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迅殯喪過程中的一些舊事
--作者:散木
【一】
1936年10月19日清晨,魯迅病逝於上海大陸新村寓所。
隨後,潘漢年當即將噩耗發電報給時在陝北保安的中共中央。
當時,也正是全國以上海為中心的抗日救亡運動趨於高漲之時,所以,參與籌備魯迅治喪活動的馮雪峰(代表中共,但不公開出麵)、宋慶齡(代表“中國民權保障同盟”)和沈鈞儒(代表“救國會”)等擬通過魯迅的喪儀發動一場向國民黨當局的政治性示威,進而把救亡運動推向高潮。
中共秘密黨員的胡愈之後來回憶說:當時馮雪峰代表中共中央決定魯迅的喪事由“救國會”公開出麵組織,並囑胡具體負責聯係和組織(陳原先生也在《胡愈之》一書中提及胡生前曾回憶:魯迅逝世後,“馮說由‘救國會’出麵辦魯迅的喪事比較合適--而胡愈老正是‘救國會’的中堅分子”)。胡遂與上海“救國會”領導人共同商定:“魯迅先生的葬儀以上海救國會聯合會名義主辦,並應通過魯迅先生的葬禮,發動一次民眾的政治性示威,把抗日救國運動推向新的高潮。”
在國統區開展如此規模的公開活動,顯然也是得到了當時蘇區的中共中央的指示,當時仍是中共中央總Z書記的張聞天即於10月23日致電中共北方局劉少奇:“魯迅的死對於中國民族是巨大的損失,必須立即進行公開追悼魯迅的動員,中央關於追悼魯迅的三個文件今日起廣播,請接收。”
這裏所提到的“三個文件”,即張聞天起草的《為追悼魯迅先生告全國同胞和全世界人士書》、《致許廣平女士的唁電》、《為追悼與紀念魯迅先生致中國國民黨中央委員會與南京國民政府電》這三個文件從10月28日起由紅色中華新聞社全文廣播,其中,電文中還通報了中共中央及蘇維埃中央政府致電國民黨中央及國民政府提出對“魯迅先生遺體舉行國葬”等的八項要求、蘇區“在各地及紅軍部隊舉行追悼大會”等六項追悼辦法等。
魯迅逝世之時,也正是日益高漲的全國抗日救亡運動之時,將追悼魯迅的活動與抗日救亡相聯係並借而發揚民族精神、造成“一二九”學生運動之後又一次大規模群眾救亡運動,以對國民黨實施一定的政治壓力,這是魯迅逝世後中共中央做出的迅速決策,直接組織這項活動的,在華北是中共北方局的劉少奇等,在上海則是潘漢年、馮雪峰以及“救國會”領袖胡愈之(中共特別黨員)等,這就是魯迅葬儀的背景。
在商定了治喪委員會名單之後(由馮雪峰提出人選,後馮於1972年12月北京魯迅博物館座談時回憶說:“毛主席是我提的,宋慶齡也同意。”除毛澤東、宋慶齡、蔡元培、馬相伯、許壽裳之外,名單中還有救國會的沈鈞儒、胡愈之以及左翼文化人茅盾、蕭三、曹靖華、胡風等,後者且多係魯迅生前友人和弟子,當然還有魯迅的親屬周作人、周建人以及外國友人內山完造、史沫特萊),委員會發布《訃告》,內稱:“依先生的遺言‘不得因為喪事收受任何人的一文錢’,除祭奠和表示哀悼的挽詞花圈等以外,謝絕一切金錢上的贈送。”
隨即,上海殯儀館開始接受群眾瞻仰遺容,至於確定魯迅的墓地,那是宋慶齡的建議,即選擇在離宋家墓地不遠的萬國公墓安葬魯迅。
【二】
