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官筆記】係列4

回答: 新照舊影(1046)YMCK10252021-03-09 12:00:31

殺子的血債,他要血償丨人間

 左權 人間theLivings 2020-11-16
 

“這年頭有很多人跟你一樣,別說千裏追凶,萬裏追凶的也不少。有的追到了,有的沒追成,追到的登上了報紙,放網上一頓吹,沒追到的也就搭上了一輩子,你自己要做好思想準備。”

 

 

配圖 |《暴裂無聲》

 

前    言

 
 
 
2014年3月的一天,我的同事、駐所檢察官林凱在第三監區巡監,他像往常一樣打開檢察官信箱,看到一封特別的信件——信寫在一張衛生紙上,部分字跡已經模糊,落款地點是312監室。
那天下午,林凱約談了寫信的犯人。在指揮室門口,管教民警跟犯人確認姓名:“叫什麽名字?”
“陳平,公平的平。”犯人體型高壯,拖著沉重的腳鐐,步伐很慢,聲音異常沙啞,他轉頭注視著前麵的林凱,眼神犀利。
雖然一臉凶相,“看人像瞪人”,但陳平說話的語氣卻非常溫和。他向林凱詳細地供述自己為了給孩子報仇,耗費近7年的時間孤身一人走遍了全國十幾個省份的經曆。最後說:
“我想求檢察官一件事:孩子在幾年前被人害了,我報了仇以後還在追,凶手還差最後一個。手頭還有一些線索,想提供給你,要是不找到他,我死了眼皮合不上。”

 

檢察官筆記丨連載04

 

 

千裏尋子

 

陳平一直隨身帶著一張兒子陳小華的紅底一寸照。這是他從幼兒園檔案卡裏扒下來的,照片的背麵是他用藍色圓珠筆寫的“5.23”。
“我這輩子都忘不掉。”在談話室裏,陳平舉起戴銬的雙手,向林凱展示他的左小臂內側,也有這串數字,是他自己拿刻刀弄的,其中一個數字已被燙疤遮住。
5月23日,是陳平見到兒子的最後一天。早晨8點,小華給他看了一張蠟筆畫,他忙著出門送貨,隨口誇了幾句。小華還纏在他的身邊,吵著要他買陀螺,陳平親了一口兒子的臉蛋,說晚上就買,便匆匆出了門。
那天晚上下班後,開著麵包車準備回家的陳平想起對兒子的許諾,便到附近的玩具店裏買了一隻陀螺。回到家後,妻兒都不在家,他撥了妻子葉紅雲的手機,電話剛接通,妻子哭吼的聲音像根針,直直地紮進來:“你晚上到哪兒去了?電話為什麽關機?” 
陳平那天手機剛好沒電了,妻子哭了好一會兒,才顫聲說出一句:“兒子丟了……”
陳平立刻奔下樓,趕到派出所的接待大廳,看見妻子全身淋透,獨自坐在鐵椅上,頭發還在滴水,嗓子已經哭啞了,嗚嗚地念著:“沒了,沒了。”
幾個小時前的傍晚時分,葉紅雲在廚房燒菜,小華和平時一樣,在家門口跟其他小朋友打鬧。葉紅雲以為有其他大人看著孩子們,就沒有多留心。到了飯點,她見小華還沒回家,就在樓道裏看了看,卻沒見到兒子的身影。外麵下著雨,她顧不上打傘,趕緊在樓房外麵找了一圈,還是沒找到人,便急著去派出所報了案。派出所民警調取了監控,視頻裏,一個身穿黑色短袖的中年男子拿著玩具把小華騙走了,隨後抱著孩子上了一輛鄰省牌照的灰色麵包車。
當時該案的承辦民警叫鄭亮,他告訴陳平,4年前在市裏出現過一個販童團夥,按買家事先定的條件,通過拐騙和硬搶,把弄來的男孩賣到福建,嫌疑人這時候可能已經出省,他們正在報請跨省聯捕。
陳平聽了鄭亮的話,等了幾天無果後,便關掉了五金鋪子,帶上妻子連夜開車去往福建。他在拉貨的車子外麵,張貼提前印好的小華照片,底下印著他和妻子的手機號碼。
抵達福建後,陳平在白天“巡街”,載著孩子的照片,穿梭在陌生又嘈雜的大街上。等到夜幕垂落,他開到長途客運站“趴活”,跟呼嘯而來的稽查隊打遊擊戰,借著四處散煙的機會,向車站人員和其他黑車司機打探消息。
“老婆那時候一直發呆,有點像小華剛出生的時候,經常在半夜裏哭。”陳平被吵醒了,舍不得說妻子,隻能摟住她,“就像哄小華那樣哄她,我自己看著也想哭,卻哭不出來”。
葉紅雲還是哭得厲害,陳平覺得勸不住,默默走到陽台邊,扯出塑料凳幹坐著,一晚上能抽一包煙。

