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港版國安法》

來源: 七彩奶油 2020-09-02 20:43:02 []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次 (611 bytes)
回答: 新照舊影(190)YMCK10252020-09-02 17:13:33

公布之前,在堅持一國兩製的原則下,香港憲製應該是三權分立。什麽“三權分置”和“行政長官直屬中央”等托詞,都是玩弄政治術語。

三權分立就包括司法獨立,行政長官指定法官審理國安法下的案件,就是違法司法獨立。如果說要尊重1984年中英聯合聲明,香港應該歸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那麽就更加要尊重和嚴格執行聲明裏的“一國兩製”50年不改變。取消三權分立就是取消一國兩製,就是違背了聲明的契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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