此外,關於魯迅的棺木,魯迅的兒子海嬰後來回憶說:“從母親挑選棺木時和嬸嬸王蘊如(即周建人夫人)商量的判斷,這棺木是自費購買的。”即許廣平“反複巡視”,從原來打算購買一個中等價位、經濟上能承受的,到猶豫再三,最後選定了大家公認的“一口相當昂貴的西洋式棺木”。這在其他書籍中有其他的解釋。
宋慶齡“考慮到中國和世界人民對魯迅的愛戴;拿出自己的數千重金,幫助購得一具上麵鑲有玻璃的棺木,以便使廣大群眾得以最後一次瞻仰戰鬥了一生的魯迅遺容”;愛潑斯坦則在《宋慶齡——二十世紀的偉大女性》中說馮雪峰由於不能在公開場合露麵,就由宋慶齡擔任治喪委員會主席,“並且親自前往選擇墓地、償付費用並參加守靈”;茅盾回憶則說:“魯迅的西式棺材是孫夫人帶了孔德沚從好多家外國百貨公司中挑選的。”;而關鍵人物的馮雪峰也在回憶中說:“棺材是宋慶齡送的,價三千元。”;另一個關鍵人物胡愈之也回憶說:“靈柩是孫夫人宋慶齡女士送的一具價值三千元的棺木。”
海嬰回憶文章中說:“從馮雪峰生前曆年的文章、講話裏,也沒有看到他講過魯迅的棺木確實是我黨付的款。”但海嬰在書中出示的胡愈之回憶則以為這筆棺木錢“實際上可能由中共付錢的,因宋也沒有很多錢”,雖然這裏胡隻是作了“可能”的回答,而海嬰出示的其他兩位證人梅誌(當然她是通過胡風了解的)、黃源,也都沒有肯定的回答。在沒有更確切的史料出現前,還不能遽然推翻宋慶齡(或者實際由中共)置辦魯迅棺木的說法。
魯迅逝世前《死》一文中披露的“遺囑”,以及治喪委員會的《訃告》,都含有一層意思,即魯迅因在“平日談到別人的事情,知道這裏還有他對於國民黨反動政府的防禦的意思”。這“別人的事情”,很可能就是此前不久章太炎逝世後的情況,魯迅以及他的友人們是無意也不願讓國民黨出麵來插手魯迅的葬事的,所以,魯迅聽了馮雪峰對《死》的文章中關於“遺囑”的意見後就表示完全接受,即“如果當作真的遺囑,這第一條很要緊,國民黨有所企圖的話,先生(即許廣平)也容易對付了,就是說根據遺囑就是。
但是,這隻是一麵;假如革命的政權來辦理喪事呢?那就不能根據遺囑了”,於是,魯迅加上了“但老朋友的,不在此例”一句。有這一背景在,魯迅的葬事接受中共(可能會以宋慶齡、“救國會”的名義)的幫助就有根據了。
關於喪儀上的其他費用,有“救國會”全力資助的舊說,海嬰憑借母親早年的叮嚀和後來她從未記有有關的文字,斷言此說不能成立,這也確實是一個謎,即何以許廣平“曆來對黨感恩戴德”卻從未寫有中共或“救國會”有所資助的事?關於魯迅的賻儀,馮雪峰明確說過:“我們黨以‘中央委員會’的名義送過一個花圈,也以黨的名義送過五百元賻儀。”
也是在馮講話的那次座談會上,馮還回憶魯迅曾送火腿和瞿秋白的《海上述林》給毛澤東、周恩來,後來筆者閱讀《楊尚昆日記》,又意外得知魯迅還曾送給毛澤東一條圍巾,即見於延安棗園毛澤東住處陳列的那張毛澤東圍著圍巾寫作的照片,楊回憶說:“是魯迅托人送的,以前未送到,後來輾轉才送到的。”是不是送到?就不知道了。又如,當時中共中央和蘇區政府發表《為追悼魯迅先生告全國同胞和全世界人士書》,其中宣布設立“魯迅文學資金基金”十萬元。
海嬰曾在回憶中開出的喪事費用支出,林林總總,其實也不是全部,比如內山先生《魯迅先生》一文中說到的出殯時六千多人的隊伍,“除了主治醫生(即海嬰所懷疑的殺人凶手須藤)一個人之外,一輛自備汽車也沒有,僅僅由“治喪委員會,租來九輛汽車,按時間計算租金”。那麽,馮雪峰所說的棺木三千元之外,墓地、殯儀館、其他雜項又有多少呢?這在11月1日治喪委員會結束時由胡愈之、胡風報告了“治喪經過及喪費賬略”,惜未能找到報告原件。