 

陳平在談話室裏回憶,到了2006年10月,小華被拐了將近半年後,鄭亮給他打了電話,說嫌疑人抓到了,叫他們趕緊回來一趟——當日清晨,葉紅雲曾問他,右眼是不是跳災,“我叫她不要瞎想,沒想到電話一打過來,我自己就懵了”。
陳平以為,抓獲了嫌疑人,小華也就有了下落,很是振奮,趕緊追問孩子的消息。電話那邊的鄭亮卻開始變得吞吞吐吐,後來幹脆沉默了幾秒鍾。
陳平是個烈性子,催對方“有話快說”。鄭亮在電話裏長吐了一口氣,說:“我可以跟你講,你要想好怎麽跟妻子說,自己千萬不要衝動。”
“快說吧,我和老婆馬上就去找。”陳平已經很不耐煩了。
“嫌疑人說買家不想要了,他們就在回去的時候,在山坡上把小孩摔下去,孩子的屍體現在還沒找到,我們聯係了那邊的公安局,到山底下搜查。”鄭亮說,“你先不要急,趕緊回來一趟。”

 

 

販童拋屍

 

根據陳平提供的信息,林凱在文書庫裏查到相關的判決書。
拐賣小華的嫌疑人叫嚴壯聲,福建龍岩人,他在到案後的供述是:“我本來是不想做的,還是因為生計,以前我坐過牢,出來找不到什麽工作。老鄉曹遠洋叫我跟他賣小孩兒,說這種生意有錢賺,那戶人家要得急,開的價比別人高。曹遠洋還有個兄弟叫李文逸,一開始說不做,後來也入夥了。”
3個人很快分了工:曹遠洋負責策劃和聯係買家,嚴壯聲來物色合適的小孩,李文逸當駕駛員。在案發的兩個星期前,嚴壯聲就盯上了小華,常常趁葉紅雲不在旁邊,故意逗弄樓門口跑來跑去的孩子,跟孩子謊稱自己是樓上的租客。
嚴壯聲說,那天下午自己拉著小華匆匆逃了一段,就上了麵包車,車子開上高速,“遇上好大的雨”。曹遠洋坐在副駕駛,跟李文逸一直在抽煙,車內充滿煙霧。“我和小孩坐在後麵,小孩估計被嗆到了,老是咳嗽,說他想回家吃飯,我們都沒有理他,他就哭了。曹遠洋沒耐心,回頭叫我打小孩耳光,我不肯打,怕打壞了人家就不要了。後來李文逸說小孩可能肚子餓了,他不知道從哪裏摸出一包餅幹,叫我弄給小孩吃”。
車開到福建境內,小華開始嘔酸水,嚴壯聲以為是小華暈車。穢物的酸腐味彌漫在車裏,曹遠洋聞了,又罵了小華幾句。這時嚴壯聲發現孩子麵色煞白,把手心搭在他的額頭上,“那時小孩在發燒,我的手摸上去好燙”。
到了山區,地勢複雜,車上不去,他們就下了車,帶著小華步行去買家所在的山村裏。走到半路,小華突然蹲了下來,地上是他嘔出的一灘膽汁,曹遠洋催他趕緊站起來,“那個小孩蹲著哭了,說他真的走不動了”。
“我怕小孩這樣,別人肯定不想買了,就說給他先買點藥。曹遠洋罵我為什麽早點不說,現在這個地方根本弄不到。李文逸看小孩實在可憐,就給小孩喝了幾口礦泉水,小孩剛喝幾口,又吐了,後來李文逸就一直背著他。”嚴壯聲交代。
當那個姓王的買家看到小華的時候,起初嫌孩子年紀偏大,等小華又嘔了一地,他就搖頭說“不想要了”,直接關上房門。曹遠洋猛踹了幾腳,無論再罵出多麽難聽的話,那個買家都不理睬。
3人隻好步行到山坡,山下亂石交錯,蜿蜒著一條河流。曹遠洋站在山坡邊上俯瞰了幾分鍾,叫李文逸把小華放下來,說:“這個小孩兒不能送回去,他已經認識我們了。”
小華蹲坐在地上,不斷地幹嘔著,說自己的“肚子很難受”。曹遠洋還在氣頭上,把小華抱起來,讓小華背對著自己,叫他“不要動”,接著在山路邊上撿了一塊碎石,拿尖角猛砸小華的後腦勺。等嚴壯聲和李文逸反應過來,小華已經被拋到亂石成堆的山底了。
“那個小孩就是曹遠洋弄死的,我和李文逸根本沒有參與,更沒膽子做。”嚴壯聲說,李文逸和曹遠洋吵了一架,就自己開車跑了,嚴壯聲和曹遠洋徒步走了幾公裏,才到了長途汽車站,“曹遠洋說他去廁所拉屎,後來就找不到他人了,我也不知道他逃到什麽地方。”

