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中國政府找到藉口推出“香港地區國家安全條例”,香港街頭上那些燒地鐵/燒店鋪/砸商場/占領大學的那些暴徒不能說沒有責任。因為香港社會的混亂,造成失業率飆升,經濟受到重擊,民生受到威脅,社會泛起了埋怨。這些都是港版國安法出台的前奏。
如果香港是一個安定的社會,我覺得港版國安法不至於現在就出台。林鄭月娥在上台初期還一再強調,23條立法不是她任內考慮的事情。她任內最迫切要做的是維護香港的和平穩定,發展香港經濟,以糾正梁振英任內留下一些社會問題,其實這是一個很好的開端。
中英聯合聲明擺在世界麵前,香港獨立是不可能的。如果香港人能在這50年間過上好日子,並且和國內的民主人士配合,改變中國的封建體製,應該是香港政治運動的目標。但是現在的香港的政治運動太激進,如果幻想中國政府能夠像香港政府撤回送中條例一樣,撤回香港地區國家安全法,我覺得可能性很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