在後來許廣平給周作人的信(1938年10月1日)中則開列如下:“喪葬費三千餘元,及醫藥費等共欠五千餘元”,為了北平魯迅眷屬的開銷,“已從紀念金中借取九百元先後寄平”,由此,似魯迅的喪事其他部分也可能取自各方捐款的“紀念金”而來?當時這筆基金已有3828元,其中包括了陶行知和林語堂在美國、王禮錫在英國、鬱達夫在福建、洪深在港粵等地的募捐和籌措。
【三】
魯迅生前有著名的“遺囑”,其中提到死後“不得因喪事,收受任何人的一文錢。--但老朋友的,不在此例”。所以,魯迅死後隻有一些友人和可能未及讀到《死》的一些魯迅的崇拜者致以賻金,據上海魯迅紀念館所藏喪儀文獻和《魯迅、許廣平所藏書信選》載:台靜農125元、許壽裳100元、曹靖華100元、李霽野40元、李秉中20元、謝毅20元、張梓生10元、常晉升10元、山本初枝5元、宋竹升4元、蔡斐君(聲明“我個人小數的捐款,極不願在任何地方披露人名及款目”)、梁品清(與魯迅在中山大學時相識,時遠在山西平遙中學,魯迅去世前與之有通信,魯迅去世後他致信許廣平,表示欲捐助喪事和海嬰的教養費),等等。
魯迅遺囑不受賻金,但治喪委員會在結束時宣布成立“魯迅先生紀念委員會”(仍由蔡元培、宋慶齡、沈鈞儒、內山、許廣平等組成),“募集辦理紀念事業之資金”,負責有關紀念的捐款事宜,其公告由茅盾起草,現藏北京魯迅博物館,公告中還稱“本會進行狀況及收到捐款數目及捐助人台銜,當隨時登報公布,以昭信實”,所以,不久,不時有社會上的捐款送達,如鬱達夫從福建捐助的千餘元、曹靖華在北平募集的500元、張悟修從新加坡募集到的149元、暹羅華僑文化聯友社捐款249元、曹聚仁致送的稿酬等。
那麽,有沒有這種可能:在許廣平苦於拮據(前述其致周作人信中稱:“大先生生時靠版稅生活,但因為他自己境遇之故,不便露麵多交涉,故常常餓肚皮做事,大病亦不敢住醫院,免得花費,其所以死,經濟也有關係。”)、“救國會”也沒有經濟實力的情況下,隻好動用一點眾人用於紀念的捐助呢?1936年10月23日,參加了魯迅殯葬之後的吳慕魯致許廣平信中說:黃源等葬禮畢即返回殯儀館商量喪葬費用和紀念事宜,前者,“他們主張應由治喪委員會全部負責”,吳以為“但不可由委員會公開募捐或用類此的籌款方法”,因為“問題是倘若委員會全部負責,他們都是周先生老友,理合受下。倘若公開募捐,則不相識者亦可加入,卻不妥當了”,即違背了死者的遺願,所以,吳慕魯要許廣平定奪。但後來究竟如何卻不知曉。
魯迅逝世一年後,許廣平寫有《周年祭》,內稱:“過去這一年中,為了紀念你,各界人士和友好們設立了一個籌備會,募集了三千餘元的文學獎金。”這筆錢和其上述喪葬花費的款額相當,盡管我們不知道上述每筆捐款的具體用途(可能大多用於後來《魯迅全集》的出版),對於一切曾經伸出手來援助魯迅的悼念和紀念的人們,我們應該銘記他們的名字。
【四】
魯迅逝世四個月之前,恰逢魯迅的精神導師章太炎逝世,當時其生前友好要求政府予以國葬,以表彰其功績,於是國民黨元老張繼、居正、馮玉祥等出麵提請國民政府討論,當局終於做出“應予國葬,並受國民政府褒恤”的決定,且發表了“國葬令”,但局促於國事魚爛,這項命令遲遲沒有實施,隻是撥款三千元用於治喪而已。
