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9日: 湖北和武漢衛生部門接到醫院的報告,有4名聚集性不明原因肺炎。
12月30日: 流行病學調查開始。武漢市衛健委的發紅頭文件,稱市內華南海鮮市場陸續出現不明原因肺炎病人。請各單位統計最近一周接診的不明原因肺炎病人。 就在同一天, 微信上有八人”造謠“說”華南水果海鮮市場確診了7例SARS,在我們醫院急診科隔離”。 然後這八人被依法處理, 去派出所簽了簽了一份《訓誡書》。 (網上傳的“抓人”被“抓捕”不準確。 )昨天中國最高人民法院在官博發文, 為他們正名。 那麽處理“造謠”的武漢警方有沒有責任,需不需要處理呢?從技術上來說, 我看他們處理也沒有錯。 當天調查才開始, 還沒有結論, 再說關於公共衛生事件,發布消息應該都有正規官方渠道和規定的。 私人是不應該發布未經證實的, 也不準確的消息,引發社會恐慌。 不過發消息的人也有委屈緣由, 他們隻是發在自己的醫生同學群,私下交流,並反複囑咐不要外傳。結果還是被大量外傳了,並且在外傳過程中被斷章取義,違背了本來的原意。
12月31日: 中國CDC的介入。武漢市衛健委首次向社會披露已有27例確診病例,所有病例均已進行隔離治療,“到目前為止調查未發現明顯人傳人現象”。根據《新英格蘭醫學雜誌》的論文:《新型冠狀病毒肺炎在中國武漢的早期傳播》中圖表來看,一月以前,的確沒有明顯人傳人現象。
1月1日: 海鮮市場關閉。
1月3日: 海鮮市場環境采樣。中國通知了世界衛生組織。向美方通報疫情信息和防控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