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史|梁曉燕:良知的旅程
梁曉燕/口述
丁 東/采寫
我1971年上了上海四新中學。當時上海是初高中連讀,上四年。在我的中學階段,我感到,我們這些做過紅衛兵小頭頭的有一個特點,就是能力強,責任感強。我後來在大學裏教書,就感到現在大學生所有的事都離不開老師。我很清楚,他們能做事,隻不過沒有機會讓他們做。我從小學就獨立工作。我一進中學就做了紅衛兵團長,幾乎沒有老師任何幫助,所有的工作都是我們自己做。
有一個暑假,我們100多同學到外地學軍30天,沒有一個老師,和外麵打交道全是我們自己。當時不過十四五歲。一個人的潛力其實是無限的。潛力的發揮和環境關係非常大。現在的孩子從小學開始就沒有可能施展他除了學習以外的任何能力。所以在大學裏我很放手。我對中學階段的一個好印象,就是最充分地調動了我所有的能力。工作以後,我感覺,我的能力隻是在一個方麵發揮,在另一個方麵就被抑製了。
當時教育非常不正規,教師動輒得咎,學生無理取鬧,紅衛兵充當了工宣隊和教師之間鬥爭的工具。工宣隊要在教師中拉一派打一派,就讓我們衝鋒陷陣,貼大字報把老師批倒批臭。要整哪個老師,就把他在課堂上說的話記下來,斷章取義,上綱上線。隻要達到目的,用什麽手段都行。那一套東西好像不用學,就用得非常自如。上大學以後,回想這一段,自己非常無知,非常可憐,好像是為毛主席革命路線做什麽,實際上路線離我們十分遙遠,具體的人際關係的爭鬥就在我們當中,渾然不覺。
從小置身於這種環境,對我們有一種非常大的毒害。你會對人際爭鬥習以為常,失去基本良知的判斷。慶幸的是我後來還有省悟,否則無法理解社會怎麽會變得如此冷漠和殘忍。文革遺習為什麽這麽頑固?為了一個所謂的更高的目的,就可以不擇手段,就可以把人最基本的善良當作毫無價值的東西扔掉。這些不需要專門教導,你隻要遵循了這套邏輯,你就會自然學會它。你生命中的善良就永遠地失去了。直到現在,這套邏輯仍然是很多人奉行的生活準則。要說文革對人的道德的腐蝕,就是這種處世哲學長時期對人的心靈深處的熏陶。
當時我是第一批入團,入了團又要發展別的同學。有一個同學各方麵表現都很好,理當發展。但她父親是右派,雖然母親早就和父親離婚,她從小就沒見過父親,對父親根本沒有記憶,但右派父親始終成為她生活中一塊抹不去的陰影。不時地領導小組讓我去和她談話。一說讓她談對父親的認識,她就跟我急。她說,為什麽你們總要拿一個我沒見過的人來纏著我。她哭得特別傷心。我也傻了,不知說什麽是好,就回去向工宣隊匯報,是不是不要讓她寫對父親的認識了。工宣隊說不行。她在這個家庭中,不可能不受影響。工宣隊說了一套在當時振振有詞的大道理,讓我再去談。我很為難。我隻好對這個同學說,你不入團太可惜了。你就隨便寫上一點認識,應付一下。我們當時那麽小,就有了一種非常實用主義的思路。現在回想起來,我雖然是好心,但這就叫潛移默化。
我們民族的道德水準,人心善惡,怎麽會有這麽不可思議的變化?那個年代的社會、政治生活確實是一個直接的原因。道德需要土壤,什麽樣的土壤,就長什麽樣的苗。任何社會也不會公開提倡行惡。但什麽是善,如何去行善,不同的社會氛圍就會滋生不同的東西。那個年代的氛圍就是讓人虛偽,讓人口是心非,把人的基本的良知一層一層地剝掉,而且這個過程你不覺得痛苦。一個民族的良知就是在這樣的過程中不知不覺地泯滅了。
如果說,我還殘留一些良知,那是和我愛讀書有關係。
我這批中學生雖然1975.年2月畢業,但不知為什麽,在上海叫74屆。中學最關鍵的階段正好經曆了1972年的回潮,所以整個74屆的文化知識水平在文革期間的中學生裏是最高的,77級大學生裏74級中學生非常多。72年回潮不到一年,效果卻非常明顯。我們這個學校有一批上海第一醫學院的子弟。這些知識分子子弟和學習似乎有一種天生的不解之緣。他們在各個班都是學習最好的。他們也許有的因為出身,還當不上紅衛兵,但他們對我有一種無形的吸引力,使我感覺一個人有知識會表現在言談舉止,表現在人的修養上。