同樣,魯迅死後也有要求予以國葬的動議的呼聲,中共中央和中華蘇維埃人民共和國中央政府也致電國民黨要求“魯迅先生遺體舉行國葬並付國史館立傳”等,但根本沒有得到回應,那也是說,對當局來說,魯迅和章太炎是不一樣的,如何不一樣?我們從當局那裏聽不到,但可以從魯迅生前所寫的幾篇紀念章太炎的文章中窺出一二,即“太炎先生雖先前也以革命家現身,後來卻退居於寧靜的學者,用自己所手造的和別人所幫造的牆,和時代隔絕了”。
後來,魯迅在上海的出殯是國統區繼李大釗在北平出殯之後,又一次公開反對國民黨統治的政治示威活動,但不同於先前國民黨的公開鎮壓,懾於魯迅世界性的文學地位和聲望,這次魯迅的出殯,國民黨隻派出了特務監視整個行程而已。但在扶柩抬棺時,在自己人中,卻發生了意外的分歧:原定決定由“救國會”領袖沈鈞儒、鄒韜奮、章乃器、史良四人扶柩,突然魯迅弟子胡風、蕭軍等表示反對,他們“認為我們都僅僅是民族主義者,不配為國際主義者又有國際地位的魯迅扶柩”,因而主張“隻能由文藝界來抬,在會上爭得很厲害”,最後“救國會”領袖退讓一步,“總算決定起靈的時候由文藝界來抬,安葬的時候由各界人士來抬”。
這就是我們今天可以看到的魯迅下葬時抬棺的人中有胡風、巴金、鹿地亙等的原因。而在此前,魯迅生前曾與章乃器有一次會麵,那是馮雪峰安排的,但章乃器回憶“會見的結果並不好”,這大概是基於對抗日民族統一戰線不同的理解和“兩個口號”的餘波漣漪,使得魯迅以及其弟子同周揚以及“救國會”領袖都不免有些隔閡,特別是周揚、夏衍等,晚年魯迅和他們有嚴重的分歧,以至後來馮雪峰曾對人回憶說:魯迅逝世時,“魯迅派的幾個青年鬧得很凶,不許所謂周揚派的人參加吊唁活動,以致他不得不準備動起武來,對其中一個鬧得較狠的作家說:‘你如果再胡鬧,就得把你綁起來’。”不過,最後正是因為“救國會”公開主持了魯迅的出殯活動,並公開批評了國民黨對魯迅的迫害,加上它積極呼籲“一致對外”,不久就引發出“七君子”事件的爆發,再後來,又由此連鎖引發了“西安事變”。
還應該說明的是,晚年胡喬木曾致上海培明女子中學一封信,信中當年曾是該校英文教員的胡喬木回憶說:“值得特別指出的是:在為魯迅先生送葬的隊伍中,培明女中是人數參加得最多並一直堅持到底的單位。”這是因為有胡喬木這樣的以教書為掩護的地下黨員(還有羅叔章等)、“左聯”成員組織領導的緣故了。
此外,如果說還有什麽魯迅出殯時的花絮,那就是當時報道送葬行列中的“藍蘋”。
後來江青對美國女作家魏特克講述過這段經曆,並有聲有色地提及當年
“我站在送葬隊伍的最前列”,“我們高歌除了《國際歌》之外幾乎所有的革命歌曲”,
“我們四人一排,手挽手地前行”,等等。
在那本著名的《紅都女皇》(似為偽書)的書中,江青還情不自禁地回憶起當年的“藍蘋”--
“她常常讀一些魯迅的雜文以及他在《申報》上發表的文學評論”,至於魯迅,
她說有人說“魯迅曾觀看過她的表演”,不過“說這話時她臉紅了”。
轉自《老衲讀史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