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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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新照舊影(1016)YMCK10252021-02-26 23:13:02

一個女人的傳奇一夜,信息量太大

最愛君 最愛曆史 2021-02-26

 

這兩天,不管你在哪個平台搜索“元宵節”,跳出來的往往是“元宵節放假嗎”。

 

現代人定義一個節日的重要性,都是以放不放假、放幾天假為標準。放假,放長假,那就是個好節日,大節日。

 

古人其實也這樣。

 

所不同的是,我們元宵不放假,古人元宵不僅放假,還放長假。

 

有多長?唐朝時,正月十四日至十六日,連續放假3天;宋朝時追加正月十七、十八兩天,假期長達5天;明朝更爽歪歪,從正月初八至十七日“放燈十天”;到了清朝,“元宵假”又回歸為5天。

 

中國有很多傳統節日,但古人覺得最嗨,玩得最野的節日,絕對是元宵節。

 

除夕、元旦(春節)如今再重要,在古代遠沒有元宵重要。

 

法國漢學家謝和耐說得沒錯:宋朝人的新年真正的開始,要到上元燈節,也就是正月十四、十五、十六這三天。這三天的慶典,具有狂歡節所有的表現特征。

 

因為玩得太野了,古代元宵節直接被稱為中國的狂歡節

 

怎麽個野法?我們先來講個故事,故事很短,但信息量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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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故事

 

 

故事出自宋元年間的話本《宣和遺事》,說書人的文字底本。說的是,北宋徽宗年間,元宵節,有個女子盡情遊覽了京城的花燈之後,已是深夜時分。

 

該女子來到皇城端門,見門前擺著金甌酒,一時酒興大發,端起一大杯一飲而盡。喝完了,竟順手牽羊把金杯塞進懷裏,想偷走。

 

這一幕被禁軍衛士發現,一把將女子抓住押到宋徽宗麵前。

 

宋徽宗還沒睡覺,他正與民同樂,歡度元宵,就問女子為什麽要偷東西。

 

該女子鎮定自若,不慌不忙,當著皇帝的麵吟誦了一首詞:

 

月滿蓬壺燦爛燈,與郎攜手至端門。貪看鶴陣笙歌舉,不覺鴛鴦失卻群。

天漸曉,感皇恩。傳宣賜酒飲杯巡。歸家恐被翁姑責,竊取金杯作照憑。

 

文藝範兒十足的宋徽宗聽明白了,原來這女子是要偷個金杯作為證據,免得出來到大半夜,回去被公公婆婆責罵。

 

“此金杯就贈與你了。”宋徽宗大喜,並命令衛士護送該女子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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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徽宗是皇帝,更是文青

 

這名北宋女子可真夠野的。但很多人覺得不夠味,這有什麽,逛夜場、愛喝酒、懂點文藝,這樣的女青年,現在隨便一座大城市的酒吧街,都能尋出一打兩打來。

 

不過要記住,我們不能用今人的眼光去揣度古人的世界。

 

這個故事其實大有門道。它包含了古代,尤其是宋代元宵節的所有重要因素,而且,這些因素僅在元宵節期間生效,過了這個節日就沒了。

 

到底是哪些因素呢?我用四個關鍵詞來表述:深夜、皇帝、女人,以及詩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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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徽宗的作品《瑞鶴圖》

 

 

 

02. 深夜

 

 

女子竊杯的故事,發生在深夜。這一點很重要,是元宵節異於或高於其他一切節日的主要特征。

 

跟我們現在夜生活泛濫截然不同,古人的世界裏基本沒有夜生活。

 

古代官府一直試圖管理老百姓的作息時間。早在春秋時代,統治者就有這樣的管理理念:為了防止人們過分安逸,滋生邪念,從天子、諸侯到平民百姓,每個人的作息都要統一安排好。

 

官府最怕的是夜幕降臨。因為夜色中,對老百姓的控製難度趨大,很多違法犯罪也容易借此發生。所以,古代大多數時期都有宵禁的法令:夜幕降臨後,城門就會關閉,居民區也封閉起來,如無要事嚴禁在街上晃蕩行走,吃個宵夜、泡個酒吧更是不可能的事。

 

犯了宵禁的人,受到的處罰也挺重,重則處死,輕則杖刑。

 