我就覺得有一種無形的壓力,我是紅衛兵團的頭頭,我不能學習不好,如果學習不好,我沒有資格和他們打交道。所以我始終沒有鄙視知識,崇尚粗野。當時表麵上看大老粗吃香,其實沒有知識心裏是虛的。我成績從來不差,也從來不認為可以差。我們的學校地處平民區,但有兩個大單位。一個是醫學院,一個是我父親所在的航務工程局。這個局大部分是部隊轉業過來的。部隊的子弟有一種優越感,好像天生是負有使命的,而不隻是過日子的。我想,如果我生活在老紅衛兵的階段,我也逃脫不了那種模式。我不是這個時代的特殊人物,隻是其中的一個正常人物。
1975年高中畢業時,到農村插隊已經被人們看成災難,各種各樣的說法已經從農村傳回來了。家長對上山下鄉極為恐懼。我姐姐已經下鄉,我哥在當兵,我是老三,按政策應當留城。我從小受的是非常理想主義的教育,當時有一種要刻苦磨煉自己的衝動,加上我又是紅衛兵幹部。所以我們七個不應當上山下鄉的同學堅決要求到農村去成了典型,被樹起來了。
我爹媽絕對不讓我去,他們認為插隊非常可怕。我覺得他們妨礙我革命,和家裏鬧得一塌胡塗。直鬧到我爸爸心髒病突發,一下子栽倒,我再也不敢鬧了。就因為這個,我的戶口本沒拿出來,沒走成,其他同學走了,所以我始終有一種很內疚的感覺,對不起一塊兒宣過暫的同學。學校對我很惱火,樹了我典型,我卻沒走成,於是把我分到建築隊。從我自己來說,我卻有一種贖罪的感覺,我得到苦一點的地方,心理才能平衡。
在建築隊,我當了泥瓦工。這也是時代的產物。當時反資產階級法權,有一股風,講究男同誌辦到的事女同誌也能辦到。各行各業不適合女同誌幹的事,都要有女同誌幹。我們當時就是上海第一個三八女子泥工班。我們上班第一天就開資產階級法權批判會。老工人說,舊社會俗話說,女人上船船要翻,女人上房房要坍。今天女同誌就是什麽活兒都要幹。當時我是接受那套理論的,自己幹的是前所未有的事,感到很自豪。
當時確實是什麽活兒都幹。一塊預製板300多公斤,搭著跳板,幾個人用肩扛上去。人走都走不穩,可還是要扛著預製板走過去。確實害怕,但也硬撐著幹下來了。泥工班裏有老三屆的,也有應屆高中生。
以老三屆為代表的這一代人,既是在實際鬥爭中鍛煉得最成功的一代,也是道德觀念最實用主義的一代。我後來在工作中接觸了很多這樣的人。我上的政教係,我們這個班良知的旅程
46個同學,30歲以上的30個,最大的33歲,當時我們這個班的許多同學考分非常高,誌願報的也是複旦大學,但上級有指示,年齡大的去師範院校。還有一批30歲以下比我年齡大的。我22歲,比我小的隻有兩個。到了那個班裏,我是小妹妹。在班裏,我好奇而且如饑似渴。
四年當中,我在同學們的自由討論中得到的東西,遠遠多於課堂上的東西。同學之間思想十分活躍,接受一個東西的時候同時就接受了批判和懷疑。而在課堂上,幾乎什麽也沒學到。因為我讀的是文科,又是政教係,課堂上講的全是陳詞濫調。當時的老師經常在課堂上被同學質疑,弄得非常狼狽。如果他是一個有知識,有責任感的老師,這批學生給他的壓力是他最大的動力,會在他教師生涯中留下很深的痕跡。
當時正趕上思想解放,趕上宣傳張誌新,趕上競選,那是思想最激動人心、最風光紅火的年代。任何問題都是眾說紛紜。一方麵是這麽活躍的思想,一方麵是這麽陳舊的課程。所以大學四年中我經常逃課,基本上是呆在圖書館裏,《馬恩選集》、《列寧選集》、讀了好幾遍。當時有幾種雜誌,《未定稿》、《馬克思主義研究資料》,《社會主義研究資料》,每期我都看,伴隨了我整個大學生活,如饑似渴地從中汲取營養,再有就是古典小說。我在讀大學之前,沒有看過一本古典小說,父親認為那都是封資修。
