殺害兩名幼童,警方循血追凶
(電休克療法/《飛越瘋人院》)
大巴窯殺童案:性變態“靈媒”殘害兩名幼童,血祭“時母”,動機成謎
接下來的幾周裏,林寶龍繼續利用藥物侵犯和虐待劉露西,劉露西的父母知曉此事後,一開始沒有報警,而是以此為要挾,向林寶龍“借”了一筆錢。林寶龍的“貸款”沒能達到他們的要求,於是在1980年11月,劉露西報了警,林寶龍因強奸罪被捕,陳梅珠也被指控為教唆罪。
林寶龍說服了何家鳳做假證,聲稱她當時也在場,從未目睹任何罪行。不過對何家鳳的證詞,警方並不信服,他們繼續調查這起案件。林寶龍和陳梅珠雖然被保釋出來,但每隔兩周就必須親自到大巴窯警察局報到交保。
(時母)
時母又稱為大黑神女或大黑女,是印度教的一個重要女神。是掌管時間、創造、保存和毀滅的女神,代表著自我成長和重生。在西方的文化裏,時母常常被曲解為女性力量之神和女性保護者。
何家鳳被命令去物色和拐騙獻祭的兒童,她先後帶來了三個女孩,但由於種種原因(比如太瘦或者被人看見),都被林寶龍拒絕了。直到1981年1月24日,何家鳳在附近的耶穌複活堂,發現了獨自等待姐姐的黃秀葉,將她引誘到了三人居住的組屋。
三人不停地給黃秀葉喂食混入鎮靜劑的食物和飲料,黃秀葉很快陷入了昏迷,林寶龍乘機性侵了她。將近午夜時分,三人抽出了黃秀葉的血液,飲用了之後又塗抹在時母像上(那張寫著死者個人資料的紙條是獻祭時的“祭文”)。隨後,三人將黃秀葉的頭按入水桶中,淹死了女孩,林寶龍又對屍體進行了電擊,以確保她“必死無疑”。接著他們將屍體塞進一個旅行袋中,放在11座組屋一層的電梯外。
在這之後,何家鳳還打電話給黃秀葉的母親,對她進行恐嚇。
接下來林寶龍又讓何家鳳去找一個男孩,並指示她“找個有錢的”,準備殺童之後“順便”向受害者一家勒索贖金。兩周之後,何家鳳帶回了加紮利,據她說之所以選擇加紮利,是因為他長得像亡夫羅嶽華。
三人也像上次那樣如法炮製,但加紮利的身體對鎮靜劑比較耐受,過了很久才昏迷,之後又驚醒掙紮,令三人非常慌亂。加紮利死前不斷嘔吐,而且大小便失禁,現場一片狼藉。林寶龍便讓陳梅珠留下來打掃房子,自己和何家鳳慌慌張張地將屍體丟棄。
此時是黎明時分,由於慌亂和外麵光亮不足,兩人沒有注意到加紮利滴落的鼻血,第二天,找上門的警方將三人拘捕歸案。
(在大巴窯玩耍的孩童們/The Straits Times/1975)
是瘋癲還是清醒?
(本案的兩位法官)
一位資深精神科醫生黃葉章(音譯,來自中文維基,以下同)認為林寶龍患有輕度狂躁抑鬱症,所以才會相信時母,出現“虛假妄想”(殺人就可以擺脫強奸案調查),並且性欲極度旺盛。另外他還認為,隻有精神失常的人,才會在想要轉移警方注意力的時候,跑到家附近拋屍。
控方專家板橋醫院精神科醫生徐關誌(三個嫌疑人有不同的專家證人,控方隻有徐醫生一位)反駁說,林寶龍隻不過是利用宗教來謀取個人利益(性和金錢),信仰時母僅僅出於“宗教性質”,和“虛假妄想”毫無關係。另外林寶龍經常讓醫生給自己開鎮靜劑來“緩解失眠症”,而按照徐醫生的說法,躁鬱症患者沒辦法意識到自己有失眠問題。
(這個說法其實並不準確,但鑒於林寶龍把這些鎮靜劑都用來作法、迷奸和殺人,顯然他本人並沒有使用鎮靜劑。)
徐醫生最後總結道:
“(林寶龍)步步為營以達到目的,耐心規劃以等待時機,嫻熟地通過言語說服和偽裝表演,來攫取個人權力和肉體享樂。”
他顯然完全掌控著自己的行為。
精神科醫生納古連德蘭(R. Nagulendran)作證說,陳梅珠由於成長經曆和祖母病逝,患上了反應性精神病性抑鬱症(由重大事件引發的抑鬱症),之後林寶龍的肉體虐待和恐嚇,使陳梅珠病情加重,再加上濫用藥物,導致她產生幻覺,從而聽信了林寶龍的謊言。
徐關誌醫生對此不以為然,他說陳梅珠對林寶龍給予她的優質物質生活相當滿意,不僅經常身穿高檔服裝,還經常去美容院做護理。而患有反應性精神病性抑鬱症的人,通常對這種日常事務提不起興趣,也絕不會如此注重自己外表和穿著打扮。
另外,陳梅珠明確地知道林寶龍是個騙子,知情自願地當他的助手。雖然林寶龍的確對陳梅珠進行肉體虐待,但徐醫生堅稱她在案發時“精神狀態良好”。
不過何家鳳的確對林寶龍的“法力”深信不疑,直到三人在警察局接受問話時,陳梅珠向她透露了“蛋與針”招數的底細,她才恍然大悟。
副檢察司奈特在結案陳詞時指出:三人在殺害兒童時,步步謀劃而詭計多端,這絕不可能是罹患精神疾病的人所能做到的。何家鳳是因為被誤導(騙)才會犯案,而陳梅珠之所以會當林寶龍的幫凶,是因為“她愛(他)”。
奈特最後總結道:
“法官大人,林寶龍根本就是一個對無力反抗的孩童痛下殺手的懦夫,這才符合謀殺者的邏輯。林寶龍通過蒙騙他人,讓他們相信自己擁有超能力和法術,利用這點來威脅、恫嚇和勸服迷信、弱小與天真無知的人,以達到自己最下流、最淫穢的目的。”
1983年5月25日,法庭對殺童案做出了最終裁決,全程隻有15分鍾。辛那杜來法官和蔡法官一致不相信三名被告案發當時精神失常,他們認為林寶龍“可惡、邪惡”,陳梅珠則是個“狡猾、惡毒的人”,“願意協助(林寶龍)犯下令人憎恨、邪惡的罪行”。對何家鳳,兩人倒是有些許同情,認為她“單純”和“易受影響”,但兩位法官同時強調,雖然何家鳳曾經患有精神分裂症,但在謀殺案發生之時,她正處於緩解狀態(有能力為自己行為負責),所以必須為所作所為承擔全部責任。
三名被告謀殺罪名成立,被判處絞刑。陳梅珠和何家鳳對此默默無言,林寶龍則笑著叫道:“謝謝法官大人!”
