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古代下人的地位或許很低,被打死也是常有的,當然也不用償命的。即使如此,在神的眼裏卻是一視同仁的。照樣要用命來還的。
魏帥侍中馬全節,曾經有個侍奉他的婢女,由於偶然間不高興,就把婢女給打死了。過了幾年後,馬全節得了重病,忽然看見被打死的那個婢女站在他的麵前,家裏人都很驚訝地看見全節一個人在說話,就好象和人互相問答似的。開始說:“你來這裏想幹什麽?”又說:“給你錢財。”接著又說:“給你塑造泥像,書寫經卷。”苦苦的哀求了多時,那個被打死的婢女也不同意,隻是要他償命罷了。不過十天,馬全節就死了。
有人喜歡鑽法律的漏洞,認為自己是合法的。可是想一想,在上天的眼裏又是什麽態度呢?
原文:魏帥侍中馬全節,嚐有侍婢,偶不愜意,自擊殺之。後累年,染重病,忽見其婢立於前。家人但訝全節之獨語,如相問答。初雲:“爾來有何意?”又雲:“與爾錢財。”複曰:“為爾造像書經。”哀祈移時,其亡婢不受,但索命而已。不旬日而卒。
(出自《玉堂閑話》)