父親讓我讀的就是《紅旗飄飄》、《星火燎原》、《誌願軍一日》這些革命英雄主義的書,如果說我身上有一點英雄主義的基因,是從這裏來的。父母還讓我看的是民間故事,苗族、蒙古族、格魯吉亞民間故事等等,裏麵講的就是善良,中學開始看《青春之歌》、《紅岩》、《鋼鐵是怎樣煉成的》。古典文化,不管中國還是西方,我都是空白。所以大量接觸人類優秀文化遺產,是上大學以後。尤其是西方古典小說,當時可以說是“惡補”。當時的文化基調還是理想主義、權威人格、所以在我們這一代可以讀到自由主義的學理,但很難培養出自由主義的人生姿態。
我的大學生活基本上就是社會生活。過去我在同齡人中一直出類拔萃,就是進了大學,沒我什麽事了,隻能看熱鬧,同學們大都比我年齡大。當然,在為人處事方麵,老三屆的實用主義,不擇手段,功利色彩,也至今曆曆在目。
本係的課我不太聽。但中文係和曆史係各有一門課深深地抓住了我。曆史係有一門美國外交史,講課的是50年代留洋回來的一個女教授,姓馮。聽說一輩子沒有結婚。她那種風度至今想起來仍然是我的楷模。她從來不用講稿,要說的都在心裏,講出來全是活的。她講門羅主義、門戶開放,那些東西本來與我感興趣的東西沒什麽關係,我對美國外交問題的興趣很大程度上是被這位老師引起來的。她講的具體內容也許我都忘記了,但她喚起的對知識的興趣,卻使我終生受益。她從不為難學生,沒作業,你們愛聽就聽,不來也行,但她的課總是坐得滿滿的,讓大家聽得十分會心。她特別端莊,特別矜持,下了課,我都不敢去問她。但對她印象特別深。
第二門抓住我的課是中文係張老師的俄羅斯文學。有個中文係的朋友告訴我,這門課挺好聽的。我去聽了一次,馬上被抓住,從此一課不拉。他第一課講俄羅斯文學的美感。他很瘦,一副弱不禁風的樣子。他先用俄語朗誦了一首普希金的詩,我一句也聽不懂,卻真的有一種醉心的感覺。他那種節奏,那樣陶醉,似乎語言的美感一定要這樣傳遞。我一下子就被擊中,決定這門課一定要聽下去。他的課完全沒有俗舊的東西,他是真正有自己的見解,很輕鬆自如地傳遞給你。
如果沒有這兩個老師,我就沒有辦法建立對大學老師的尊敬。後來我當了老師,我就用這兩個例子,告訴學生,什麽是好老師,我希望成為這樣的老師。其實,這兩個老師完全不知道有我這樣一個學生。但就是他們,促使我畢業分配時選擇了教師的職業。
本文選自《洗禮歲月》,徐曉主編,中國社會出版社,1997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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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千X橙雨傘|
“擦邊女”罪該萬死,看擦邊的人卻悄悄隱身
這兩天狗頭蘿莉在微博上的一段視頻自述,讓“擦邊”到底是不是罪,又一次在網上掀起熱議。
作為一名網紅主播,狗頭蘿莉平時服裝打扮都比較性感,不少網友都認為她屬於靠販賣色情掙錢的“網黃”,所以當她講述自己被親生父親猥褻、被電子廠組長性侵、被平台剝削欺騙、被前男友偷露私密視頻上傳網絡、找律師跟前男友打官司反被性侵時,遭到了很多人的嘲諷與謾罵。
狗頭蘿莉在近期微博中透露出輕生意願,引發廣泛關注。
即使在狗頭蘿莉表露出輕生傾向的視頻下,還是有很多人在評論“她搞這套也不是第一次了”“可她就是擦邊女啊”“她自己願意自輕自賤”“怎麽天下倒黴事都讓你遇到了”“一聽就是編的”……把狗頭蘿莉的疼痛過往當成茶餘飯後的談資。
“擦邊”成了其原罪,她之前上傳的性感照片則張張都是她“咎由自取”的鐵證。這讓我不禁好奇,擦邊到底是多大的罪過,使得人們可以如此坦然地向絕望的受害者丟石頭,比性騷擾、性侵未成年、強奸、嫖娼……還重嗎?