之後陳梅珠和何家鳳對判決提出上訴,用盡各種渠道求助無果後,兩人似乎也平靜地麵對自己的命運。
等待處決期間,林寶龍重新皈依了天主教。一位名叫傑拉德·費爾南德斯(Gerard Fernandez)的修女,則風雨無阻地每周都去看望陳梅珠和何家鳳,並陪伴她們度過了生命中最後的日子。
林寶龍的兩位私人醫生,因為私自開售處方藥,於1990年受到新加坡醫藥理事會紀律處分。洪耀華被停職三個月,楊鵬義遭到除名,但第二年經過重新申請,又複職並且繼續行醫。
副檢察司格林·奈特因為此案聲名鵲起,被公眾認為是“將林寶龍繩之以法的人”,仕途上也一路凱歌高奏,直到1991年,他因貪汙罪鋃鐺入獄。
多年之後,公眾對此案仍然記憶猶新,它不但是20世紀80年代新加坡最為轟動的罪案,也成了之後衡量其他罪行的“標杆”。然而截至2021年,仍然沒有任何主流媒體,對案件中的兩位女性罪犯多年遭受的虐待問題進行過討論,也沒有人(公開)質疑,為何林寶龍得以逍遙法外數年,警方卻從未對此進行過任何幹涉。
大巴窯第七巷12座組屋7樓的那間“謀殺公寓”,從三人被捕當天起一直閑置,6年來無人居住,直到1987年,一個天主教家庭搬進了公寓。
(最終一個天主教家庭搬進了公寓)
林寶龍的諸多行徑中,最難以理解的,就是他殺害兩個無辜孩童的動機。也正是這種“徹底詭異、毫無邏輯的行為”,讓為他辯護的精神醫師黃葉章深信他精神有問題,因為“正常人絕不會這樣做”。
林寶龍本人對自己動機的說法是,警方對他的強奸調查“非常煩人”,因此決定製造出一起連環殺童案,來阻擾警方查案。
這種說法無論怎麽看都匪夷所思且腦回路反常,就算他能用殺童案來吸引警方的注意力,最多隻能使強奸調查暫時擱置,絕不會讓它消失(更別說強奸案和凶殺案壓根就不是一個部門管轄)。
如果說林寶龍想要製造混亂,趁機跑路還略可理解,但他顯然根本沒有這種打算。
問題在於,林寶龍供述的動機,是否就是他的真實動機呢?
林寶龍在警局錄口供時,曾表示自己是“為報仇而殺人”,但他在正式庭審時很快改了口,堅稱自己之前的口供隻是為了“滿足審問他的警官”,並強烈否認強暴過黃秀葉(盡管證據確鑿)和劉露西。
另外根據新加坡法律,如果林寶龍強奸指控成立,他將麵臨最高20年的監禁(和至少12下鞭刑),鑒於他的所作所為,很可能會被執行最高刑期,那等他出獄之時,就已年近六十,相當於毀了他騙財騙色的“前程”。
雖然這兩點的確可以解釋林寶龍的憤怒,但卻難以解釋為什麽他苦大仇深的“複仇”對象,是警方而非劉露西(及其家人)。所以林寶龍的憤怒焦點,也許不在於劉露西的控告,而在於警方對自己立案和調查——這個行為,恰好戳中了他隱藏的心理痛點。
林寶龍生於中產家庭,不僅是家中的長子,還曾在名校就讀。雖然關於他成長期間的資料很少,但按照林寶龍妹妹的說法,“從小就脾氣火爆”,很可能是自命不凡、極度自我為中心(但現實又不斷令他“失望”)的一種外化表現。
為林寶龍辯護的黃葉章醫生,將林寶龍的性格概括為“自信滿滿”和“非常浮誇”,這是相當準確的評價。
林寶龍一方麵對自身能力和魅力極度誇大,盲目自信地認為自己理應享受特殊權力,並獲得他人無條件的順從。另一方麵,他的資質能力和糟糕的人際關係(自私、隻懂剝削利用他人),讓他幾乎不可能通過正當途徑獲得夢寐以求的權力和成功。
這樣的情況下,林寶龍的職業生涯就很耐人尋味。輟學之後,他曾短暫擔任過內部安全局的線人,內部安全局隸屬於警察組織,和許多自戀型罪犯一樣,林寶龍也對執法部門情有獨鍾。但不同於正常人選擇執法職業的原因(追求正義、保護他人/福利好、鐵飯碗),執法部門對林寶龍的吸引力,主要在於“對他人行使權力的機構”。
換句話說,因為自身能力欠缺,他必須通過“借勢”,來滿足自己權利欲和操控欲,再將這些職業本身的特殊屬性,理所當然地視作自己本人擁有的權力。
因為學曆和能力欠佳,林寶龍自然無法成為正式的警察,所以他選擇了一個在他看來最為貼近的職業——國家安全機構的線人。
林寶龍的心中,大約將線人腦補成了“政府密探”、“幕後操盤手”,因此躊躇滿誌。然而林寶龍很快發現,線人隻不過是用來為警方提供信息的“社會外包”,不但毫無“實權”,警察們對自己也毫無敬意。
林寶龍的線人隻做了幾個月(一般線人的“臥底”時間都還蠻長的),沒有資料表明他是主動走人還是被內部安全局辭退,無論是哪種情況,林寶龍很可能對警察部門產生了“他們有眼無珠”的怨恨,或是“我才不屑與他們為伍”的鄙夷,他和警察之間,很可能早在此時就已經“結下了梁子”。
接下來他做了三年電工,這個職業除了讓他精進了日後的電擊技術,應該和他的“權力訴求”關係不大。
收債員這份工作卻不同,新加坡嚴格的法製和林寶龍所屬的英資大公司,讓這份工作帶有了很高的權威感。
麗的呼聲廣播公司的債務人,可能會對林寶龍屈尊哀求或是頗為恐懼,林寶龍的“工作職責”也允許他能夠合法地向債務人施壓、威脅、騷擾,也許還存在某些灰色地帶的暴力行為。林寶龍自然將對方對自己的敬畏(其實敬畏的是法律和大公司),理所當然地等同於自己的“威信”。
這種虛假的權威感,給了林寶龍極大的滿足,因此他奇跡般地“勤勤懇懇”工作了11年,似乎相當“安分守己”。
然而權力和自戀的胃口,通常永不饜足。收債員帶來的威嚴感,很快就不再能滿足林寶龍,於是他開始發展自己的“天職”——擁有“超能力”的情聖。
神靈和宗教,成了林寶龍新的“借勢”對象。某種意義上說,林寶龍也許的確相信這些神祗,但他們在他心目中,隻是“幫助我增加魅力的小夥伴”,毫無虔誠可言。
縱觀林寶龍的“靈媒事業”,雖然他也會不失時機地斂財,但對金錢的欲望並不強烈。也許是因為在擔任收債員期間,他已經體驗過金錢帶來的權力感,也許是因為正處於男性性能力危機感的年齡,林寶龍的終極目的,是獲得最多的性便利和性成就感。
雖然林寶龍的“聖妻”們,都是他通過蒙騙和誘奸得到的,但在林寶龍極度妄自尊大的思維裏,這些女人無一不是被自己的“魅力”所吸引,心甘情願地跟隨左右。
所以警方的強奸調查,不僅僅是單純的“麻煩”和幹擾,它無情地戳破了林寶龍自己營造的“情聖幻想”的泡泡,令他不得不麵對被揭穿底細時的巨大反差(你是個強奸犯,需要通過詐騙和下藥,才能騙女人上床)——而沒有什麽比強迫一個自戀人格障礙者直麵自己的“真相”,更讓他們震怒了。
所以林寶龍對警方的“報複”,更像是一種“泄私憤”,類似於“你不讓我好過,我也不讓你好過”——所以他選擇了最容易引發公眾注意力、也易得手的受害者,於是兩位無辜的孩童,就這樣成了林寶龍怒火的祭品。
至於血祭、虐童這些重口味的行為,隻不過是林寶龍的“儀式感”,就像格林·奈特所說,“飲血隻是作秀的一部分”,即使是殺人,林寶龍也力求花哨和引人矚目。
另外在林寶龍極度膨脹的自信中,自己是永遠不會犯錯的,這也可以解釋很多腦殘的細節(比如跑到隔壁樓去拋屍、警察搜查現場時試圖銷毀證據……),因為在他的預設裏,根本不存在“我會被警方抓到”這個選項。
(林寶龍的“法器”,據警方統計有250種之多)
這種“我不看我不聽反正我很偉大”的態度,也貫穿了林寶龍的庭審始終。知道自己受到全國性的關注後,林寶龍表現得相當興奮,經常在肅靜的法庭上嘩眾取寵地隨便說話。如果是和自己立場一致的問題,他就會冗長地回答;如果遇到“不喜歡”的問題,就一概“不予置評”(即使提問的是自己的辯護律師)。當法庭質疑他證詞的真實性時,林寶龍幹脆偷換概念,大談自己的“宗教和道德義務”。
即使是在林寶龍不得不直麵自己的“失敗”時,他也拒絕承認事情的真相,堅稱自己是為了“阻擾警方查案”,起碼讓自己在同警方的博弈中,掌握著“主動權”(實際效果則讓他看起來像個瘋子)。
陳梅珠和何家鳳的性格,相對而言就比較簡單。陳梅珠是個嚴重缺愛、自我價值極低的人。費爾南德斯修女回憶說,當她第一次聯係陳梅珠的時候,陳梅珠的反應是難以置信:“我做了那些事之後,你怎麽還會愛我?”