宋代基本上取消宵禁製度,每天僅三更到五更這兩個時辰禁止夜行。但這樣寬鬆的時代,在曆史上難得一見。其他朝代,均嚴格執行宵禁製度。

 

比如唐代的長安城,一到黃昏就擊鼓六百下,敦促在外行走的人各回各家,鼓響六百下後,城內坊門一律關閉。這時如被發現仍在街上行走,就是“犯夜”,將受到笞打。

 

可見,宵禁製度是權力的表現之一。古人的世界被權力切割為兩個完全不同的時空,白天可以隨意活動的區域,到了夜晚就成為禁地。

 

有且僅有在每年元宵節的前後幾天,官府才會解除宵禁。這就好比久在籠中的小鳥,那幾天突然得了自由,人們的興奮程度不亞於中大獎。

 

元宵節在古代之所以倍受青睞,其實主要原因不在於這個節日有多少儀式,多少歡樂。說白了,這些都是附加在宵禁製度解除的基礎上。最關鍵的一點,就是宵禁的解除,大家可以外出體驗真正的夜生活。

 

古人過元宵節瘋到什麽程度?

 

舉個例子,宋朝人除了看燈,逛街,就是外出喝酒,喝得醉醺醺的,才想到要回家。酗酒所產生的混亂局麵,居然在當時催生了一個僅在元宵節出現的職業:一些人在夜闌之後,舉著小燈“掃街”,往往可以撿到醉酒人遺失的金銀首飾,收獲頗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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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擊圖片閱讀:四大名著中,元宵夜都有大事發生

 

 

 

03. 皇帝

 

 

故事中,出現了皇帝與“女賊”的對話情景。要是在別的時間點,出現這麽離譜的描寫,我們基本可以斷定這隻是小說家言,但放在元宵夜,這事並非不可能發生。

 

史載,北宋徽宗年間,皇室在皇城端門前擺出禦酒,叫“金甌酒”。無論男女老少,還是富貴貧賤,元宵節期間都能到端門下受賜禦酒一杯。“女賊”喝的正是這種金甌酒。

 

我前麵講過古代宵禁製度之嚴苛無情,到了元宵節期間,卻遭到了短暫的解構。誰這麽大膽,對權力進行挑戰?

 

答案隻有一個:這是皇帝默許甚至帶頭執行的結果。

 

早在隋朝,正月十五夜,城市已是“不夜城”。當時人柳彧在一封給隋文帝的奏疏中說,元宵夜鑼鼓喧天,火光照地,人戴獸麵,搞什麽歌舞表演、奇裝異服、男女混同,成何體統?他請求皇帝禁止正月十五的侈靡之俗。

 

隋文帝表麵同意了,但並未采取具體行動。後麵的皇帝也都知道,狂歡的傳統禁不住,堵不如疏,幹脆利用這個機會大搞親民秀,與民同樂,宣揚天威。

 

宋徽宗時代,元宵當晚,皇帝要親臨宣德樓或端門看燈。於是,禦街兩旁擁擠的人群,在觀看百戲和花燈表演的同時,也能隔著一層黃色的絲織品看到皇帝神秘的麵孔。

 

正月十六早上,皇帝會再次出現在城樓,如果人們不是過於疏懶或是晚上喝醉了酒,隻要能足夠早地起床趕到宮門口,會看得更加清楚。

 

宋代文人經常講“仰瞻天表”,指的就是普通百姓在元宵節期間近距離觀看皇帝(天子)容貌這件事。要知道,這在古代中國,幾乎是破天荒的事。

 

皇權時代,皇帝至高無上。任何未經許可對皇帝身體的觸碰,甚至凝視,都可能構成彌天大罪。隻有元宵節,成為例外。老百姓可以在此時觀看和凝視平時神秘莫測的皇帝。

 

皇帝帶頭參與元宵節活動,讓這個節日變成真正的官民同樂的慶典。

 

北宋年間,開封府尹一到元宵就要出來會見民眾。期間,隨從跟在首都市長身後,背著一個大布袋,裏麵裝著零錢,遇到在京城做生意的商販,便給他們派錢。每人數十文,祝他們新年生意興隆。

 