所以這篇文章,我們不聊狗頭蘿莉個人,就單說說這“擦邊罪”。
麵對擦邊,輿論眾說紛紜
其實就我個人而言,比起知道“什麽是擦邊”,我更早了解到的是“什麽會被判定為擦邊”。
因為打開各大社交平台,我們都可以在各種圖片、視頻下看到有人出警鑒擦邊:吐舌頭,擦邊;穿絲襪,擦邊;衣著緊身,擦邊;跳舞搖擺,擦邊……
而不同的人對“擦邊”標準和界限的判斷也不盡相同,其好似皇帝的新衣,有些人看得見有些人看不見。當萬事萬物都可以被判定為“擦邊”時,就不得不令人懷疑,“擦邊”是否真的存在。
圖 / 微博
認為“擦邊”這項指控的存在並非沒有道理的人們,通常分為兩派:一派認為擦邊確實存在,而且無處不在;另一派認為“性感”不等於“擦邊”,但具有目的性的色情販賣當然是擦邊。
前者我們在短視頻平台可以非常直觀地看到,無論什麽視頻下麵都會有“大師”言簡意賅地留下“擦邊”兩字,然後一副“事了拂身去,深藏功與名”的模樣,任旁人如何支持、反駁、辱罵,這條評論都不會再多說半個字。
這種擦邊判定沒有多少“技術含量”,我們一般稱之為淫者見淫,想必在真空宇宙裏擦邊愛好者們也能找到犯擦邊罪的人。
而後者的相關討論,相對來說就有意思得多,且在微博上很為常見。這些網友認為,判斷這些圖頻信息是否意在擦邊,首先要看對方拿不拿這個掙錢。
圖 / 小紅書
如果對方是靠“賣弄姿色”,故意打色情擦邊球吸引流量,然後借此變現,那就算擦邊。不僅不能給關注,而且要與之割席。因為“擦邊女”已經成為很多人用來攻擊女性的武器,如果女性自己不從內部消滅這部分販賣色情的擦邊女,那會有更多女性因此等汙名受辱,喪失“性感”的權利。
也就是說,女人可以性感,但不能“買賣”性感。
持這種觀點的朋友們,有些還對“買賣”以及“擦邊”的關係有著“更深”的見解。比如“買賣”不一定非是金錢交易,為了博得他人關注而搔首弄姿也是擦邊。因為性感應該是發自於本心,愉悅自己的,而非迎合他人凝視,投其所好的。
所以像狗頭蘿莉這種自述從來沒賣過“擦邊”圖包,但希望通過秀身材換來更多喜愛和關注,並且坦然承認自己“媚男”的女性,在ta們眼裏屬於自主自願選擇了“擦邊”,同時犯了“蕩婦罪”和“媚男罪”,不值得任何正義與理解。
某微博男大V評狗頭蘿莉事件。
但說到這裏,誰在看擦邊?誰在為擦邊消費?誰擁有鑒擦邊的權力?以及,誰在製造“邊”?……這些都被忽視了。
擦邊的本質是厭女
性的雙重標準,在“擦邊”這件事上十分明顯。經常上網的朋友們不難發現,絕大多數被評鑒“擦邊”的當事人都是女性。
遠一點,看看舞台上的明星:同是唱跳表演,男明星脫衣服、挺胯、舔手指就是“天生愛豆”,女明星這麽做就會被指責蕩婦野雞帶壞粉絲。就連“吐舌頭”這樣簡單的動作,男明星做是可愛帥氣很活潑,女明星做就是矯情做作性暗示。
近一點,看看我們身邊:男人乳頭激凸、打赤膊、露啤酒肚都沒人說其不檢點;而女生隻是沒有乳貼之外再貼乳貼,內褲之外再套安全褲,就能被打成野雞。
就連那些靠所謂擦邊掙錢的男女們,人們的態度也會依據其性別大不相同。不得不說,“鑒擦邊”這個動作實際上帶有鮮明性別指向的權力彰顯。畢竟不愛看“擦邊”,怎麽能知道什麽算“擦邊”呢?