我不懷疑陳梅珠曾經換過抑鬱症,之後林寶龍的虐待,也讓她變得更加卑微和麻木(麻木就不再容易受傷,算是一種消極自我保護機製)。
然而她同樣滿足於林寶龍提供的優渥生活,看透了林寶龍的招數之後,依舊對他不離不棄(奈特所說的“因為她愛他”)。雖然林寶龍“娶妻”眾多,但作為唯一看透的女人,不知道陳梅珠是否在內心中,也偷偷產生出某種惡毒的幸災樂禍,以及“我是特別的”那種扭曲的滿足感(她雖然早就知道林的招數,但直到被帶到警局,才向何家鳳透露)。
雖然陳梅珠的抑鬱症狀,是審判時的焦點,但真正讓她成為凶手的,是她淡漠的道德感和冷血自私的心性——她知道林寶龍是怎樣的人(可能是他身邊的女人中唯一一個知道的),但隻要擁有他的“愛”和優渥的生活,她並不在乎其他人會遭受什麽。
相比之下,何家鳳則顯得更加“瘋癲”一點,很多律師認為,如果是在今天,她很可能會逃過死刑(精神問題作為辯護理由,在1980年代的新加坡,還不被廣泛接受)。但就像兩位法官所說,謀殺案發生之時,何家鳳處於清醒狀態,所以必須為自己的所作所為負責。
而在何家鳳選擇第二位受害者的時候,究竟是單純地執行林寶龍的命令,還是和亡夫相似的臉龐,讓她燃起了為自己“複仇”的欲望?在殺害加紮利的時候,何家鳳究竟是為了“拯救”林寶龍和陳梅珠,還是為了宣泄自己的怒火?
恐怕何家鳳自己也未必說得清。
這起案子裏,有著很多宗教和精神疾病元素,所以我想在最後多說一句:精神疾病是一種“普適性”疾病,它可以困擾最善良、最聰慧的靈魂,也可能侵蝕最惡毒、最愚昧的心腸。
精神疾病不應該給患者貼上羞恥的標簽(實際上,精神疾病的病恥感,恰恰是林寶龍行騙得逞的一個主要原因),但也不應該是道德與良知的“減免稅”。
因為無論是哪一種宗教,都不應該是濫殺無辜的借口;無論是哪一種精神創傷,都不該是傷害他人的理由。
https://www.straitstimes.com/singapore/courts-crime/guilty-as-charged-adrian-lim-and-his-2-holy-wives-kidnapped-tortured-and
https://explorersg.com/unveiling-1981-toa-payoh-ritual-murders/
https://biblioasia.nlb.gov.sg/files/pdf/vol-13/v13-issue2_Murder.pdf
https://tnp.straitstimes.com/news/singapore/mum-boy-killed-adrian-lim-i-had-be-sedated-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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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奶昔殺夫案:金融精英精心策劃離婚,揮霍太太一招致命
2003年11月2日,在香港陽明山莊的豪宅裏,年僅40歲的投資銀行家羅伯特·基塞爾(Robert Kissel)(有的港媒報道稱其“簡崇諾”),喝下了一杯致命的奶昔,之後被妻子南希毆打致死。
這起被稱為“奶昔謀殺案”的凶案,在香港轟動一時,媒體們對此連篇累牘地進行報道,可以說是香港曆史上最引人注目的涉及外籍人士的刑事案件。
羅伯特和南希夫婦,是香港的“頂級僑民”,丈夫是年輕多金的金融精英,妻子是活躍時髦的有閑太太——他們似乎擁有普通人夢寐以求的一切,究竟是什麽,讓他們最終走向如此慘烈的結局?