 

 

支離破碎

 

判決書中載著一張警方後來製作了現場勘查記錄和示意圖:山下地麵北側13米處是一片泥灘,散布著雜草和亂石,距離嚴壯聲辨認的山坡高度落差20米左右,泥灘附近有一條東西流向的河流,東為上遊,河流的西麵有一座石橋,東南麵坐落著一家水泥廠房。
最初的兩天,警方的搜索持續到黑夜,十幾道手電的光柱層層交疊,織成一張白色的光網,籠住黑魆魆的山間。可大隊的民警連續搜了幾日,搜查範圍擴大到山底的周邊,還是沒有找到小華的屍體。
“活要見人,死要見屍。”陳平當時給鄭亮說,“就因為屍體找不到,說不定老天爺保佑小華,有好心人把他救了上來。”
民警沿河水的下流方向,輻射周邊的5公裏,向其他幾個縣公安局發出無名屍體協查,後來有戶人家發現了河內的屍體,趕緊報了案。此時,小華的屍體已經泡爛了。
鄭亮向陳平傳達了這個噩耗,並補充了嚴壯聲的到案經過:嚴壯聲以前因為詐騙罪吃過3年牢飯,和曹遠洋、李文逸分開後,他直接去了河南投奔了曾經的獄友,在一次醉酒後不慎把小華的事吐露出來;不久後,他和獄友為了瑣事爭吵,獄友一氣之下衝到派出所舉報了他。
陳平跟葉紅雲道出了實情,葉紅雲得知真相後,也不說話,就一直捧著兒子的相框流淚。接下來的幾天,她還是一直在擦相框的玻璃片,晚上坐在床頭,夜不能眠。陳平想帶妻子去醫院看看,她也不肯去,最終被嶽母接回了娘家。
家庭支離破碎,接連幾天,陳平獨自在漫漫長夜裏失聲痛哭,加上煙抽得凶,嗓音一下變得沙啞了。
“別人說我的嗓子很奇怪,就像人快要死了,嘴裏含著一口血。整個家已經徹底毀掉,凶手還在逃,這筆賬不能就這麽算了。”
曹遠洋一直是“上網追逃”狀態,陳平帶著一條煙去找鄭亮,還是想從他那裏獲取一點“內部消息”。鄭亮拒收了香煙,說:“你不會放過曹遠洋,我們更不會放過他。我知道你怪我們聯捕沒弄好,但我真的不清楚,就算知道了也不能多說,你要是幹出違法犯罪的事,這個責任我擔不起。”
陳平給妻子打了電話,發誓自己一定會親手把曹遠洋抓回來,“那時候我不太相信警察,要抓到曹遠洋,還是得靠自己”。
臨走前,陳平帶了兩張照片,一張是小華的紅底一寸照,另一張是曹遠洋的通緝令照片,他把這張照片打印下來,“通緝令上麵的曹遠洋是圓臉寸頭,單眼皮,兩個眼睛的距離很寬,塌鼻梁,下巴左邊有顆痣”。
就這樣,在案發那年的殘冬,陳平開著自己那輛白色麵包車,孤身踏上追凶之途。
第一站是河南,那裏曾是嚴壯聲逃亡的地方。期間,陳平說他遭遇過騙子,對方借著“私家偵探”的名頭行騙,聽說陳平的情況後,裝出義憤填膺的樣子,騙取了陳平的信任,稱自己可以運用一些非常手段,查出曹遠洋的逃亡軌跡,價格可以優惠。陳平追凶心切,便急著跟騙子談價,對方開價5000,陳平砍到了4500,先預付其中的2000元。
那個“偵探”收款後,給陳平講了他的“技術方法”,還給了一張曹遠洋的生活照,說這是“線人”發來的,當前的首要任務就是“鎖定行蹤”。一個星期後,那個工作電話就沒人接了,陳平拿著照片找人一問,原來那張照片是人工合成的。
陳平很惱火,懷裏揣著一根粗鋼管,想把騙子狠狠修理一頓。他去了騙子所在的“工作室”,在那條幽暗的窄巷裏,騙子早已竄到了別處。
盡管被騙了,但陳平說他有一些收獲,那個騙子跟他透露了兩個關鍵點:僅憑一己之力去追凶,這條路是行不通的,還是要花點錢,找有用的“線人”,人多好辦事;追到凶手的時候,別自己動手,記得聯係當地的警察。
往後2年多,追凶計劃並沒有絲毫進展。駛出第二站四川的前一夜,陳平把自己關在車裏,抽掉了一盒煙,心裏不由得打起了退堂鼓。他又拿著兒子的一寸照,孩子的臉蛋在煙霧中顯得很不真實,翻過照片,隻有那串數字很刺眼。他對林凱說:“看到那個(日期),我心裏就更加恨他(曹遠洋,反正找兩年是找,找十年也是找,隻要還有一口氣,就一定能抓到他。”