仔細想想,在日常網上衝浪中這樣的場景是不是隨處可見:女主播用吸管喝水,男人在彈幕嗷嗷;與“性”毫不相關的課堂,也有人在意淫女老師/嘉賓;翻紅的女演員或者歌手,她們的身材和長相總是熱門話題……
在這個過程中,審判者通過凝視和想象,將女性看作愉悅自身的物品,根據自身的欲望將其舉動變形和性化,並且借由網絡的保護匯聚成眾,在彼此的支持和鼓勵下大肆輸出,形成氣候。
三人成虎,咬定用吸管、吃香蕉、穿緊身衣、吐舌頭等行為就是在誘惑勾引他們的人多了,這些行為便真有了色情的暗示,“擦邊”也成了有意為之的罪過。
圖 / 抖音
當事人在這裏毫無主動權,擦邊與否根本不由她們說的算。審判者們通過鑒別擦邊,或者鑒別其她什麽綠茶、娼妓……重複確認著女性的客體位置,預設女性是依附和臣服於男性的“第二性”,其生存法則就是千方百計吸引和討好男性,滿足男性的主體欲望。
“擦邊罪”的荒誕性和厭女本質也由此可見一斑。
而部分受其蠱惑,以為審判她人就能擁有權力的女性,則是通過內化和踐行男權邏輯成為了其鞏固統治的助力,除了“你一女的怎麽這麽不知羞恥啊”這樣的蕩婦羞辱,便是以姐妹之名行厭女之實的媚男指控,常見話術為“你怎麽能迎合男人的審美”“男人喜歡什麽你就做什麽嗎”“救不了自甘墮落的人”……
這些說法和立場怎麽變,本質都是一個邏輯,也都隻有一個目的:規訓和審判女性,讓辱罵和審判女性變得“合理”。
如何破除“擦邊”迷障?
在我看來,所謂的“擦邊”根本就不是客觀存在的事實,而是為了侮辱、排斥女性被製造出來的厭女產物。那些自以為公正客觀的“審判”,也隻是讓女性無時無刻不處於被審判和凝視的環境之中,自我省視、相互攻訐的手段罷了。
這麽前後一分析,女性反抗“擦邊審判”的突破口也就顯而易見了。那就是在看清“擦邊”背後的權力關係的基礎上,不再賦予審判者鑒別我們是否擦邊的權力,讓這項罪名失效。
在博主@蟹珍珍whale 發出的這條投稿下,高讚評論表示,“女的少去鑒擦邊咯”“女性少用男的創造出來對女性不友善的詞”。
其實現在已經有很多姐妹這麽做了,她們會自己發圖發視頻然後配文“擦邊”,也會在別的博主的評論區下留言“擦邊我愛看”,調侃和消解這個詞原本暗含的厭女意義。當人們不再在乎這些罪名,那“罪名”就不會產生“懲罰”,其規訓和離間女性的意義自然會消失。
還有一種方法則是減少使用“擦邊”這樣的詞匯,不僅我們自己不主動用,看到身邊人用也提個醒,警惕其凝視和審判的意涵。畢竟汙名化女性的詞匯已經這麽多,實在不用上趕著製造和傳播這些看似去毒無害,其實隨時會複辟的厭女表達。
畢竟,隻要罪名編織完畢,受害者隻會源源不斷。正如擦邊一般,隻要這項罪名始終成立,那麽任何人,尤其是任何女性,都可能是受害者。
圖 / 小紅書
生而為女,這個性別有太多罪狀,一個人頭頂可能有七八頂帽子,所以在過去,我們常常能觀察到:不少人為了避免自我價值的貶損,會選擇與那些有汙名的女性劃清關係,並且聲稱“我不厭女,我就是討厭不潔身自好的人”。
而這正是男權的統治邏輯,將女性群體無限拆解和劃分,讓她們彼此之間相互指認。各自為戰的散沙掀不起風浪,男權統治繼續千秋萬歲。而順應男權邏輯,加入審判行列的女性也並不能因“有功”獲得赦免——沒有人知道下一場審判是什麽主題,受審人會不會是你。