今天由安非銳來講述這起奶昔謀殺案。
(字數14,902)
基塞爾一家
羅伯特·基塞爾生於1963年,家中還有哥哥安德魯(Andrew Kissel)和妹妹簡(Jane),兄妹三人在新澤西州長大。
(右羅伯特,左安德魯)
羅伯特的母親伊萊恩(Elaine)是個友好可親的女人,父親威廉則有很強的求勝欲和報複心,被形容為“無論是對競爭對手,還是對自己的家人,都經常評判欺壓”。
威廉·基塞爾是個草根化學家,他以製作複印機墨粉發跡,之後創立了一家名叫“Synfax”的冶金礦物公司。
陡然發財的基塞爾一家,在新澤西州的桑德河(Saddle River)畔買了一棟豪宅,這裏是不折不扣的富人區,距離紐約市隻有半小時車程。
他們的新家占地約700㎡,擁有泳池和遊艇,車庫裏停放著凱迪拉克和奔馳。不久之後,威廉又在佛蒙特州著名的滑雪勝地斯特拉頓山(Stratton Mountain)上購置了一處度假別墅,假日滑雪成了他們新的“家庭傳統”,三個孩子也很快成了滑雪能手,羅伯特尤為出色。
作為基塞爾家的二兒子,羅伯特稱得上樣樣出眾,完美無缺。雖然比哥哥小4歲,但他更高大英俊,體育上天賦異稟,功課門門拿A(還似乎毫不費勁)。
這位優秀的少年從小就野心勃勃,父親威廉回憶,上高中時,羅伯特就經常凝視著哈德遜河(紐約州和新澤西州的邊界)對岸曼哈頓的天際線,仿佛“把臉貼在糖果店櫥窗上的孩子”。
和努力創業致富的父親不同,羅伯特想更進一步,他夢想著“操控別人的錢”。
因此,他後來選擇了一種比較“老派”的路徑——進入金融行業,憑借資本的力量運籌帷幄。
高中畢業後,學業出眾的羅伯特,順利地考取了紐約大學商學院。那是華爾街的黃金時代,充斥著“文憑上墨跡未幹就賺了數百萬”的年輕人。
羅伯特一畢業,就在萊登伯格證券公司(Ladenburg Thalmann)找到了第一份工作。
(基塞爾一家從左到右:簡/羅伯特/威廉/伊萊恩/安德魯)
1987年,羅伯特在加勒比海的一個裸體海灘(另說是單身遊輪)上,認識了一個名叫南希·基申(Nancy Keeshin)的女招待。據羅伯特父親說,在此之前,羅伯特隻和三個女生約會過,戀愛經驗並不多。
南希漂亮性感,有些許藝術氣質,是那種在酒吧熱舞直到天明的“派對女王”。她對物質極為看重,渴望著光鮮靚麗的享樂生活,或者說,除了炫耀性消費和自我滿足之外,她幾乎沒有其他的人生追求——總而言之,是一位完美的“花瓶妻子”(trophy wife)。
南希和母親的關係很糟糕,心智也不成熟。在描寫本案的非虛構作品《永不饜足》(Never Enough)中,作者稱她“長期處於青春期狀態”(大概類似於我們所說的“中二病”),自我為中心和自私,屬於那種“看到自己的美甲裂開就會失聲痛哭”的人。
一些朋友形容她是“會把條條框框(規則/法律/道德)統統掰彎來適應自己”的人,為了達到目的,能夠編造出最驚天的謊言。
南希和羅伯特一見鍾情,兩人很快就搬到羅伯特位於第九大道上的豪華公寓裏同居,羅伯特從萊登伯格證券公司辭職,前往紐約大學商學院讀研。
按照南希自己的說法,她擁有商科學士學位和設計碩士學位(而不是肄業),但為了幫助羅伯特實現抱負,她完全放棄了自己的職業目標。羅伯特讀研期間,她每天打三份工(在幾家餐館酒吧做服務員)來支持男友。
這種說法值得商榷,羅伯特家境富庶,還是“家之驕子”,讀研之前就已經能夠負擔得起豪華公寓的租金,即便是辭了職,他也絕非囊空如洗、需要女朋友打工養活自己的人。
即便羅伯特的確需要女友供養,如果南希果真擁有商科學士和設計碩士,那麽她完全可以找到一份收入不菲的工作來支持男友(要知道那還是學士和碩士都相對稀有的1980年代末),完全無需辛辛苦苦做服務員賺取時薪。
所以南希這個“我放棄了自己的前程,辛辛苦苦扶持男友讀研成才”的說法,很可能頗有水分,目的是想通過強調自己的“付出”,在這段典型的男強女弱的感情裏,獲得一種“門當戶對”的平等感。
(南希和羅伯特結婚照)
在某種程度上,羅伯特很尊敬哥哥安德魯,他們先後在佛蒙特州購置了相鄰的度假別墅。不過這對兄弟並不親密,南希與安德魯夫婦以及公公威廉都相處不好。而且這對兄弟的理財觀念也截然不同,安德魯屬於衝動揮霍型,羅伯特則精打細算(當然是精英水準的節儉)。
安德魯和羅伯特的母親伊萊恩病逝(1989年)後,他們的父親威廉就搬到了佛羅裏達州居住,和兩個兒子都不親近,還嚴苛地比較自己的兩個兒媳(南希是他看不上的那個)。即使是被他視為“完美兒子”的羅伯特,也和他頗有隔閡。羅伯特更喜歡南希的父親、自己的嶽父艾拉(Ira)。
1996年,羅伯特被高盛投資公司挖走,1997年,他被調到香港分部,南希和兩個孩子隨他一道移居香港(他們在香港生了小兒子瑞斯)。也是在那一年,爆發了亞洲金融危機,擅長從債務和損失中盈利的羅伯特,一下子賺得盆滿缽溢。
幾年之後,羅伯特又跳槽到美林證券公司,他和妻兒住在香港地勢最高的豪宅陽明山莊,俯視著維多利亞港灣的璀璨燈火,過著遠離塵囂的奢華生活。
在外人看來,年輕有為的羅伯特和美貌活躍的南希,仿佛是“地球上最完美的夫妻”,然而在光鮮之下,早已生出了危險的裂痕。
和僑民太太們在一起時,南希最喜歡說的話題有兩個,一個是自己在美國的“事業”(為了羅伯特犧牲的工作),另一個就是大肆誇耀自己和羅伯特的性生活(細致到讓聽者尷尬的程度)。
然而,一個人每每極力自誇的東西,往往恰恰正是他/她渴求卻欠缺的。在給一位美國朋友的一封郵件中,南希將自己和羅伯特的關係形容為“偽裝成宇宙中最好的婚姻的騙局”。
2003年春天,為了躲避SARS疫情,南希帶著3個孩子回到佛蒙特州的度假別墅暫住,羅伯特仍然留在香港。
南希為別墅訂購了一套豪華家庭影院,並和前來安裝電視的邁克爾·德爾·普裏奧雷(Michael Del Priore)談起了婚外戀。