有些皇帝為了做出與民同樂的姿態,更是拚了,因賞燈燒毀皇宮的事屢有發生。1514年,明武宗朱厚照在乾清宮過元宵,宮前張燈,花樣翻新,不顧及安全,結果燈火燒到殿宇,把寢殿乾清宮都燒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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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宋元宵節盛況 圖源/連續劇《清平樂》

 

 

 

04. 女人

 

 

女子竊杯故事中,最亮眼的地方還在於,故事主人公是個女人,而不是男人。

 

古代女子基本上大門不出,二門不邁,過著深居簡出的生活。不要說晚上了,白天都鮮有出門遊玩的機會。

 

元宵節期間,上街觀燈、遊玩突破了男女大防,使她們獲得了暫時的人身自由,能夠走出閨門,盡情歡娛。

 

有一年元宵節,司馬光的夫人想要出外看燈,司馬光問:“家中點燈,何必出看?”夫人回答:“兼欲看遊人。”司馬光反問:“我難道是鬼嗎?”這個段子很能說明,元宵夜的很多日常禁忌都被消解掉了。

 

因為女性獲得加入元宵節活動的權利,這個節日才顯得特別人性化。男女同處於一個公共空間,為彼此提供了尋覓意中人的契機。不少經典的古詩詞以元宵節為背景,不是沒有原因的。

 

北宋詞人歐陽修的《生查子·元夕》一詞有雲:

 

去年元夜時,花市燈如晝。月上柳梢頭,人約黃昏後。

今年元夜時,月與燈依舊。不見去年人,淚濕春衫袖。

 

這首詞表達了元宵夜不能再見意中人的遺憾。

 

南宋詞人辛棄疾的《青玉案·元夕》一詞,更是把元宵節觀燈時見到意中人的欣喜與激動描寫得淋漓盡致:

 

東風夜放花千樹,更吹落、星如雨。寶馬雕車香滿路,鳳簫聲動,玉壺光轉,一夜魚龍舞。

蛾兒雪柳黃金縷,笑語盈盈暗香去。眾裏尋她千百度,驀然回首,那人卻在、燈火闌珊處。

 

難怪元宵節也被稱為中國的情人節。

 

正如台灣學者陳熙遠在他的文章《中國夜未眠——明清時期的元宵、夜禁與狂歡 》中所指出的:

 

百姓在“不夜城”裏以點燈為名或在觀燈之餘,逾越各種禮典與法度,並顛覆日常生活所預設規律的、慣性的時空秩序——從日夜之差、城鄉之隔、男女之防到貴賤之別。事實上對禮教規範與法律秩序的挑釁與嘲弄,正是元宵民俗各類活動遊戲規則的主軸。

 

說白了,這個節日帶有身心解放的性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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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宋元宵節盛況 圖源/連續劇《清平樂》

 

 

 

05. 詩詞

 

 

故事中,偷竊被抓的女子最終獲得皇帝赦免,正是因為該女子關鍵時刻吟誦了一首詞,對了文藝皇帝宋徽宗的胃口。

 

連“女賊”都這麽高雅,動不動就口飆詩詞,無形中為元宵節增添了幾分文化氣息。

 

我們當然可以說,宋朝文化發達,宋人好有文化。但是,這種發達的背後,是否也潛藏著一些問題呢?

 

眾所周知,宋朝推行崇文抑武政策,文人不僅地位高,而且待遇優渥。宋太祖玩杯酒釋兵權時,曾說過,人生如白駒過隙,不如多置歌兒舞女,日夕飲酒相歡,以終天年。

 

開國皇帝的講話精神,影響深刻,使得宋代文化觀念向富貴、金錢和娛樂等世俗的人生價值轉化。

 

具體到元宵節,更是人人沉醉於這舉國歡慶的狂歡之夜。

 

宋庠、宋祁兄弟倆是北宋名臣。宋庠聽說弟弟宋祁在元宵夜“點華燈擁歌妓醉飲”,就派人對他說,弟弟你忘記我們當年元宵節一起吃齏飯、艱苦奮鬥的日子了嗎?

 

沒想到宋祁回了一句:哥哥你難道不知道我們當年元宵節一起吃齏飯、艱苦奮鬥,是為了什麽嗎?

 

言下之意,還不是為了今日的榮華和享樂?