 

 

追凶車隊

 

陳平的第三站是遼寧,“我聽說曹遠洋在那裏出現過,我有個朋友在那裏幹貨運,到他車隊幫忙,我能養活自己,也能掌握城市的環境,繼續找曹遠洋”。
一個冬夜,車隊司機們圍坐著吃盒飯,陳平給他們散了煙,司機們都對這個來自南方的壯漢很好奇,看他麵凶心善,便開始問東問西。陳平的嗓子不好,他的兄弟替他講了家裏的情況,講到小華遇害的事,陳平突然有些哽咽,猛吸了幾口煙。
隊長聽了很憤慨,煙頭被他摔在地上,濺出幾顆灼眼的火星。他的孩子和小華年紀相仿,能理解陳平痛失骨肉的悲苦。
陳平說,現在警方在全力追捕“那個畜牲”,沒追到;他自己也在追,追了有2年多,也沒追到。
“那我們也幫你找找!”這幾條北方漢子一拍即合,答應陳平幫他在城市裏尋凶。
“誰要是找到曹遠洋,我哪怕借高利貸,也要獎勵他5萬。”陳平獨身尋凶,為了搜集線索,也受盡冷眼,如今車隊司機們的古道熱腸,讓他頗受觸動。
“我們不要你的錢,抓到了就幫忙弄幾個硬菜,隊長以前幫警察抓過賊,辦公室裏現在還掛著一麵錦旗。”一個司機說。
“陳平,你先別急著談以後的事。”隊長深吸了一口煙,“這年頭有很多人跟你一樣,別說千裏追凶,萬裏追凶的也不少。有的追到了,有的沒追成,追到的登上了報紙,放網上一頓吹,沒追到的也就搭上了一輩子,你自己要做好思想準備。”
也有一些司機給陳平敲警鍾:“追捕凶手這事吧,還是得靠公安,我們最多就是協助,但是先說好了,到時候真的逮到了,你也不能打他。要是把他弄成個殘廢,你自己也完了。”
給陳平打完了預防針,隊長和司機們幫著他謀劃起來。按照隊長的吩咐,陳平先去附近的打印店,把曹遠洋的照片複印了幾十張,車隊的司機幾乎人手一份。他記得最牢的是隊長手頭的照片,“曹遠洋”的額頭上寫著“槍斃”的紅色字跡。
因為長年跑貨運,司機們對城市的地理分布非常熟絡,在開車運貨的同時,到處打聽曹遠洋的消息,有的抓緊聯係了其他車隊的弟兄,讓他們在其他幾個片區多加留意,有的專門盯著棚戶區,有的還去問了居委會。這個自發組建的追凶隊伍逐漸壯大。
陳平回憶說,他們車隊在集體追凶的過程中,鬧過烏龍,讓他付出了血的代價。話說到這裏,陳平指了指他的右臂,林凱注意到上麵有道疤,一條粗大猙獰的“蜈蚣”趴著不動,成為陳平鐵血追凶的刻痕。
出事那天是一個夏夜,車隊裏的一位司機拉完貨,到便利店買了包煙,在店門外抽煙時,他發現有一名中年男子,樣貌神似曹遠洋,正坐在夜排檔的塑料凳上喝酒。當時他還不確定,掏出折好的通緝令,偷偷走到中年男人的前麵,回頭瞥了一眼,又趕緊看了看手裏的照片,這時他不敢輕舉妄動,就給陳平和其他司機打了電話,說他看到的男人像曹遠洋,“越看越像”。
陳平接到電話後,駕車趕了過去。雙方剛交涉的時候,陳平發現司機認錯了人,正給對方賠禮道歉,那個酷似曹遠洋的人借著酒勁,抄起摔碎的半截酒瓶,去劃陳平的臉,陳平用手格擋,尖銳的切角割了一道口子,小臂上的血不斷湧出。
警方趕到現場後,把動手的男人帶回派出所,陳平用毛巾捂住流血的手臂,鑽進司機開的貨車,火速趕往醫院,“血止不住,我就看著血全都流下來,車裏麵的腥味很重”,到醫院後縫了14針。
粗心的司機過意不去,想給陳平一筆錢,陳平沒收下,說自己的手還能動,也還算不幸中的大幸。
在北方的第二個冬天,知情人又告訴陳平,曹遠洋好像在河北出現了。動身的前一天,陳平怕別人留住他,就沒有跟其他司機道別,隻向隊長簡要講了下情況。
隊長說陳平幹活很賣力,想留他再多做幾天,等單位發了工資再走,到時和車隊的兄弟組個局,弄一個追凶散夥飯,給陳平餞行,完事了以後,大夥再合起來湊點錢,作為陳平的“尋凶基金”,“男人出門在外沒點錢不行,有錢才能辦事”。
陳平說,他跟兄弟們學了個詞,叫“大恩不言謝”,手裏這疊錢放在辦公桌上,數額不多,想拜托隊長給車隊的兄弟買點煙。
隊長把錢硬塞了回去,說:“這筆錢我來出,明早就跟大夥說,陳平趕到河北去追那個王八蛋,他留了筆錢,叫我買煙犒勞兄弟們。”
跟著隊長抽完了半包煙,陳平就準備上路了。
這是2010年,陳平在各地輾轉的第四年。

