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認為西方人很好騙,很傻,說什麽他們都信,其實不是人家傻,是還沒有查到你。西方文化傳統是信任,但是社會結構是程序/審查,這兩者在社會運作中緊密配合。你可以選擇欺騙,但是一旦被發現而你又不能自圓其說,你的信譽就會被銷毀。重點是許多國人都沒有認識到信譽在西方社會的重要,否則孟晚舟也不會大意,以至於被美國追殺。
我看到太多國人痛哭流涕地追悔/保證,許許多多的理由,說自己不小心的,說自己不知道的,極力推卸責任的,都沒有用。一旦追查部門開了檔案,就正式進入程序審理。就是律師求情也隻是減輕刑罰,而個人信譽是垮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