 

在這種思潮影響之下,無論國家對外局勢如何不堪,北宋君臣時時利用元宵佳節製造太平盛世景象。方法除了前麵提到的張燈結彩,與民同樂,還有就是宋人最拿手的好戲——填詞。

 

宋朝有一類詞叫元宵詞。在元宵詞中,歌頌盛世是文人士大夫趨之若鶩的寫作主題。連皇帝也直接參與元宵詞的創作,據統計宋徽宗現存的元宵詞至少有5首。

 

一直到靖康之難發生的前夕,整個國家還沉浸在盛世幻象裏。

 

這種心理狀態的形成,與北宋推行的基本國策密切相關。史載,宋太宗曾直言:

 

國若無內患,必有外憂,若無外憂,必有內患。外憂不過邊事,皆可預為之防,唯奸邪無狀,若為內患,深可懼焉。帝王用心,常需謹此。

 

這段話說出了北宋統治者的治國方針:不以外患為威脅,而注重對內的統治。直到宋徽宗時期,仍有朝臣上書說:“中國,內也;四夷,外也。憂在內者,本也;憂在外者,末也。”

正因為把“安內”看得比“攘外”更加重要,北宋皇帝極其注重元宵節全民狂歡對於紓解百姓日常怨氣的功能。這也是北宋的元宵節在曆朝曆代中最獲重視的原因。

 

來啊,快活啊,狂歡啊,盛世啊,反正有大把時光。

 

當時朝野對日益臨近的外族入侵的滅頂之災,渾然不覺。

 

後來的事我們都知道了,外族襲來,北宋連皇帝都被抓走了。盛世覆滅,宋室南渡,唯有無名氏的一首悲歌,道出了昔日元宵節狂歡的不可持續性:

 

真個親曾見太平。元宵且說景龍燈。四方同奏升平曲,天下都無歎息聲。

長月好,定天晴。人人五夜到天明。如今一把傷心淚,猶恨江南過此生。

 

再後來的事我們也知道了,曆史悲劇在南宋末年重演。

 

在歡飲達旦的元宵慶典中,皇帝與文人士大夫對潛藏的灰犀牛事件視而不見,終於釀成亡國之痛。

 

而當年,那些人歌頌盛世有多歡快,如今麵對現實就有多悲徹。

 

兩宋元宵盛況,到此終成夢一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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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年後被肝癌撬起的"換子疑雲" 錯換人生還是偷換人生?

 

來源:澎湃新聞






 

生活就是一出奇異的戲劇,混雜著善與惡、美與醜、高尚與卑劣。這句名言,正是江西許敏女士一家最近一年生活的現實寫照。
 
這一年,他們的生活實在是太戲劇化了:
先是獨生子姚策在28歲這一年罹患肝癌,正當許敏決心“割肝救子”時,卻發現孩子根本不是親生。當年,他們在生產時的醫院抱錯了孩子。
 
為了救姚策,也為了見一見自己被抱錯的親生孩子,他們必須要找到另外的那家人。幾經輾轉,他們終於找到了現在河南生活的郭威一家。
 
兩家人碰麵後,將醫院告上了法庭。
 
錯換人生28年後,兩方闊別已久的兒子終於回家,孩子多了一對愛自己的父母,爸媽也找到了親生的孩子。
即使幾經波折,這已經算是一個相對完美大結局了。
 
〓 姚策28歲生日的時候,和交換人生的郭威,以及雙方父母都在上海團聚,集體慶生。大家唱著生日快樂歌,姚母、郭母手裏都抱著鮮花,看起來其樂融融。
 
 
但最近,這件事的討論延伸到了另一個方向。


 

28年後,
被肝癌撬起的“換子疑雲”
姚策兩歲半時,在幼兒園入園體檢的時候檢查出了乙肝。
 
母親許敏當時就很疑惑:自己和丈夫沒病,家裏都沒有乙肝病史,乙肝病毒傳播條件很有限,孩子究竟是怎麽得上乙肝的?
 