 

 

血債血償

 

陳平四處托人打聽,得知曹遠洋以前在技校學過汽修,現在跟著他的哥哥曹遠海在邢台的店裏修車。接著,陳平先在河北邢台待了一段時間,幾乎跑遍城市裏所有的汽修店,給他勞損的車輛做了“深度保養”,還打探過幾家二手車行,每天都在路上奔波,“骨頭像是要散架”。
陳平想要放棄了,可稍一閉眼,就想到過往的情景,“我兒子很懂事,以前學著電視裏的樣子,站在小凳子上給我捶背”。回想到此處,淚水往下淌——尋凶這些年,獨自在深夜裏抽煙,在台燈下撫摸著孩子的一寸照,以淚洗麵,追憶著支離破碎的家,已經成了陳平的常態。
於是,他一發狠,找了把刻刀在左臂刻上小華失蹤的日期。
當地有位老板告訴陳平,照片裏的人確實在他的店裏待過,幾個月前就走了,陳平來晚了一步。陳平又依照老板提供的線索,趕到南方的一座縣城,曹遠洋在那裏生活,不太需要身份證,更便於藏匿。
開到縣城已是傍晚,汽車的輪胎發癟,陳平把車挪到附近的修車店,匆匆掃了一眼店裏的夥計,蹲在路牙邊上抽煙,盯著街麵的人來車往。盯了一會兒,陳平起身給店裏的夥計看曹遠洋的照片,夥計說他好像見過,讓陳平去南大街的店看看。
車子開到南大街,陳平注意到一個汽修工,與曹遠洋酷似,便下了車,從那個男人麵前經過,站在街邊抽煙,假裝自己在等人,不時瞄著男人的麵貌。他把通緝畫像上的特征都核對了一遍,全部符合,又聽到男人的福建口音,斷定這個男人就是他要找的曹遠洋。
後來,陳平案的承辦人問他:“你當時有沒有想過聯係警察?”
“我想過。以前鄭警官勸過,車隊的兄弟也勸過,叫我別幹傻事。”陳平說,“但我從來沒有想過要殺曹遠洋,就想親手把他收拾一頓。”
他等待曹遠洋走出人多的街麵。晚上9點多,見那男人跨上一輛電瓶車離開了汽修店,陳平開車跟在後頭。他看到男人騎車開進一處老舊的住宅樓後,將車停在不遠處,上到二樓時,他眼前的男人正好打開了房門。
陳平喊了一聲:“曹遠洋!”
男人猛地一哆嗦,回過頭,驚惶地望了陳平一眼,陳平扒開快關上的房門,跟著他闖進屋裏。
“那天我好像命中注定要犯事——屋裏隻有他一個人,如果還有其他人,我可能就報警跟他對質。當時他的拳頭打在我臉上,往另一個房間跑。我以為他要去拿刀,從後麵抱住他,外套裏有一根綁貨用的麻繩,就扯出來套住他的脖子,把兩邊的繩頭拽緊。曹遠洋‘唔唔唔’的,身子扭得很厲害,仰著躺倒下來,我被他壓在底下,用力拽繩子,撐了一會兒,後來他就不動了。”
曹遠洋被勒死了。陳平甩開屍體,雙腿叉成八字,癱坐在地板上,“那時候我氣喘得很厲害,人很慌”。抹掉嘴角的血,他把側翻的死屍弄成平臥,又在臉和下腹打了幾下,“就看著他的腦袋在地上晃來晃去”。

 

殺人之後,陳平的手一直抖,“剛才打架的動靜很響,隔壁說不定已經報警,現在曹遠洋死在這裏,等會兒他的哥哥要回來了,我就想快點把屍體運走”。
陳平看到曹遠洋睜著眼,就又照著他的麵部重捶了一拳。車就停在門口,陳平背著屍體走出房屋,他怕樓道的居民撞見,裝作自言自語,說著“送去醫院”之類的話。一出住宅樓,就趁著夜色,把屍體扔進車廂,趕忙坐進駕駛室。
車子開出了縣城,陳平找不到合適的地點,又開了十幾公裏,車燈照在前麵,是一個駕駛培訓基地,隻能繼續開。
“我殺人的時候還沒那麽害怕,直到那時候才知道自己闖了大禍,心跳得非常快,掌心裏全都是汗,而且在抖,有點開始打滑,把不住方向盤,我就開到一片空地,停車拉了手刹,想抽根煙。”
手裏的打火機在劇烈抖動,指間的香煙也在晃。“我在車裏坐了差不多20多分鍾,不斷對自己說,殺的是仇人,不是無辜的”,接著汽車緩緩蠕動,駛入郊縣泥塘旁的垃圾填埋場,場子南麵有條河,陳平刹了車,把屍體拖出來,拋進河裏。
駛離了拋屍地點,陳平在路邊停車,一根接一根地抽煙,最後找了一家招待所過夜。次日清晨,他起了大早,見煙盒空了,便找老板討了3根煙,開到遠處的荒地。
陳平供述稱,當時他想跟小華說會兒話。荒地周邊人煙稀少,他坐下來,把小華的照片放在地上,接著他點了那3根煙,一根根豎起來,當作3柱香。他對著照片裏的孩子說話,沒說幾句,就掉淚了。香煙燃盡,陳平撿起照片放入懷中。
追凶的終點成了“岔道”,他拐進逃亡的路途。