邁克爾·德爾·普裏奧雷是佛蒙特州本地人,長相“粗獷英俊”(各大報紙的說法),離過兩次婚,居住在拖車裏。邁克爾的哥哥蘭斯(Lance)經營一家電器公司,基塞爾一家是這家公司的老主顧,邁克爾則給自己的哥哥打工。
(邁克爾·德爾·普裏奧雷)
遠在香港的羅伯特,很快就發現了端倪。2003年6月,他委托紐約一家調查公司,搜集南希的出軌證據,私家偵探很快就找到了南希的出軌對象,但沒能拍到兩人的曖昧照片或者視頻(能用作呈堂證據的那種)。
羅伯特告訴私家偵探,他擔心自己的妻子會離開他,並把孩子也一並帶走。他甚至還表示,考慮由自己出錢,把南希的情人也“搬運”到香港,好讓兩人的婚姻能夠維持下去。
不過,羅伯特顯然沒有施行這個“三人行”計劃。2003年7月末,南希帶著孩子們回到香港,羅伯特從來沒有質問過妻子的婚外情,隻是經常有意無意地詢問她回國期間的事宜。
回到香港後,南希依舊和情人邁克爾偷偷保持著頻繁的聯係。2003年8月3日,羅伯特前往紐約進行了一個背部手術,南希也陪同前往。但在羅伯特手術期間,南希卻偷偷跑去中央公園,和邁克爾私會了一個半小時。
之後兩人也電話和郵件往來不斷,9月份兩人就通話了52次,10月份多達106次,南希還用自己的私房錢(南希原來有5張信用卡,回香港後,羅伯特停掉了其中4張)買了手機,防止丈夫從電話賬單上發現端倪。
但南希不知道的是,她和孩子們一回香港,羅伯特就在家庭電腦上安裝了間諜軟件,用來監視妻子的收發郵件和網絡搜索內容(全部會備份給羅伯特自己的筆記本電腦)。
羅伯特也一直和紐約的私家偵探保持著聯係,2003年8月23日,私家偵探接到了他的電話。羅伯特聽起來似乎非常沮喪,說自己的威士忌“味道不對勁”,喝了之後“頭暈目眩”,懷疑是南希下了毒。
私家偵探立即建議羅伯特對威士忌進行樣本分析,同時去醫院進行中毒檢測,有必要就聯係警方。但是羅伯特稱“對自己懷疑妻子感到內疚”,雖然私家偵探敦促了幾次,但羅伯特始終沒有采納他的建議。
另一方麵,間諜軟件也不斷地將南希的郵件內容和網絡搜索結果“匯報”給羅伯特,南希對情人的熱情有增無減,火辣露骨的郵件一封接著一封。
另一方麵,她的網絡搜索內容也越來越詭異,開始出現“安眠藥”、“用藥過量”、“誘發心髒病的藥物”這樣的關鍵詞。
2003年10月底,南希去了好幾家醫院,通過謊報自己的“病情”(失眠或者精神問題),在一周內得到了五份處方藥,一共包括:
10片羅眠樂(著名的“約會迷奸藥”,是一種強效安眠藥,通常會引發順行性遺忘);
20片右丙氧芬(治療輕度疼痛的止痛藥,並有局部麻醉作用);
少量安定文(治療焦慮和失眠的鎮靜劑);
少量阿米替林(治療抑鬱和偏頭痛的止痛藥);
少量思諾思(安眠藥)。
顯然,南希在策劃著什麽,結局也注定不會多麽美好。
致命粉紅奶昔
上午11點,南希離開教堂,她先是開車送大女兒伊萊恩去參加朋友的生日派對,之後開車回家。
其實早在10月末,羅伯特的同事和同行們,就已經聽說他打算離婚,並考慮爭取孩子們的撫養權,離婚理由是南希的“不忠”。羅伯特還告訴自己的同事兼密友大衛(David Noh),他將在11月2日下午和妻子討論離婚事宜。
不過南希似乎對此還一無所知。她後來自稱,直到那天回家之後,她查閱郵箱時,發現了一封離婚律師的郵件(羅伯特的律師發錯了郵箱,本該發到他美林的企業郵箱裏)。
大約在下午2點30分,羅伯特帶著二女兒瓊(June)和小兒子瑞斯(Reis)回到家。
2點45分,一位名叫坦澤(Andrew Tanzer)的男鄰居,領著自己7歲的女兒麗婭(Leah)來找瓊,兩個小姑娘在羅伯特家一起玩耍,坦澤則和羅伯特在客廳聊天。
坦澤回憶說,他當時就覺得有點奇怪,一向活躍熱情的南希,並沒有出來招呼自己。
大約45分鍾後,坦澤準備離開,並詢問是否可以給他一杯水喝?兩個小姑娘應聲去了廚房,結果拿來了兩個裝著奶昔的高腳杯,分別遞給了自己的父親。
直到將近晚飯時間,坦澤才終於醒來,但他一直覺得“疲勞”,吃飯時不停地打瞌睡,吃過晚飯,坦澤衝進廚房,吃掉了整整三大桶冰淇淋,表現得像是“一個喜怒無常的嬰兒”(他妻子的形容)。等到第二天早上,坦澤對這一切渾然不知,仿佛經曆了一場失憶。
坦澤離開後不久,羅伯特帶著兒子瑞斯去了樓下的遊戲室,在那裏他同事大衛打了10分鍾左右的電話。
大衛記得,羅伯特的聲音聽起來疲憊而渾濁,似乎“心不在焉”,他們本來在談論房地產,結果羅伯特卻突然轉跳到了出口市場。
20分鍾後,南希派女仆去叫羅伯特和兒子回公寓(那天晚些時候,3個孩子都因為有活動離開了公寓),回去的路上,有人在停車場見到了領著兒子回家的羅伯特。
這是他最後一次在活著時被人看到。
第二天(11月3日),南希取消了所有的約會,並在給朋友的郵件中寫道:
“我丈夫身體不太好,我需要照顧他,再聯係。”
對丈夫的同事,南希則聲稱羅伯特周日(11月2日)就離開了家,自己也不知道他在哪裏,她又給遠在芝加哥的父親艾拉打了個電話,聲稱自己被羅伯特打得很慘……
為了應付不同的人,南希至少炮製了4-5個版本的故事。
南希吩咐女仆們不許進入主臥室,接著派一個女仆去拿膠帶,另一個女仆去買尼龍繩。
南希自己也開始瘋狂購物,其中包括一些包裝盒和在Tequila Kola家具店訂購的一塊價值不菲的地毯。
11月4日這天,南希給情人邁克爾打了6通電話,並去看了醫生,聲稱自己“全身都疼”,但她的醫生在事後作證說,南希的“疼痛”非常誇大其詞。
11月5日下午,南希找來了公寓的維修人員,讓他們把一些東西搬進地下室新租的儲藏室裏,包括幾隻箱子和一塊卷起來的舊地毯(新買的地毯用來替換這塊舊的)。
4歲的瑞斯為維修人員們開了門,維修人員回憶,地毯很沉,散發著魚腥味。
(儲藏室的地板)