姚策是1992年6月15日出生的。淩晨時分,許敏感到陣痛,她便自己去了河南大學淮河醫院,一直到下午五點多,她終於被送進了產房。
 
許敏的丈夫是軍人,生產時他還在軍隊裏,而她的父母看到許敏進了產房,便回家給她做飯去了。進了產房不久,許敏生下了一個男嬰,7斤重,哇哇大哭,聲音洪亮。

 

 

許敏說:“她(護士)把孩子給我看,我想拉但是沒拉住,我想摸一下沒摸到,因為我確實沒勁……後來護士就把他抱走了。”
 
第二次再見孩子,已經是隔了一天的17號,護士抱著嬰兒進來,這時候孩子臉上有紅點,許敏夫婦就抱著臉上有紅點的孩子回家了。
 
孩子一天天長大,一直在家裏倍受寵愛。尤其是知道兒子有乙肝疾病以後,許敏心中一直懷著深深的愧疚,她覺得是自己的錯,沒有把孩子照顧周全。
 
許敏的家庭狀況不錯,丈夫是軍人,她自己是醫生,父親也是軍隊出身,離休工資很高,除了許敏夫妻倆的收入,許敏父親的工資也給了她,一家人精心嗬護著有病的姚策。
 
他們跑遍了各大城市尋找最好的專家,在工資幾百元的時候,給姚策用著幾千塊的藥。
20年來,姚策沒住過院,他的乙肝病毒已經從大三陽轉為了小三陽乙肝攜帶者,他和普通人一樣上學、工作、結婚生子。畢業以後,姚策的工作被家裏安排在了醫保局,後來他自己辭職創業,失敗賠了錢之後,姚策小家庭的三口開支也來源於許敏夫婦。
 
直到去年2月,姚策忽然背痛難忍,去醫院檢查以後才發現已經是肝癌晚期,如果不治療,隻剩下三個月時間。一直為了兒子奉獻的許敏當機立斷,準備割肝救子。
 
事情的走向原本應該是一則感人故事:母親付出,兒子康複,感動哭泣,相互扶持,完美大團圓。
然而命運給他們開了一個玩笑:換肝手術前,醫院發現,許敏及其丈夫都是A型血,而姚策的血型卻是AB型。後來,經DNA驗證確認,姚策並不是許敏生物學意義上的兒子。

 

 

許敏大受震驚,養了28年的兒子,怎麽就不是自己的了呢?
但如果要救孩子,還是必須找到他真正的父母,許敏在數據庫裏比對,最終發現河南一家姓郭、姓杜的夫婦可能和姚策有千絲萬縷的聯係。
 
然而許敏第一次打電話給對方,電話那頭姓杜的女士很快就掛掉了電話,他們的孩子郭威也顯示1995年出生,和自己孩子原本的年齡差了三歲。
 
雖然情況有很多疑點,但是為了救姚策,許敏的丈夫很快報了案。巧的是,他們的親生兒子郭威現在正是派出所的一位民警。

 

 

郭威說,自己其實也是1992年出生,身份證上寫錯了。他生活在河南駐馬店,自己對“被抱錯”的事情一無所知。
總之,曆經波折以後,兩家人終於見麵並做了親子鑒定,最終發現,姚策其實是杜金枝的兒子,健康的郭威才是許敏的親骨肉。
 
事實上,在中國的另一端,郭威的生活過得也不那麽如意。
郭威今年28歲,因為年齡改小,他晚上學了三年,沒有受到非常良好的教育。大專畢業以後,他在派出所當輔警,家裏除了剛剛做完肝癌手術的養母杜金枝,還有一個生活不能自理的姐姐。
 
郭威家在農村,他前麵有兩個姐姐。杜金枝第一個女兒屬於智力殘疾,第二個女兒沒活下來,好不容易生了兒子,杜金枝知道自己肝有問題、可能遺傳給孩子,於是在兒子出生後,就為他接種了乙肝疫苗。
 
不過諷刺的是,這時候的孩子已經不是她自己的親生兒子、攜帶乙肝病毒的姚策,而是健康的郭威。
所以,由於被抱錯,有遺傳性肝功能有問題的姚策沒有接種乙肝疫苗,導致後來身患肝癌;
 
而原本身體健康、應該出生在富足家庭的郭威,擁有了生活不能自理的姐姐,和身患癌症的媽媽。
命運的無情鐵手,就這樣搗碎了兩個原本幸福的家庭。

 


 

 

 

“錯換”人生還是“偷換”人生?
 