 

 

嫌犯追凶

 

陳平在逃亡路上疾駛了幾十公裏,上了105國道:“開到阜陽的時候,我給家裏打了電話,老婆問我,是不是找到曹遠洋了,我騙她說,人被我抓到了,交給了警察,死刑他逃不掉。現在去追第三個人,叫李文逸。” 
陳平開到阜陽的兄弟家,隻待了幾天,便倉促離開:“那時候我老是東想西想,抽煙的手發抖,怕被兄弟看出什麽,就趕緊跑了。我打算去追李文逸,用這件事情蓋住心裏殺人的事。殺了人以後,‘追凶’變成了‘嫌犯追嫌犯’,追也是逃,反正都是全國各地到處竄。”
陳平剃短了頭發,花高價做了張假身份證,先去了李文逸的老家——他背著逃犯身份,縮短了“駐留”時間,待在任何地方都不超過兩個月。
很快,他又輾轉到重慶打工了一段時間,省吃儉用,攢下一部分“尋凶資金”。追曹遠洋花去了四五年,除了在遼寧幹貨運的時候有一份正經工作,其餘的時間裏,陳平幹的都是散活,沒多少積蓄。
往後3年,陳平走了7個省份,途經新疆昌吉時,那輛“老馬”暴斃在尋凶路上。他手頭的錢所剩不多,在當地弄了一輛二手的“小毛驢子”(摩托車),獨自奔行在蒼茫的北疆。
後來陳平在談話室裏告訴林凱:
“我在貴陽的時候遇過一個小孩,十三四歲,在街上找我問路,趁我沒注意,一隻手指著其他地方,另隻手偷偷伸我包裏,正好被我抓住。想把他送派出所,可我自己就是逃犯,隻好放棄。我拽住他的手,不讓他跑,然後仔細看了看他的臉,感覺這孩子跟小華長得蠻像,如果小華還在,跟他也差不多大。我問他父母在哪兒,他說從小就跟著舅舅幹這行,‘走空’了回去還要挨打。我不曉得他當時是不是騙我,反正心一軟,懷疑這孩子也是被拐賣過的,就跟他講,你今天先別回去,隻要我這兒有口吃的,你就不會挨餓。孩子跟了我有四五天,每天都跟我講他的故事。那幾天我睡不著,想要離開他,假如真的把他當作兒子,產生了感情,再想要脫身就難了。”
最後,陳平在那孩子的外套裏塞了200塊,隨即找了個機會把孩子撇下了。臨走時,他心裏很不是滋味,“就好像看著自己的小孩兒又死了一次”。
2013年12月,陳平終於忍不住回了趟家,想著“待個幾天再去追”。12月18號,陳平正在買菜回家的途中被抓獲。追捕組民警後來提供證言,那天陳平上身穿棕灰色夾克,下身是灰色牛仔褲,被抓的時候,陳平沒有反抗,隻說了一句:“該來的都會來。”

 