這期間南希每天都和情人邁克爾通話,並購買了飛往舊金山的機票。
另一方麵,羅伯特的同事們一直聯係不上他,大衛先詢問了香港幾乎各家酒店(他知道羅伯特要和妻子談離婚,推測他會離家外住),一無所獲之後,於11月6日向警方提交了一份失蹤人口報告。
羅伯特在香港是有頭有臉的僑民精英,警方立即采取了行動。11月6日午夜時分,全副武裝的警察衝進了陽明山莊,在南希新租的那間地下儲藏室裏,他們發現了裹在地毯裏的羅伯特的屍體。
在幾隻儲物箱裏,警方發現了一尊8磅重的小雕像,這尊雕像是南希的外祖母留給她的“傳家寶”,法醫在雕像上,檢測出了大量腦漿。
在羅伯特的體內,還檢測出了至少4種鎮靜藥物(基本上就是南希搜集的那些處方藥)。
法醫推測,11月2日下午,羅伯特喝下的那杯粉紅色奶昔,是一杯“藥物雞尾酒”,晚些時候藥力發作,他變得神誌不清或者沉睡不醒。南希於是用那尊小雕像猛敲羅伯特的頭,她一共敲擊了五次,擊擊致命。
在這之後,南希把羅伯特的屍體卷進主臥的地毯裏,用尼龍繩將地毯捆綁結實,之後她和屍體一起睡了兩天。直到第三天新地毯到貨上門,她才叫來公寓的維修人員,把地毯和凶器(小雕像)搬進儲藏室裏。
消息一出,“奶昔謀殺案”立即成了街頭巷尾的熱點話題,羅伯特代表的僑民精英,在香港一直都仿佛是高人一等、遙不可及的存在,這起案子給了香港百姓一個窺視“人上人”生活的窗口,極大地激發了他們的八卦熱忱。
南希的說辭
隨著案件的審理,披露的相關細節,一個比一個勁爆。
南希殺夫這件事本身毋庸置疑,然而南希卻聲稱,自己一直以來都遭受著羅伯特身體和精神上的虐待,殺人完全是處於自衛。
南希在法庭上聲淚俱下地自述,羅伯特是個吸毒成癮、酗酒、家暴的“工作狂惡魔”。
在她生完第一個孩子之後,羅伯特就嫌棄她身材走形,強迫她進行肛交,她成了丈夫淫威之下的性奴。
她還說羅伯特出差時會找男妓,經常觀看同誌主題的A片。
她承認自己的婚外情,但聲稱情人邁克爾隻是“暴風雨中的一個避風港”,甚至表示自己仍舊愛著丈夫。
按照南希的說法,11月2日這天,羅伯特一如既往地強迫她進行肛交,並用棒球棍毒打她,南希為了生存,不得不拿起一尊小雕像進行反抗,這才“失手”殺死了羅伯特。
但物證方麵,南希的說辭也完全站不住腳。
屍檢結果明確顯示羅伯特生前攝入了若幹鎮靜藥物,鄰居坦澤也是活生生的“證據”。
但南希堅稱,自己從來沒在奶昔中下過藥。她表示自己之所以進行那些網絡搜索和收集處方藥,是因為再也無法忍受丈夫對自己的虐待,所以想要偷偷自盡。
按照她的說法,自己為了自衛,用小雕像和拿著棒球棍的丈夫進行了英勇搏鬥。
然而警方的物證專家,卻沒有在棒球棍上檢測出任何的金屬物質(也就是說小雕像和棒球棍根本沒有接觸過)以及羅伯特的DNA。
另外南希聲稱,羅伯特長期對自己實施肢體暴力和強迫肛交,嚴重到了遍體鱗傷和流血如注的程度,但她沒有任何相關的就醫記錄或者警方記錄,來佐證這番說辭(當然這不一定表明南希一定沒有受過虐待)。
隻有在案發後11月4日這天,南希去看了醫生,但也隻是聲稱自己“全身都疼”(醫生認為她誇大其詞)——南希的解釋是,自己為此感到羞恥,所以不好意思提起。
南希還宣稱,羅伯特對孩子們也很暴力,並指控他曾經打斷了女兒瓊的手臂。
然而他家的女仆卻作證說,瓊的手臂是因為玩耍時自己意外摔斷的,羅伯特則一向對孩子們十分關心和愛護。
關於羅伯特吸食可卡因的指控,也遭到了羅伯特親友們憤怒地一致反駁。
羅伯特的第一任女友卡洛在看到報道後,在網上發言維護羅伯特。她稱當年由於羅伯特太優秀,她和他約會時遭到了其他女生集體的嫉妒和排擠,稱他為“世界上最棒的男人”。
不過物證專家的確在羅伯特的電腦上,發現了肛交的相關搜索(“anal sex in Taiwan”),以及同誌主題A片瀏覽記錄(但同樣有“三陪女性服務”網站和異性取向的A片)。
另外,南希的許多證詞本身就相互矛盾。
比如她一會兒聲稱自己從未考慮過離婚,一會兒說自己不堪忍受丈夫的暴虐,多次提出過離婚但丈夫拒絕;
她一會兒將香港形容成“肮髒的城市”,自己身在此處孤寂難忍,之後又說“香港是我的家,我從未想過要離開”……
而一旦涉及關鍵性質的問題(比如殺夫之後的處理或是和情人邁克爾的通話內容),她就稱自己處於震驚後的失憶狀態,一律記不起來。
2005年9月,南希的謀殺罪成立,她被判處終身監禁,何時可以申請假釋未定。
爭奪遺產鬧劇
羅伯特死後,他的遺產高達1800萬美元,他當時的遺囑和保險受益人都是南希。
因為南希鋃鐺入獄,三個孩子的歸屬就成了一個大問題,他們中最大的伊萊恩不過9歲,最小的瑞斯隻有4歲,每個孩子都有500萬美元的遺產。
羅伯特的父親威廉、妹妹簡,南希的母親珍、父親艾拉(他和珍早已離婚,正和第三任妻子一起生活)、南希的同父異母弟弟布魯克(他的母親是艾拉的第二任妻子)等人,都紛紛來到了香港。
雖然羅伯特慘死、南希入獄,三個年幼的孩子無家可歸,但他們在媒體的鏡頭下,卻每每流露出燦爛的笑容。
由於嶽父艾拉被指定為羅伯特遺囑的執行人,所以從法律上講,他現在成了三個孩子第一順位的遺產監管人(管理三個孩子的財產,等他們成年繼承)。
羅伯特的父親威廉對此極為憤怒,認為這是羅伯特為了“討好”南希才“被迫”寫上了艾拉的名字(而不是他自己)。
南希的父親艾拉(中)和弟弟布魯克(右)/2011年南希再審期間
然而僅僅過了一個月,艾拉就覺得自己“無力承受”,把三個外孫丟給自己年僅24歲、還在醫學院上學的兒子布魯克撫養,還理直氣壯地宣稱:“好多24歲的人都養孩子的。”
得知這件事的威廉怒火中燒,他認為這是南希的家人故意報複,決定“拯救”自己的孫子孫女。
他威脅布魯克,如果他不放棄撫養權,就要讓艾拉破產、吊銷布魯克未來的行醫資格、並毀掉他身邊所有的親朋好友……
就在兩家再度鬧得不可開交的時候,羅伯特的哥哥安德魯,以救世主的姿態出現了。