越來越多女性意識到這一點,緊緊抱住了每一個可能被厭女洪流卷席離散的夥伴。在狗頭蘿莉的遭遇還在被反複質疑是杜撰炒作時,她們就已經開始支持和聲援她說“這不是你的錯”“你已經做得很好了”“你身後有我們”“該付出代價的不是你”……
她們清楚,指責受害者罪有應得隻是為了轉移施暴者的罪過。隻要這種手段可以屢屢得逞,那它就會永遠運轉存在:靠獻祭受害者換施暴者長生。
注:本文觀點僅代表特約作者個人觀點,圖片源於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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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乎|魏春亮答問:夫婦後悔送養女兒尋女30年終團圓,如何看待此事?
四川夫婦因經濟困難無力撫養孩子,便將女兒送養,
後悔後尋女30年終於認親團圓,如何看待此事?
@搜狐新聞:2月5日,正月十五元宵節,四川廣安的毛先生、蒲女士夫婦趕到了綿陽市公安局刑偵支隊參加視頻認親,終於見到了分別30年的親生女兒。30年前,毛先生夫婦倆在上海打工,生下女兒“小毛毛”後,因經濟困難無力撫養孩子,於是送給了上海一個家庭撫養,但第二天就後悔了,從此開始長達30年的尋女之路……去年7月,綿陽市公安局“胡祥雨工作室”通過努力,成功找到夫婦倆的女兒楊女士,並在胡祥雨長達半年的勸解開導後,楊女士終於同意和親生父母——毛先生夫妻相認。2月5日下午3點,視頻認親會舉行,一家人30年的分別,終於在今年元宵節畫上團圓的句號。
相關閱讀:光明網|元宵節 他們見到失散30年的女兒“小毛毛”
以下是知乎網友 @魏春亮 對於這一新聞的評論:
昨天,一則內容為“夫婦後悔送養女兒尋女30年,元宵節終於認親團圓”的新聞,在微博上被熱議。
簡單點說,就是30年前,毛先生夫婦在上海生下女兒“小毛毛”,因無力撫養,將孩子送給上海一個家庭。但第二天,兩人就後悔了,於是開始了30年的尋女之路。
而就在2月5日元宵節當天,通過綿陽刑偵民警幫助,終於通過遠程視頻見到了女兒。新聞標題都是“失悔尋女30年,元宵節終於認親團圓”,滿滿的正能量。
可仔細看完整個報道,我一點正能量都沒感受到,我隻覺得惡心。
先說這對夫妻。
看到這個新聞,就有網友說,盲猜有個兒子,而仔細一看確實有。1992年生下“小毛毛”時,他們已經有一個4歲的兒子,她屬於超生。“那會窮,交不起罰款”,於是,把女孩送人。
多麽熟悉的劇情,我在想,如果先生了女孩“小毛毛”,再生個兒子,罰款能交得起嗎?還會把男孩送人嗎?
他們聽了工地上一些好心人(第一次見這樣的“好心人”)的建議,把女兒送給別人撫養,但送人後第二天就後悔了。
他們就去收養人家裏討要孩子,但對方不承認孩子是她們的。再後來,對方搬離了住處,於是他們就失去了女兒的消息。
這就奇怪了,第二天就後悔,且都跑到收養人家裏了,又怎麽會失去孩子的消息?難道女兒的養父母第二天就人間蒸發了?怎麽會要不回自己的孩子?撒潑、打滾,給錢、報警,既然那麽愛孩子,有毅力30年尋女,就不能守著養父母家不走?怎麽就會失去了女兒的消息呢?