案子移送到檢察院報捕,承辦人回憶說,“認罪悔罪”這個詞匯,在嫌疑人陳平身上,被拆分開來。在接受提訊時,陳平對犯罪事實供認不諱,“我一開始沒有想過要弄死他,但我背了他的人命,就不會後悔”。
承辦人追問他不後悔的原因,當時陳平的回應看上去“無懈可擊”:“我不懂法律,隻曉得欠了血債,就要用血來償還,誰都懂‘殺人償命’這個道理。”
接著,陳平越說越激動:“你沒有孩子嗎?孩子被殺了,你不恨仇家嗎?你就沒有想過報仇嗎?”
“我沒有跟他吵,吵了隻會更加刺激他。情與法之間的衝突,歸根結底是兩種價值觀的碰撞。陳平肯定會想,孩子被害死了,做父親的不去給孩子報仇,別人會怎麽看待自己?他其實背負了很多的輿論壓力。所以說,‘民間追凶’是在追回自身的名譽,在這個案子裏,陳平是在追回一個‘父親’的名譽,但是觸犯法律就得不償失。”承辦人說。
陳平的“追凶”最終敗給了時間,在抓到李文逸之前,自己先戴上了鐐銬,從一個為孩子追凶的父親變成了犯罪嫌疑人。
麵對檢察官林凱,陳平主動提供這些年他收集到的線索。
“人心都是肉長的。當時我很同情他。”在談話結束前,林凱提醒陳平,“你再回憶一下,還想到其他的細節,記得及時聯係我,如果警方根據你提供的線索,抓到了李文逸,對你自己也好,報了仇先不說,也有了立功情節。”
過了幾個星期,陳平再次要求談話,林凱問他,是不是要提供其他的線索材料,可陳平隻是急切地詢問:“檢察官,李文逸抓到了嗎?”
林凱說:“公安那邊還沒有消息。”
陳平聽了很懊喪。
那段時間裏,林凱在巡監時,看著陳平的眼神從期盼到失落,最後僅剩下絕望和敵意。陳平也不追問林凱案子的進展,林凱走過監室門口時,他就幹脆背對著,視而不見。他很清楚,隻要林凱沒叫到他的名字,就意味著李文逸還沒有到案。
林凱擔心陳平會因此情緒失控,破壞監規,就特地去了一次監控室,觀察著陳平的舉動。後來他向我描述了當時的監控畫麵:陳平在監控裏看上去比其他犯人壯實,盤腿坐在鋪子上,“像個伏虎羅漢似的”,犯人們不敢靠近這個“狠角色”,在逼仄擁擠的鋪子上給他空出一大塊。

 

 

最後一人

 