 
疑雲重重
 
認親之後,兩家人特地給兩個孩子辦了28歲的生日宴,歡聚一堂,畫麵美好得仿佛大結局。
然而,事情到這裏並沒有結束。
 
在雙方認親的一年後,今年2月24日,姚策養母許敏方代理律師在直播裏,質疑錯換人生事件,是人為的刻意偷換。
“非人為故意不可能換錯”。
 
一時間,偷換孩子的新聞引發網友熱議,姚策養母許敏也在今天的采訪裏說:“我個人認為,既然醫院認為是人為的,非人為這個事情,這個小孩子是不能夠換的,肯定是偷偷摸摸換的。”
自此,“錯換28年人生”迎來了大反轉,關於“人為偷換”的質疑,開始被陸續挖掘了出來。
 
疑點一:
郭威養父母接到“尋子電話”的反應和態度耐人尋味。
接到電話的郭威養母的回應是:“等我死了你再來聯係我”,隨後郭威養父更是以對方是詐騙,害怕對方定位,將電話卡卸載。

 

 

在郭威是當地輔警的情況,郭威養父母對於詐騙的態度,讓網友和郭威的親生母親存疑。
 
疑點二:
 
許敏當初生產完,間隔了一天,才第二次見到孩子。
在郭威生母許敏微博自述裏,有講郭威1992年6月15號順產出生,體重3500克,姚策則是16號刨腹產出生,3200克,臉上有紅點。
 
但許敏生產完後隔一天17號才第二次見到孩子(這個時候的孩子,就已經是被抱錯姚策),相隔一天才喂奶,這一天如今回顧並不合理。
 
疑點三:
郭威因為不明原因,被改小了3歲,出生地信息也被修改。
92年出生的郭威,官方的出生年齡被改成了95年,對此郭威養父母解釋說,因為計劃生育政策,二胎辦不了相關證件,後來才補辦。
 
但郭威的養父母不僅是農村戶口,一胎的女兒還屬於殘疾人,中間間隔7年,並且在國家三甲醫院生產。因此,改年齡一事,令不少網友質質疑。
 
而回到郭威偽造的出生證明,不僅出生年月日被換了,出生地點也換成了駐馬店計生站。
(郭威被更改的信息,也曾給許敏夫婦尋子的過程帶來了不小的誤導和困擾。)

 

 

疑點四:
郭威補辦身份證,為何也要改生日?
事實上,郭威是92年6月15日被許媽媽順產生下,姚策則是杜媽媽在是6月16日剖腹產生下的。
而郭威後補的身份證號的出生年月日,是1995年5月18日:1995年陰曆5月18的這天,陽曆是6月15日。

 

 

若說完全不知情,杜媽媽一家為何不按自己產子的6月16日給孩子填報?
 
疑點五:
涉事淮河醫院當年出生嬰兒有沒有戴手環?
依據原衛生部1982年發布的《醫院工作製度》,這種寫有母親床號的手圈,是每名新生兒必須佩戴的。
而根據在開封當地多年工作經驗的醫生介紹,當時的普遍做法是,通常會給孩子兩隻手上都係上手圈,手圈上還會寫好“某某之子,以及母親床號、新生兒體重等標記”。
 
在新生兒佩戴手環的情況下,“非人為故意不可能換錯”,這一點涉事醫院也保留意見。
 
疑點六:
許敏生產當天的值班班護士身份成謎。
在澎湃新聞裏公布的醫院病曆單上,可以明確看到,醫院當班護士叫郭希誌。

 


 

而被錯換的郭威養父的名字叫郭希寬,在目前的質疑中,郭希誌被當做了是郭希寬的堂妹。
這條也是目前輿論質疑的高頻問題,大家傾向於認為,郭父杜母出於自身考慮,實在想要一個健康的胎兒,便利用在醫院的人脈達成了換子目的。
不過這條指控比較嚴重,牽涉犯罪行為,目前還在調查取證中。
 
疑點七:
郭威養母杜媽媽前後說法多次矛盾,尤其是涉及乙肝和疫苗問題時。
根據網友整理的信息,郭威養母在接受采訪時,有多處自相矛盾的地方。
 
例如在瀟湘晨報采訪中,養母說自己懷孕時不知道自己大三陽,但是她在防疫站工作的兄弟在庭審時作證說她知道,並且全家為此都打了疫苗。
 
除此之外,郭威的養母也一直以“本該打在我兒子身上的乙肝阻斷疫苗,被打在養子身上”,控訴錯換孩子的淮河醫院。
 
然而,養子郭威出生後並沒有在淮河醫院接種疫苗。
而在騰訊采訪中,杜媽媽的回答是“找村醫給郭威打了疫苗,但疫苗本丟了。”
 