他開著租來的私人直升機(花銷記到羅伯特遺產的賬下),風風光光地將孩子們接到了自己位於康涅狄格州格林尼治(Greenwich)的豪宅裏,然後將撫養他們(以及自己的2個孩子)的任務,完全甩手丟給了自己的妻子海莉。
羅伯特的死讓安德魯深感“人生無常”,開始變本加厲地及時行樂(雖然他之前就很奢侈)。他派對狂歡、吸毒、酗酒、出軌濫交,並且瘋狂購物。
他有一艘80英尺(24米)長、價值280萬美元的拉茲拉遊艇,至少14輛收藏款複古車,其中一輛1957年的奔馳,就價值42萬美元。
安德魯每月可以從羅伯特的遺產中提出8000美元,僅僅用於孩子們的“生活費”(學費之類的大頭不算)。
為了讓羅伯特的孩子們能夠“感受到溫暖”,安德魯把餐廳和臥室全部翻新,總共花費17萬美元,花銷也全部記到羅伯特遺產的賬下(安德魯還為自己收取了30%的“辛苦費”)。
另一方麵,海莉要獨自一人撫養5個孩子(當然也有保姆女仆之類的人幫忙),安德魯則享受著“好哥哥”的美名,和情婦們在豪華餐廳吃喝玩樂,一邊稱為5個孩子打理生活的海莉為“總是管我要錢的*****”。
2004年夏天,海莉最終忍無可忍,決定和安德魯離婚。她在2005年初正式向法院遞交了離婚申請,海莉帶走了自己的兩個孩子,把羅伯特的三個孩子暫時交給了羅伯特的妹妹簡。
失去了監管權也意味著安德魯不再能從羅伯特的遺產中支取經費。安德魯憤怒地打電話給妹妹,認為她“背後算計”自己,並堅決要讓羅伯特的三個孩子回到自己身邊,絕不放棄自己的監管權。
他對打算離開自己的海莉同樣怒火中燒,甚至宣稱離婚之後,要讓海莉支付自己“贍養費”。
不過對安德魯來說,此時有比離婚和被妹妹奪走監管權更讓他頭痛的事。
(安德魯被FBI調查)
南希的父親艾拉也重新站隊,全力支持安德魯,還聲稱:“就算安德魯馬上就會進監獄,你也不能說他們家的環境不利於孩子們的成長吧!”。
遠在香港的南希(她此時剛剛被判處終身監禁)也寫來了一封長達5頁的請願信,雖然她一直討厭海莉,但卻對她極盡溢美之詞,還是希望她能撫養。
她懇求法官不要將孩子判給簡,因為她“就是衝著遺產去的”。
不過這些“抗議”都是徒勞的,就像一位律師(這場聽證會至少有七位律師出席,三個孩子各有一個律師,訴訟費和律師費都記在羅伯特遺產的賬上)所說,安德魯即將進監獄,海莉準備離婚,並堅決不願再接手,三個孩子也隻能歸簡撫養。
2006年3月末,安德魯對詐騙指控供認不諱,作為簽署認罪協議的交換條件,他將麵臨8-10年的監禁,並將作為汙點證人出庭作證(安德魯還涉及為其他組織洗錢之類的犯罪活動)。
然而就在出庭前幾天(4月1日),幾個搬家工人發現了安德魯的屍體,他被綁住了雙手雙腳,被刺死在自家的地下室裏。
因為安德魯的“仇人”實在太多,警方的調查一度陷入了困局。直到2008 年3月,警方才鎖定了嫌疑人,逮捕了安德魯的前司機卡洛斯·特魯希略(Carlos Trujillo)和其堂弟倫納德·特魯希略(Leonard Trujillo)。
(左卡洛斯/右倫德納)
安德魯的葬禮在故鄉新澤西州舉行,和弟弟羅伯特埋葬在一起,參加葬禮的人寥寥無幾,他那些花天酒地的“朋友”和“女朋友”們無一人出席。
2010年,南希以法律錯誤為由上訴要求重審,2011年3月25日,她再次被判謀殺丈夫罪名成立,刑期不變。
南希目前在香港大欖女懲教所 (TLCW)服刑,仍然堅持認為自己是一個“受害者”。
難解的真相
(這部分僅為個人觀點)
轟動一時“奶昔謀殺案”,至此塵埃落定,但這起案子中,仍然有很多地方非常蹊蹺,其中最奇怪的地方恐怕就是:
為什麽頭腦精明、對妻子的舉動密切監控的羅伯特,明明知道妻子謀劃著危險的“下毒計劃”,卻既不聽從私家偵探的建議化驗和報警,也不聽從離婚律師的建議,更改遺囑和保險的受益人呢?
雖然羅伯特告訴私家偵探,南希的外遇令自己“傷心欲絕”,但他的所作所為——不動聲色地監視取證、長達數月隱忍不發,似乎不太符合一個肝腸寸斷的丈夫的模樣。
2003年年初,羅伯特和南希前往澳大利亞探望朋友,朋友也一致察覺到,這段婚姻已經走到了盡頭。2003年6月,羅伯特聯係上了一位老朋友,給他發了幾張家庭照,裏麵也根本沒有南希……
當然,羅伯特也曾向朋友們表達過對南希出軌的憤怒,但他的憤怒點,並不在於妻子對自己情感上的背叛,而是“一想到他們在我的孩子們睡覺時胡搞,我就氣不打一處來”。
他還曾向同事兼密友大衛•諾抱怨,小兒子瑞斯最近脾氣很壞,因為南希經常和情人煲電話粥,忽略了管教孩子。
在法庭陳述時,南希曾經哭訴,自己曾經多次提出過離婚,但都被羅伯特一口否決了,因為羅伯特告訴她:“你沒有資格提離婚,我說離婚才離婚。”
雖然我對南希“早就多次提出離婚”這一說法非常懷疑,但羅伯特這句“你沒有資格提離婚,我說離婚才離婚”,卻可信度很高。
這場男強女弱的婚姻裏,羅伯特應該掌握著絕對的“話語權”,他在死前幾個月的行為,其實是一個決意離開的掌控者,在從容不迫、步步為營地在籌劃著結束這場婚姻——他搜集南希的出軌證據、谘詢律師、知會自己的同行和朋友……
而這一切,都是在南希不知情的情況下進行的。11月2日他和妻子“討論”離婚事宜,其實更像是“通知”,他隻是向南希宣布離婚的“既成事實”(包括財產的分配和撫養權)。
所以羅伯特對南希種種潛在的危險行為“視而不見”,就很難用“愛令人盲目”的姑息軟弱,或是為了維持婚姻的隱忍來解釋。
從南希的網絡搜索內容(“安眠藥”、“用藥過量”、“誘發心髒病的藥物”)來看,她在使用鎮靜劑類藥物方麵,顯然一竅不通。而且她在2003年10月末才獲得5份處方藥,但早在2003年8月23日,羅伯特就告訴自己的私家偵探,自己的酒裏疑似被妻子投了毒。
所以2003年10月之前,手上沒有藥物的南希,是如何給丈夫下毒的?