按照母親蒲女士的說法,隨著日漸年邁,兩人懊悔之心和思女之情愈發濃烈,於是就到處打聽女兒的下落。
我不理解的是,既然錯已鑄成,就應該心甘情願受著良心的譴責。如果真的愛女兒,讓她繼續過著正常平靜的生活不好嗎?為什麽要去無端打擾?難道自己的心安理得,比女兒的幸福更重要?不是丟失,不是被拐賣,是遺棄,這種情況下認親,除了往女兒心頭上插刀,還能彌補什麽?
有網友說“我先送人,別人養好了,我再要回來,一分錢不花,有人給我養老嘿嘿”,難道說想吸女兒的血,才是真正的原因?
再說幫忙尋親的警方。
這對夫妻聯係的,是專門幫助失散家庭尋親的綿陽市公安局胡祥雨工作室。在此次尋親中,這個工作室確實做了大量的工作,不但辛苦幫忙尋親,還要做思想工作。
胡祥雨說,由於楊女士(就是被送人的“小毛毛”)並不了解自己的身世,不願配合警方工作,還把他的電話拉黑了。後來,“胡祥雨通過近半年的勸導,楊女士同意與親生父母相認”。
新聞裏這句輕飄飄的話,真的太讓人窒息了。半年的勸導,說明這個女孩根本就不想認親生父母。別說半年,如果有一個人連續一周因為同一件事不停聯係我,我也會崩潰。所謂勸導了半年,是不是可以理解為騷擾了半年?是不是楊女士不堪其擾,又得罪不起警察,最後隻能自認倒黴?
在新聞視頻少的可憐的鏡頭中,楊女士一臉冷漠,明顯沒有認親的開心。是不是又側麵證明了她的被迫無奈?
所以,在這件事情中,勸導被送人的孩子認親,真的是警察必須要做的事情嗎?警察要做的,難道不是去治這對夫妻的遺棄罪 嗎?
再說報道此事的新聞媒體。
“紅星視頻”的新聞,標題是“夫婦後悔送養女兒尋女30年,元宵節終於認親團圓”,內文裏寫道:“2月5日下午3點,視頻認親會舉行,一家人30年的分別,終於在今年元宵節畫上團圓的句號… ”而相關視頻還配了背景音樂《漫天星辰不及你 》,十分煽情,明擺著朝著正能量新聞的方向可勁用力。
而“封麵新聞、河南新聞廣播”的詳細文字報道,隻采訪了毛先生和蒲女士夫妻,以及幫忙尋親的胡祥雨。30年前到底發生了什麽,隻有那對夫妻的一麵之詞。是不是把女兒賣了,都去了養父母家為何又失去了女兒的消息,都是人家說什麽記者寫什麽。連幫忙尋親的警察都有機會說句話,但被送養的女孩,除了給出了一張冷漠的臉,從頭到尾都是沉默的。
她之前為何不願認親,後來為何又願意了,她怎麽看待自己的被送養,如何把看待自己的親生父母,這麽多年又是怎麽過的,被找到又對她的生活造成了什麽影響……這些在媒體的報道中,統統看不到。估計媒體們也沒想著要去報這些,為了製造出一種正能量的感動氛圍,被送養的女孩必須淪為失語的背景板。
這是在尋親事件之外,對她的二次傷害。
縱觀整個事件,這對父母收獲了一個在上海生活和工作的成年人女兒,幫忙尋親的警察收獲了讚譽和名聲,報道此事的媒體收獲了熱度和流量。
隻有被送養的女孩,及其養父母,受到了暴擊。平靜的生活被打破,那種親密無間的關係可能再也回不去了,這樣的影響和傷害可能會伴隨終生。要知道,養父母可能壓根就沒告訴女兒她不是親生的。
新聞裏說,“2月5日下午3點,視頻認親會舉行。蒲女士她們計劃等幾天就去上海,和女兒見麵。”事情還沒結束,被送養的女兒楊女士的噩夢,可能才剛剛開始。
心疼這個女孩,願她不被道德綁架,並願以後少些這樣的正能量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