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正確運動其實就把假人權淩駕於法律之上。我們應該慶幸美國/加拿大的法律製度是基本完善的,黑人命貴,白人的命也貴,上帝麵前人人都是平等的。在反種族歧視運動中應該高舉法律旗幟,才能把民眾的思維引導在公平/公正的軌道,才不至於從反對一個種族的歧視,演變成歧視和迫害另一個種族。
“黑人命貴”本身就是一個低端人口的宣泄,它從開始就無綱領,甚至沒有目標。所以很容易被別有用心的人利用,以所謂“政治正確”掩蓋反社會的本質。更危險的這個運動公然挑戰法律,無視執法者的權威。民主社會裏引以為傲的司法製度受到嚴重衝擊,並有受到嚴重破壞的危險。
要平息這場鬧劇,最根本的就是重新強調法律在維護人權裏的重要,重新樹立司法權威。不單是上帝麵前人人平等,法律麵前也是人人平等。無論什麽種族/膚色/國籍都要尊重法律,反歧視不單是維護自己的人權,也是維護社會每個個體人的人權。
如果不舉起法律/司法的旗幟,這場“黑命貴”無法平息;就無法揭穿所謂“政治正確”的醜惡麵目,人民還會被繼續蒙蔽/被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