南希在法庭上對這個問題言語支吾,她說自己曾經在回美國度假的時候,偷偷把丈夫的“思諾思”(安眠藥)放在威士忌裏,希望他“不會對孩子們那麽咄咄逼人”(暗示丈夫對孩子們家暴)。
至於在香港的時候,她是否嚐試過同樣的事情,南希的回答是“好像有過,但我後來把下了藥的酒倒掉了”。
這個回答當然很拙劣,真實的情況大概是,在回美國度假的時候,南希曾經可能因為爭吵等原因,報複性地偷偷給丈夫的酒裏“加料”。
8月末在香港的這次“投毒事件”,和之前在美國的也是同樣的性質,她放在羅伯特酒中的藥,也隻能是他自己的“思諾思”(按照她的供詞來說,就是“好像嚐試過和之前同樣的事”)。
我猜測情況可能是這樣:南希回到香港之後,羅伯特對她進行了“經濟製裁”,5張信用卡停掉了4張。自我為中心又極度物質的南希,極度憤怒,便像從前那樣故技重施。
然而嚴密注視她一舉一動的羅伯特,輕易就發現了南希的行為(畢竟是用他的藥給他的酒“下毒”)。
下藥未遂和搜索內容這兩件事,或許是精於博弈的羅伯特隱藏的“王牌”。羅伯特想以南希的不忠(有各種證據和記錄)迫使妻子離婚,無條件同意自己關於財產和撫養權的全部決定。
如果南希“頑固不化”,那麽羅伯特可能就會拋出南希的“犯罪證據”(並且有紐約的“專業人士”作為證人):
不想離婚(同意我的財產/撫養權分配)是吧?那我就把你送進監獄。
當然這些證據隻能算是一種“籌碼”,我也不認為羅伯特真的想要把南希送進監獄,他隻是想完全按照自己的意願離婚。
雖然在庭審期間,控方將南希的殺夫罪行稱之為“冷血的謀殺”,她的種種舉動(網絡搜索、搜集處方藥)也的確表明她在“預謀”著一場謀殺,但我想說的是,南希的種種行為,其實從頭至尾都帶有明顯的衝動和情緒化性質,其實更接近於一場“久懷殺意的激情殺人”。
就像上文我們分析的那樣,南希是一個極度自我、人格和情緒上都很不成熟,為了自己的欲望,會對規則都不管不顧的人。
這樣的性格其實更接近於一個被慣壞了的孩子,無法接受指責和麵對現實,寧願用最荒誕不稽的謊言去掩飾,也很容易因為憤怒或者恐懼,做出極端的、衝動的、毀滅性的不明智舉動。
8月末的那次“投毒未遂”後,南希才開始在網絡上搜索“誘發心髒病的藥物”這樣的下毒基本常識(但比較“具體”的搜索發生在10月末),然後通過謊報病情搜集藥品。
所以這一個多月的時間,才應該是南希的“構思”時期,大概直到此時,她的頭腦中才有了想要殺死丈夫的明確“計劃”。
那麽南希的情人邁克爾,在這期間究竟扮演了什麽角色呢?庭審期間,控方將邁克爾形容為這場謀殺中的“默許和鼓勵者”,羅伯特的親屬更是認定邁克爾才是幕後主謀。
安德魯打電話給邁克爾的哥哥蘭斯,痛罵“你弟弟殺了我弟弟”,威廉更是對記者們言之鑿鑿地宣稱:“南希的所有計劃和說辭,肯定都是邁克爾·德爾·普裏奧雷教的(她絕對沒有這個腦子)”。
然而,整個審判期間,南希的這位情人,從來沒有受審(似乎也沒有接受過調查),不僅如此,控辯雙方甚至沒有任何一方提出讓他出庭作證。這也可以說明,起碼沒有任何的實質證據,能夠證明他牽涉其中。
南希在法庭上,將自己和邁克爾的婚外情講述得堪比文藝言情電影(邁克爾發現她被丈夫虐待,對她由憐生愛,她則因為邁克爾對自己的憐惜,由友誼“自然而然”地發展為戀情)。
但根據邁克爾的哥哥蘭斯所說,弟弟或許是因為貪圖物質利益和“我睡了千萬富翁的老婆”的成就感才追求南希的。
邁克爾因為這樁婚外情而洋洋自得,即使是哥哥蘭斯苦口婆心地勸告他趕快結束這段不倫之戀,邁克爾卻認定南希是自己的“金礦”,甚至為此兄弟反目。
按照搜索內容(“用藥過量”、“誘發心髒病的藥物”)推測,南希的思路,應該是造成一個羅伯特不慎服藥過量的假象,但她手中的這些藥物,沒有一份是致死量(5份混合在一起也沒有致死)。
所以按照南希的計劃,之後可能還會有更多次的“就醫”,直到積攢夠足夠的藥量。
然而南希不知道的是,自己的丈夫早已“搶先一步”,打算將自己從這段婚姻中“開除”。
我們再回顧一下11月2日這天的時間線:
參加周日禮拜的時候,南希和羅伯特都仿佛一切如常,很多證人也表示南希表現得和往常一樣活躍健談。離開教堂後,南希先回了家,結果發現了羅伯特離婚律師的郵件。
下午2點30分,羅伯特才帶著孩子回家,15分鍾之後,鄰居坦澤就領著女兒前來,南希則一反常態地躲在廚房裏。
在這15分鍾裏,南希也許激烈地質問羅伯特,為什麽你會有離婚律師的郵件?而羅伯特則在此時實施“和妻子討論離婚事宜”的計劃,可能“通知”她,自己打算離婚,接著將南希所有的“把柄”,全部抖落出來,不容反駁地告訴南希,自己對財產和撫養權的安排。
這時坦澤帶著女兒其前來,羅伯特前去招呼鄰居,將南希一人丟在廚房裏。
南希則完全目瞪口呆,等到她終於緩過神來,一下子怒氣填胸,咬牙切齒。這裏的情感應該很複雜,有“你竟然拋棄我”的怨恨受傷、婚外情被勘破的惱羞成怒、“你耍我算計我”的憤恨……
所有這些情感,和婚姻裏積累已久的嫌隙以及早已萌生的殺意混雜在一起,“氣瘋了”的南希,不再管什麽“計劃”、會不會留下證據(鄰居坦澤無疑就會是活生生的“證據”),她隻有一個想法,就是想讓丈夫去死。
於是南希把手上所有的藥全部放在奶昔裏,她很可能並不確定這杯“藥物雞尾酒”的最終效果是什麽,是會致死還是昏迷?
但為了確保羅伯特一定會喝下一杯,她不能阻止坦澤喝。這大概也是羅伯特沒有疑慮就喝下奶昔的原因,他應該沒想到南希會這麽瘋狂。
這些藥物沒能“藥死”羅伯特,於是南希舉起外祖母留給她的“傳家寶”(凶器的選擇也顯然是即興的),帶著無盡的恨意和怒氣,狠狠打擊想要“拋棄”她的丈夫的頭,一共五下,擊擊致命。
羅伯特死後,南希漸漸冷靜下來,這時她才開始驚慌失措,因為她完全沒想過該如何“處理”這場謀殺。
邁克爾的哥哥蘭斯回憶,大概在案發後不久,邁克爾曾經驚慌失措地給他打了一個電話,並告訴他“南希告訴我,羅伯特把她打得可慘了!”
邁克爾顯然被嚇得不輕,他完全沒有想過,這段“天降好運”的婚外戀,會是這樣的劇情走向,但此時他已經被“套牢”了,所以隻能幫助南希“處理後事”。
兩人在案發後頻繁地、高密度的通話(如果是籌劃好的作案同謀,應該謹慎地避免聯係),以及南希讓女仆買膠帶繩子、自己跑去訂購地毯、殺夫後才去租賃儲藏室等種種細節,也都表明這場案件的“臨時性”。
因為之前設想的“服用安眠藥過量致死”完全用不上,她隻能倉促地炮製出一個“自衛殺人”的說辭,並且試圖“佐證”,於是南希在11月4日這天假裝去看醫生(“證明”自己遭受了羅伯特的毒打),但她又不敢讓醫生具體診治(因為根本沒有傷),隻好含糊地聲稱自己“全身都疼”。
因為是慌亂間臨時構思出來的版本,很容易漏洞百出,所以南希的證詞前後矛盾、不堪一擊。
羅伯特的屍體被發現後,邁克爾立即嚇得躲了起來,不過除了記者之外,並沒有什麽人找他。
不久之後,他就另覓新人,和一個名叫特蕾西的開著奔馳的女人同居。
南希卻似乎對邁克爾餘情未了,2006年的春天和夏天(此時南希已經被判終身監禁開始服刑),邁克爾每天都會收到從香港大欖女懲教所寄來的情意綿綿的情書,最終他不得不給香港大欖女懲教寫信,表示自己一概拒收。
南希的情書都很冗長,寫滿了紙張的反正麵,暢想的都是自己“自由”後和邁克爾的“美滿生活”。(她最近的一次申請假釋,在2018年被駁回)
“美滿生活”的內容倒是千篇一律:晚飯之後,兩人一起親密地洗碗,之後再纏綿到床上,想象中的邁克爾會對南希深情呢喃:
“我永遠不會離開你的,小寶貝…在我的臂彎裏你永遠都很安全。”
https://www.nytimes.com/2007/12/16/books/review/Shacochis-t.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