對此,網友的質疑則是“乙肝疫苗需要在嬰兒出生24小時內打,而國家對疫苗管理嚴格,隻有在婦幼保健院可以打,會建冊,郭威3歲前沒有戶口,既打不了疫苗,打了也不會有疫苗本。”
 
除了上述的質疑以外,郭威養母提供的當年醫院病曆裏,除了缺少一張當年乙肝兩對半的檢驗單,其他材料都是全的。
而缺少的這張化驗單,是證明當年她患有乙肝,孩子出生24小時也會在醫院得到妥善阻斷治療的關鍵。

 


 

 

 

 

被偷走的人生,
沒有人是贏家
這幾天,網絡上對於這起事件的討論非常多。
 
錯換人生,以前都隻是在電視劇見到。
《錯愛一生》或是《愛在別離時》都寫了類似的故事:
富豪和平民,陰差陽錯地換了孩子,兩個孩子從此開始錯位的人生……
 
在這個真實版的“錯位人生”劇情裏,誰更值得同情?
有人說是姚策。
 
他雖然享受了優渥的童年,和遠超原生家庭的教育資源。然而,因為出生時沒有及時注冊疫苗,他年紀輕輕就罹患肝癌,親生母親同樣有肝病,父親原本答應移植但是因為種種原因也無法實施。現在,姚策還要在病床上麵對生活的一地雞毛。
 
也有人覺得是郭威。雖然他擁有健康,但是他承擔了太多原本不屬於他的重擔:成長在農村底層,家裏還有癌症的媽媽和生活不能自理的姐姐。雖然目前已經靠自己的努力當上了一名輔警,但已經和原本能成為一名軍官的順暢人生擦肩而過。
 
更多的人,把同情和悲憫都留給了郭威的生母許敏女士。
在“錯換人生28年”揭曉之前,許敏一直因為養子姚策的乙肝,活在深深的自責和內疚裏。
家人的指責令她無言以對。而她自己,也認為是自身的責任,導致孩子在外感染病毒。
 
因為愧疚,許敏一直盡心竭力地照顧著這個孩子:
“冬天怕冷了,夏天怕熱了,秋天怕幹燥上火,春天怕風大吹著了,20多年來姚策沒有住過醫院”;“認真培養學習習慣,對他的要求有求必應,他可能是同學中最早使用平板電腦、蘋果手機的”;為了給姚策治病,“小康之家淪落為貧困家庭”。
 
而現在,姚策和她之間幾多齟齬,從房產糾紛到治病後續,發生了數次摩擦。
在姚策最新的一條“坐等真相,反對誣陷”的抖音回複下,他是如此回應的:
“從有偷換概念開始,(我媽)一切都跟以前不一樣了”。

 

 

而麵對自己的親生兒子郭威,許敏也有許多心結。
第一次見到他時,許敏就哭成了淚人。

 

 

她不敢撒手,怕又失去這個兒子,也不敢抱太緊,怕兒子個高一直要低頭難受。
後來,在接受采訪時,她流淚傾訴了心中的諸多不舍:

 

 

本來按道理,這28年中間,他從小生下來應該是我天天抱著他,我哺育他,我牽著他手,我扶他走路,我送他上學,我陪著他一步一步成長對不對?可是我都沒有做到……
在這起“錯換人生”的事件中,所有的當事人,都飽受折磨。
 
而目前真相未明,所有人都還會繼續麵臨更多的撕扯,房產如何更名?下一代跟誰姓?
一個不小心,便全員要麵對輿論的審判與道德的指責。
整個事件裏,到底有沒有存心去錯換的惡人?
 
血緣可以重新鑒定,那過去28年的付出與愛護,又要怎麽算?
那些深夜都無法釋懷的心結,要怎樣才能取得看起來公平的結果?
無論怎樣,痛和遺憾,都會注定存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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錯換孩子這事 -七彩奶油- 給 七彩奶油 發送悄悄話 (533 bytes) () 02/27/2021 postreply 11:1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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