“那時候陳平很絕望,覺得李文逸是抓不到了,幹脆連飯都不吃,在監室裏幹坐著,我就找他做‘談話教育’。其實我自己也很好奇,公安追逃和深挖的力度向來很強,這個李文逸又能逃到哪兒?”林凱說,“最後還是應了‘法網恢恢’那句老話,李文逸到案了,隻不過他到案的方式非常特殊,所有人都很意外。”
2014年初,鄰省看守所裏有個盜竊案的嫌犯叫丁漢強,剛入所羈押不久,便主動聯係了監區的管教民警,想要檢舉一樁殺人案。丁漢強對民警供述,7年前的5月下旬,他的朋友龍海洋騙走一個五六歲的男童,打算賣給山區的人家,幾天後龍海洋告訴他,買家爽約說不要,自己一時衝動,拿尖石塊把小孩砸死,扔到了山底下。
管教民警把線索上報後,看守所開了研究分析會,發現丁漢強的講述存在諸多疑點:
首先,這個龍海洋為什麽要把殺人潛逃的事告訴丁漢強?通常情況下,這都是“不能說的秘密”,逃犯隻會隱瞞自身犯下的罪行,畢竟多一個人知道,就加大了落網的風險——民警聯係了公安局追逃辦,得到反饋稱,通過全國係統查詢,顯示在追逃人員裏麵,並沒有“龍海洋”這個人。 
其次,丁漢強供述的關鍵信息存在前後矛盾,一會兒說是龍海洋和他人結夥,一會兒又說隻是龍海洋一人犯案,民警讓他講出確切的作案人數,丁漢強卻一直搖頭,說案子時間久遠,他記得不太清楚。既然記不清具體的細節,丁漢強卻堅稱孩子已經被殺害,把龍海洋殺人的過程描述得非常詳細,並且補充說“屍體都很難找到”——這表明他可能知曉案件的其他信息,卻對此隱瞞。
同時,據同監犯人回憶,丁漢強在監室裏一直在想心事,有時候唉聲歎氣,而且總是向他們打聽坦白檢舉的事,表明他有這方麵的意願,但是心存顧慮。
接下來,民警經過查證,證實7年前的確發生過一起惡性的販童拋屍案,主犯曹遠洋於2010年身亡,同案犯嚴壯聲已經在2006年被擒獲,最後一名嫌犯叫李文逸,目前仍在逃。
當時民警將身份照片做了細致對比,發現丁漢強反而有“大問題”——他的外貌特征與在逃嫌犯李文逸的相似度很高。民警把兩人的照片發送給李文逸戶籍地的公安機關,並且讓案件的相關人員做了辨認,最終得到證實,丁漢強就是7年前“販童拋屍案”的在逃嫌犯李文逸。
這樣一來,便真相大白——來自江蘇的李文逸,冒用了新的身份,因是異地作案,僥幸躲過了監所的身份核查。
警隊偵查員立刻趕到看守所對李文逸進行突審。趴在審訊室的椅子上,李文逸終於開了口:“我知道你們為什麽找我,現在會交代清楚。這麽多年了,這個案子一直壓在心裏頭,我自己也不好受。”
李文逸交代,7年前曹遠洋殺死了那個小孩,自己跟他吵了一架,兩人差點動手打起來,“我跟曹遠洋說,你自己腦子一熱把人弄死,我們仨就全完了”,接著李文逸就把他們撇下,開車先走了。
他平常喜歡幹點“小偷小摸”,回去偷了別人一個黑色皮包,包裏有3萬元現金。他想到曹遠洋殺了人,自己撇不清幹係,到時候全都得“進去”,“現在又偷了那麽多錢,必須得想個法子跑路”。
2006年初夏,李文逸在跑路前偷走了表哥丁漢強的戶口本,星夜南下廣州,用自己的照片和表哥的戶口本,高價辦理了一張身份證——身份證上的照片是他自己,名字、生日和戶籍地卻是表哥的。
接著,他先後逃到重慶、江蘇、安徽和浙江等地,以打零工為生。潛逃期間,他並沒有收斂,起先是偷一兩包香煙,後來再竄到其他地方行竊,膽子越來越大,直到偷了一個名牌女士手包,被當地警方抓獲。
李文逸說,羈押期間他想把自己犯的案子全部抖出來,爭取減輕處罰,但“怕政府不兌現政策”,就臨時杜撰出一個叫“龍海洋”的人,想先試探一下。
身份被核實後,李文逸供述稱,當時那個小孩非常可愛,白白胖胖的,身上穿著黃色短袖,腳上是一雙黑色涼鞋,眨著大眼睛喊他“叔叔”。孩子在路上經常嘔吐,他見小孩可憐,就背著孩子走山路。小孩被殺死以後,常常出現他的夢裏,痛哭著說要“回家”。白天在街上看到別的孩子,也總覺得像那個小孩,久而久之,被害的小孩成了他心裏的鬼。
“我是犯過幾個案子,但在這個案子裏麵,自己覺得良心過不去,把小孩的一家害慘了。心裏藏了七八年,也是在受罪,現在說出來就好多了。”
消息確認後,林凱第一時間告訴了陳平。
“我跟陳平說 ,現在我跟你講件事,你千萬不要激動,最後一個案犯李文逸被抓到了。然後我就看著陳平,他一開始特別振奮,接著表情一下子變了,五官擰成一團,發出‘嗚嗚嗚’的聲音,我看著很心酸,但法律終於給他討回了公道。”
同監的犯人後來也告訴林凱,陳平那天哭了一整夜,發出的聲音有些怪異,自己被吵得睡不著,氣得正要發作,一看是“老大”在哭,隻得忍氣吞聲,把身子背過去,捂著耳朵睡,結果還是不奏效,就和犯人們一起勸。
後來,林凱接到一個電話,是鄭亮打來的。時隔多年,鄭亮已經調離原來的崗位,但是這一樁殘忍的販童拋屍案,在他心裏揮之不去。當初派出所發起捐款,想對陳平他們盡一點心意,但他萬萬沒有想到,陳平已經孤身踏上了尋凶之路,他隻得聯係了葉紅雲,把放著捐款的信封交到她的手中。
“過去這麽多年,我一直跟老同事打聽這個案子。現在李文逸落網,心裏總算踏實了。可聽說陳平殺了曹遠洋,關在你們的看守所,我跟局裏匯報了情況,同事們都很同情他,給他捐一點過冬的衣物。”
此刻,林凱回憶起他第一次見到陳平的場景:第三監區的光線昏暗,陳平低頭走在其中,整個人像在霧裏,看上去灰蒙蒙的。他戴著腳鐐,每一步都走得很艱難,仿佛這十幾米的走道化成他曾經追凶的坎坷路途,他四處張望著,“像是在尋找什麽”。
講到這裏,林凱想起一個被忽略的細節。在監區民警那裏上銬時,犯人需要自報姓名,陳平的方式不像其他人那樣簡潔。
“叫什麽名字?”
“陳平,公平的平。”

 

 

尾聲

 

根據法院的刑事裁定書顯示,陳平後來在監獄服刑期間受到表揚獎勵4次,記功獎勵1次,至2019年8月,已先後經過2次減刑。
林凱回憶說,陳平在交付監獄執行前,留給他一封簡短的感謝信,同樣用薄薄的衛生紙寫成。林凱把這封信複印在A4紙上,對折以後,夾在師父留給他的黑色筆記本裏。  
“這個嫌疑犯,很難用簡單的善與惡去概括。他的追凶路坎坷漫長,又到半途中斷,法律替他走完了最後一程。”

編輯 | 沈燕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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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 權

犯罪學協會成員,

現為人民檢察院幹警,

從事重罪檢察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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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著不是壞事,太執著就會壞事 -七彩奶油- 給 七彩奶油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03/09/2021 postreply 20:30:41

是的;就是“度”不容易掌握,因為每個人的適度標準不一樣。 -YMCK1025- 給 YMCK1025 發送悄悄話 (212 bytes) () 03/10/2021 postreply 07:3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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